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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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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科塔里奥斯。 借由上帝的恩慈,圣城耶路撒冷与全巴勒斯坦的宗主教。
帕尔泰尼奥斯 以上主之仁慈,为君士坦丁堡,新罗马之总主教,暨普世牧首
您在阅读未经指引的灵性书籍时,担忧自己可能会落入某些不正确的思想和错误的见解中。您的顾虑是极其有根据的。 因此,如果您不愿遭受这种属灵的灾祸,请不要不加分辨地阅读各种新近的著述,即便是内容属于灵性的,但其作者并未以其圣洁的生命来证实其教导。而应当阅读那些被正教教会确认为坚定可靠、毫无疑问地能够造就灵魂和拯救灵魂的教父们的著作。 为了不失去坚固的正教信仰,请为您自己和您的孩子们选取格奥尔基·莫吉拉(Petro Mohyla)所著的《正教信仰见证》(「Православное Исповедание」)作为指导。请怀着谨慎和细心来审视它,并将其中所写的内容坚固地铭记在心,以便您自己能够很好地了解自己得救之事,并知道在适当的时机应当对您的孩子们说些什么、指点些什么。
圣人 安布罗西(奥普提纳) 《奥普提纳长老、圣行修道士安布罗西书信集》,莫斯科,1995年,信件 84,页 101–102
奈克塔里。奉上帝之圣恩,圣城耶路撒冷暨全巴勒斯坦之牧首
致所有正教的读者,蒙主所爱的弟兄和儿女们,愿你们得享从神而来的恩典、平安和怜悯。
忠实的读者啊,若您渴望习得真切的信仰,若您想在这尘世的躯体中,被那非物质之光的辉光所照亮,即是说,若您欲活在超越可见之物的境界,并以思绪飞翔,与上帝同在,那么,请您仔细阅读此书。 因为在这本书中,所载之真实教诲,虽属简略,却亦清晰透彻,正如书名所示:《正教信仰告白》,即是「希腊人」的信仰告白;此信仰告白是正直而纯粹的,不含任何其他「告白」所夹杂之丝毫新颖的成分。 它最初由「罗斯教会」(自其初始时期便遵循东方教会的真实教义)所编撰,其缘由如下: 格奥尔基·扎顿斯基(不久前刚刚辞世,虔诚地归于上帝,当时他被那赫赫有名、至为蒙福的耶路撒冷牧首塞奥法尼斯选立并祝圣为正教都主教,且被委以基辅都主教区的管理之责)发现他的牧群已被某些异端的新颖见解所感染——这些见解完全与正直、古老的教诲相悖。 因此,作为一位良善的牧者和信仰的热切捍卫者,他立下了一个合乎神意的宏愿:将「罗斯教会」导向并归回其最初所持守的纯净教诲;并将其中所有新近产生的见解,彻底根除,如此来耕耘他的属灵田地,使其多结果实。 他深思熟虑后,立即着手执行。他从自己的教区召集了那些以博学著称的人士到都主教区,并在那之前召集了三位受他管辖的主教(他们同样由那位赫赫有名的耶路撒冷牧首所祝圣)。 众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探讨,最终,经过一致的商议和同意,他们决定:简要地写下他们信仰的陈述,并将其最精确的审议提交给君士坦丁堡教会的神圣会议。他们自始至终都追随该教会,并顺服于它,视其为希腊正教信仰的首脑,并求助于它,视其为忠实的审判者;这样,凡是该会议所肯定的教义要点,他们就持守;反之,凡是该会议所否定的,他们就拒绝,视之为谬误。 他们以此方式完成了此书,并将其命名为《罗斯信仰陈述》,请求伟大的君士坦丁堡教会派遣会议代表和牧首的巡按使到摩尔多瓦,他们自己也承诺会派人前往,以便在那里首先审议他们所陈述的信仰要点,看它们是否与东方教会的正教教诲相一致,并在审议之后,将他们公开地接纳归属东方教会。 因此,神圣会议派遣了至圣的尼西亚都主教波尔菲里奥斯和伟大教会的教师梅莱蒂奥斯·叙里戈斯前往。梅莱蒂奥斯自幼在虔诚和正教的教诲中被养育和教导,当他在生命和学识上达到完备时,他理所当然地担负起宣讲者、释经者的职任,并被视为正教教义的舵手。 此时,他代表牧首,带着整个神圣会议的充分授权,与波尔菲里奥斯一同抵达了摩尔多瓦。 从「罗斯」方面,也到达了:以赛亚·特罗菲姆(在拉丁文中即「特罗菲莫夫」,意为「儿子」)、科诺诺维奇(约瑟夫),和克塞诺维奇(伊格纳蒂)。他们都是真正令人钦佩、并以一切智慧和知识装饰自己的人士。 他们以上帝为一切知识的源头,以此作为他们在真理教诲中的向导,经过多次研究和仔细阅读《圣经》,他们成功地完成了他们的著作,彻底清除了其中所有异端的思想和所有新教诲的杂质。 此书很快被送呈给四位虔诚和正教的使徒宝座的牧首,他们都予以了认可,认为它包含了真实和正直的教诲,丝毫不偏离希腊大公和正教的信仰。他们一致向所有人宣告了它的纯洁和真实性,并且每一位牧首和他们的圣品人员都亲笔签名予以确认,正如在此所见,他们称之为不仅是「罗斯人」的,而是所有「希腊人」的「正教信仰」。
俄罗斯人早就以他们的语言将此书出版问世;而希腊人至今仍只能在手稿中阅读它,且仅有少数几份抄本。但是,那位博学无比、虔诚亦然、且对正教信仰忠贞不渝的东方和西方帝国君主的译者,帕纳约特先生,作为希腊民族最热心的拥护者,以及我们正统教义最热切的捍卫者,在他众多著名的事业之中,又毫不迟延地加上了这一桩:他不顾自己时刻肩负的民事职务,毅然承担了以自费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上刊印此书的辛劳。目的是使所有渴望在虔诚上有所精进的人,都能免费获得此书(因为他吩咐要无偿分发此书的副本),并能从中,如同从纯净和赐予生命的救赎之源中,汲取我们教会虔敬的教义,而不偏离异见者任何虚假的观点,也不受其迷惑。至于此书以朴素的文风写成(以便不仅学者,而且普通人也能理解),对此不应感到惊讶。因为明智之人所看重的,并非措辞的华美,而是言语的真理。因此,我们所有人都应对这位赐予我们如此善行的伟人,心存极大的、永恒的感激,并祈求上帝丰厚地报偿他,在审判之日,使他配得不朽的奖赏。
在君士坦丁堡,于我们的修道院中
一六六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巴尔泰尼乌斯[^13],蒙受上帝之恩典,为君士坦丁堡,新罗马,及普世牧首
我,这谦卑之人,偕同神圣的主教会议与圣职人员,已恭读由与我们同属一信仰之小罗斯教会所呈上的一部书册,其名为:《基督神圣而使徒之大公教会正教信仰之宣认》。 此书包含三部分:信、爱与望。 其中,「信」部分,细分为十二条信仰纲领,即神圣的信经;「爱」部分,为十诫,以及圣洁且受神启示之新旧约圣书所训诫的其他责任;「望」部分,则为《主祷文》与神圣福音中的九福。 我们查验后,发现此书全然与基督教会之教义及神圣教规相符,其中并无任何悖逆教会之处。然而,此书之另一部分,以拉丁文呈现者,我们尚未阅读;因此,我们仅认可以我们自己的语言写成的那部分,并以全数圣教会之共同决议,规定:凡是虔敬且正信的基督徒,凡是东方使徒教会之成员,皆当阅读此书,不可摈弃。为此,我们签署此书,以使其永为教众所用。
在救世的年份一六四五年,三月的第十一日,
圣议会亲手签署的文字如下:
帕耳忒尼俄斯,藉上帝恩典,君士坦丁堡,新罗马之大主教,暨普世牧首。
奉承上帝恩典,约阿尼基,亚历山大伟大之城教宗与宗主教,并普世之审判者。
安条克这伟大上帝之城的宗主教,马卡里,以上帝之怜悯:
奉上帝的恩典,圣城耶路撒冷牧首,帕依西乌斯。
安基拉的劳伦提。
格里戈里,拉里萨的。
帕科米乌斯,迦克墩的。
帕尔忒尼俄斯,阿德里亚诺波利斯主教。
维利亚的约阿尼基。
米勒提俄斯,罗得岛主教。
科尔内利乌斯·墨提姆尼斯基。
帕耳忒尼俄斯·希厄斯基。
拉斯卡里斯,至大教会的伟大掌玺大臣。赫里斯托夫洛斯,至大教会的伟大总管。米哈伊尔,至大教会的伟大修辞学家。
神学家,司祭,大教会有名之大司库。
格奥尔基,伟大使徒教堂的神圣器皿(Skeuophylax)。
欧斯塔修(Eustathios),伟大教会的大书记官(Hartophylax)。托马斯·弗拉斯特(Thomas Vlastos),伟大教会的护教士(Protecdicos)。
腓力普,大教会的首席公证人(Protonotarius)。康斯坦丁,大教会的首席使徒书记(Protoapostolarius)。尼古拉,大教会的财务官(Logothetes)。
康斯坦丁,至大教会的书记员。米哈伊尔,至大教会的守护者。
大教会公众财库的会计官赫里索斯库洛斯。
Православное исповедание Кафолической и Апостольской Церкви Восточной
正宗告白:属于大公与使徒的东方教会
Православное исповедание веры Кафолической и Апостольской Церкви Восточной Часть первая. О вере
东正教信条: 东方大公与使徒教会之信条第一部:论信仰
问题 1:一位正教和至公的基督徒,为了能承受永恒的生命,他应当拥有什么?
答曰:正信与善行。盖因人若兼具此二者,方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能坚实地盼望永恒的救赎。此乃圣经之见证: 「可见,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心。」(雅各书 2:24) 又云: 「就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 2:26) 神圣的保罗亦在别处论及此事:「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摩太前书 1:19) 又于他处言:「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提摩太前书 3:9)
问题 2:为何基督徒必须先拥有信德,随后方可实践良善的德行?
答曰。此乃因无人能以无信而取悦于上帝,正如保罗之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希伯来书 11:6)。是故,基督徒若欲蒙上帝喜悦,其所行之事亦能得祂欢心,则首要当对上帝怀抱信心;其次,须依此信心安排其一生。
问题 3:此二职分,其内容为何?
答曰。在三项神学美德之中,即:信、望、爱。因此,我们将忏悔(*Исповедание*)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我们将论述信德的诸项成员;在第二部分中,我们将论述望德、主祷文及真福八端;而在第三部分中,我们将论述上帝的诫命,其中包含了对上帝与对邻人的爱。
问题 4:何谓信德?
答曰: 「信德,」——依照蒙福者保罗所言,「乃所望之事之确证,未见之事之凭据。古人亦因之而得见证」(希伯来书 11:1-2)。或者说:正教、大公与使徒的信德,在于心里相信并口里承认独一的三位一体之神,这也符合同一位保罗的教导:「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马书 10:10)。 除此之外,正教基督徒应当视之为真实而无可置疑(第六次公会议,法规 28),即大公与正教教会信仰的所有条目,都是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透过祂的使徒传给教会的,并经由普世公会议所阐明与坚固;我们应当相信这些条目,正如使徒所吩咐的:「所以,弟兄们,你们要站立得稳,凡所领受的教训,无论是我们口传的,是信上写的,都要持守」(帖撒罗尼迦后书 2:15)。在另一处又说:「我称赞你们,因为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传统」(哥林多前书 11:2)。 由此可见,信仰的条目其重要性与坚固性,部分来自于《圣经》,部分来自于教会的圣传、公会议及圣教父的教导。圣者狄奥尼修斯在解释此事时如此说道:「我们圣统的实质,乃是上帝所赐的言语。我们所指的,既包括那些由我们神圣的司祭们在神圣而神学的书籍中所赐予我们的极其珍贵的言语;也包括那些由这些神圣人物透过非物质性的教导传授给我们的导师们的言语,这种教导是从心智直接传达给心智的,如同在天上的圣统中一般,尽管有口头的身体言语的辅助,但方式较为非物质化,而无需书写」(教会圣统,第一章)。 也就是说,教义有两种:一种是以书面形式传授并载于《圣经》的神学书籍之中;另一种是使徒口传的;而后者已由公会议和圣教父们所阐明。我们的信仰便是建立在这两种教义之上,我们不仅应当将其保守在内心深处;更应当口头宣扬,无畏无疑地承认与告白,正如神圣的圣咏作者所言:「我信,故我说话」,我们也信,所以我们也说话(诗篇 115:1,哥林多后书 4:13)。
О Символе веры
论《信经》
问题 5:普世与正教信仰有多少个成员?
答。依据第一次尼西亚大公会议与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之信经,公教与正教信仰的成员有十二位。在这些成员之中,所有属于我们信仰的一切都如此清晰地阐明,以至于我们不应多一分、少一分、或以其他方式去相信,而当与那些教父们的理解相一致。不过,这些成员中的一些自身是清晰且易于理解的;而另一些则包含着某种奥秘,我们应借此去理解其余的一切。
О первом члене Символа веры
论信经之首项
问题 6:信经中的第一条是什么?
回应:「我信独一之神,全能之父,天与地、以及所有可见与不可见万物之创造者。」(第一次大公会议)
问题 7:这一信条中包含了什么教义?
答。此项信纲包含双重教义:首先,为使每个人都相信并宣认「上主……是独一的」(申命记 6:4),此独一上主在圣三位中受享光荣;并且,在神性中,圣子与圣灵的本源与根基乃是圣父。其次,此信纲教导,这位三位一体的上主,从虚无中创造了所有可见与不可见之物,如同圣咏作者所见证的:「祂一发令,万物造成;祂一出命,世界立定」(诗篇 33:9)。
问题 8:我应对上帝抱持何种认知?
答。人当信,上帝乃是圣三一之中的独一者,正如圣书之言:「一上帝,众生之父,超乎众生之上,贯乎众生之中,亦在众生之内也」(以弗所书 4:6)。祂本自良善,至善至美,虽自身已然全备荣光,然仍从虚无之中创造世界,其旨在于使受造之物亦能颂赞祂,并分享祂的良善。然而,上帝本质为何,无一受造之物能知晓,不仅有形之物,即无形之物亦然,意即,即使天使亦不能知晓;盖因造物主与受造之物间,绝无可比之处。然为使吾人虔敬起见,知晓此点已足,正如耶路撒冷的基里尔(Kyríllos Ierosolymítēs)所证:「吾人若知,吾人所拥有之独一上帝,乃是真实、永恒之上帝,祂恒常如一,从不改变」(《要理讲授》6),且除祂之外,再无他神,正如这独一上帝藉先知所言:「我(是上帝)乃是首先的,亦是末后的,除我之外,再无上帝」(以赛亚书 44:6)。摩西亦曾劝诫以色列民,如此言道:「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上帝,乃是独一之主」(申命记 6:4)。
问题 9:如果上帝是独一的,那么难道不需要思考,位格(Лице)也是独一的吗?
答复。毫无必要。上帝就本性和本体而言是独一的,但就位格而言,祂是三位一体的,这从我们的救主亲自的教导中清楚可见。祂对祂的使徒们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 28:19]。这些话语清晰地表明,在独一的神性中有三个位格:父、子和圣灵。父,在万世之先从祂的本体生了子,并发出圣灵;子,在万世之先由父所生,并与父同本体;圣灵,从永恒中由父所发出,与父和子同本体。 圣达马斯金(格奥尔基乌斯·扎顿斯基)在阐述这一点时说:「子与圣灵都归于唯一的本源——父」[卷 1,第 11 章]。他在另一处又说:「子以『生』的方式从父领受存在;圣灵也从父领受,但不是以『生』的方式,而是以『发』的方式」[第 10 章]。 格里戈里奥斯·瑟奥洛戈斯(格里戈里奥斯·纳齐安齐诺斯)论及使徒写给罗马人的话:「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马书 11:36]时说:「第一个,即『本于祂』,应当归于父;第二个,即『倚靠祂』,归于子;第三个,即『归于祂』,归于圣灵。」 由此可见,在神性中存在着三位一体。此外,我们平等地、毫无区别地、无一例外地,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因此,父在本性上是怎样的,子和圣灵在本性上也是怎样的。
然而,父就其本性而言,是真实而永恒的上帝,是所有可见与不可见之物的创造者:因此,子与圣灵亦是如此;故此,依照传道者约翰的教诲,祂们彼此之间是同本体的,约翰说:「在天作见证的有三:父、道与圣灵,而这三者乃是一。」(约翰一书 5:7)在这些话语中,唯一排除的乃是:父在神性中是子与圣灵的根源;这两个位格源自于祂,而祂自己则不源自于任何一位。我们从那永恒的真理,即我们的救主耶稣那里领受了这样的教导;我们从圣使徒们那里接受了这样的道理;历代的大公会议和地方会议,以及教会的导师们,皆是如此教导、传授并确立的,而无他法。我们的正教与大公教会所持守的,亦是同样的内容。为着这样的信仰,圣殉道者们倾洒了自己的鲜血,宁愿选择死亡而非现世的生命。因此,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相信,毫不怀疑,并坚定不移地持守这份信仰,甚至在必要之时,为它献出生命,希望借着我们美好的善行,在天国获得永恒的奖赏,从而为自己赢得救赎。
问题 10:我深愿能对圣三一的奥秘有更清晰的理解?
答:这奥秘无法以任何相似之物完全阐明,也不能在我们的心中清晰地描摹,以说明上帝如何在「本质」上是独一的,而在「位格」上是三重的。至于没有任何相似之物足以解释这奥秘,那被称为上主(Jehovah)的上帝亲自藉着先知的口作证:「你们将谁与我相比,与我等同,与我并列,使我相似于他呢?」(以赛亚书 46:5)因此,不仅人类的心思,连天使的心思也无法领悟,口舌也无法述说祂。 所以,我们应当像使徒那样说:「我们将各样的计谋,和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所有的意念夺回,使它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 10:4-5)。我们坚信,从亘古到永远的圣父上帝,祂不源自于任何事物,却生出圣子,并发出圣灵。亚他那修大圣人在他的信经中对此有更详尽的阐述。我们如此相信,便不再深入探究:因为圣经禁止我们探究和考察上帝的神圣威严:「过于高深的,你不要寻求;过于强奥的,你不要查究。所吩咐你的,你就明白:你本不需知道隐秘的事。在你所作的许多事上,不要好奇地去探究」(西拉书 3:21–23)。 对我们来说,旧约圣经在论及独一上帝时,向我们显明了「位格」的三重性,这就足够了:「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记 1:26)。又说:「看哪,那人已经像我们中间的一个了」(创世记 3:22)。又说:「来吧,我们要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不能听懂彼此的话」(创世记 11:7)。先知也清楚地表明了这同一件事:「这(天使)呼喊那一个,彼此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主:祂的荣光充满全地』」(以赛亚书 6:3)。圣洁的诗篇作者说:「藉着上主的话,诸天得以坚立;藉着祂口中的气息,天上的万象得以成就」(诗篇 33:6)。圣经和教会的导师们多次论及此事。
问题 11:上帝的神性拥有哪些特性?
答。正如上帝不可测度,祂的诸般属性亦不可测度。然而,就我们能从《圣经》和教会圣师们获得认知而言,我们亦能思索并谈论这些属性。因此,我们当知晓,上帝的属性有些是位格性的,有些是实存性的。
问题 12:上帝有何等位格之属性?
答:神性位格的特质,乃是圣三位一体的诸位格彼此区分之要素,使一位格不能是另一位格。换言之,圣父的位格并非圣子的位格;因为圣父不从任何者而受生,而圣子是按照本性,在万世以先由圣父所生,正如圣经所言:「我从清晨的胎源,生了你」(诗篇 109:3)。因此,圣父、圣子和圣灵——未受生者、受生者和发源者——在神性中区分了位格,而非本体。本体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唯有……1与受造物相区分。受生者和未受生者不可能是一位格。同样,对于圣灵也应作如是思:祂从圣父的本体和本性无始地,即永恒地发源,并与圣父和圣子同本体。然而,祂因着位格的特质而与圣父区分:因为祂由圣父所发源;祂也与圣子区分:因为祂从同一位圣父领受存在,并非借由受生如同圣子,而是借由发源。圣子和圣灵拥有同一的本体:因为此二位格皆源于圣父的同一本性。祂们与圣父同本体,因为祂们源自圣父的本体。对此,格里戈里奥斯·特奥洛戈斯(即圣格里高利神学家)如此论述:「圣子和圣灵的共同之处在于,此二位格皆源于圣父。圣父的特质乃是祂未受生;圣子的特质乃是祂受生;圣灵的特质乃是祂发源」(第二十三篇讲道)。此外,圣子的位格特质乃是全部道成肉身之事;因为圣父并未取肉身,圣灵亦未取肉身。圣洁、普世和使徒的教会教导我们如此信奉并宣认,在本质上独一的上帝,却具于三个位格之中!关于此事,请参阅第一次尼西亚大公会议和第二次君士坦丁堡普世大公会议的行实。
问题 13:上帝有哪些主要的属性?
答复:上主之本有属性,乃是那些同样适宜于圣父、圣子与圣灵的特质,例如:是上帝、是永恒者、是无始者、是无终者、是至善者、是全能者、是充满万有者、是无界限者、是洞悉一切隐秘与显明者。简而言之,除了我们以上所论及的那些位格属性之外,即:是未被生出者或为父和为因者;是被生出者或为子和为道成肉身者;是发出者或为圣灵者——凡是关于上帝的一切言说,皆构成了神圣本体的属性,同样普遍地属于三位圣者,毫无分别。
问题 14:为什么在信经的首句中,省略了其他的属性,而只采用了「全能者」呢?
回答。因为这个词语更精确地表达了上帝的属性。没有任何受造之物能被称为全能,原因有二。首先,因为它自己的存在并非源于自身,而是源于它的创造者;其次,因为它不能从那在任何地方、没有任何存在之物中造出任何一件东西。这两者都唯独属于上帝的全能。至于上帝是全能的,祂自己在《启示录》中如此宣告:「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主上帝说。」(启示录 1:8)。天使长也说了同样的话:「因为出于上帝的话,没有一句是不能成就的。」(路加福音 1:37)。然而,上帝的这种全权统御和全能,是由祂自己的意愿和旨意所限定的;因此,祂并非创造了所有祂所能造的,而只做并能做祂所愿意做的,正如神圣的圣咏歌颂者所说:「我们的上帝在天上,凡祂所喜悦的,都已成就。」(诗篇 113:11)。祂本能创造无数世界,如同这一个,但祂不愿如此。此外,必须知道,上帝的这种全能与完美紧密相连,远离一切不完美或软弱之事,如下例所示。上帝不能为恶,不能犯罪,不能说谎或否认自己,正如保罗所说(提摩太后书 2:13,希伯来书 6:18),因为这些是不完美。如果上帝能为恶,或犯罪,或否认祂自己,那么祂就不是全能的:因为这些属性本身就是不完美的标志。因此,上帝是全能的,这与祂的旨意和至上的良善相一致,正如祂的先知歌颂者所赞美的:「有何神大如我们的上帝?祢是行奇事的上帝;祢曾在万民中彰显祢的能力。」(诗篇 76:14-15)。最后,祂被称为全能者或全权统御者,是因为万物都由祂掌管,并且祂创造世界没有任何阻碍、毫不费力,仅凭祂的一个意愿。
问题 15:如果上帝是无限且无所不在的,那为何说祂居于天上,并独独以大地上的某些著名地点为主要的居所呢?
答。如此言说并非因为穹苍、或锡安、或任何其他某处得以容纳那无形无质、无身无体的神圣本体——上帝不占据任何地方,祂自己即是自己的居所。然而,既然祂在这些地方以特殊的方式运行作为,并且祂的作为和恩典在那里显得更为清晰、更为频密,故而称祂居住在这些地方。例如:「在诸天之上」,(正如圣大马士革(*指约翰·大马士革*)在《神学》,卷一,第十六章中所言),「因为天使们在那里行祂的旨意,并永远赞美祂。在地上:因为祂曾在此以肉身与世人同住。在圣教会中:因为祂的恩典在此以卓越的方式赐予信众,且祂的荣耀在此被宣扬。同样地,凡是上帝恩典以某种方式显现之处,皆被称为祂的居所。」
问题 16:倘若照你所言,唯有上帝独具全知,洞悉隐秘与彰显之事,那么人们——即先知与天使——又是以何种方式知晓这些的呢?
答曰:上帝凭祂自己,知晓世人与天使所有隐秘与深奥之事,不仅是在他们思想之时,更在创世之先,正如圣经所言:「主的眼目比太阳光亮千倍,洞察世人一切行径,审察隐秘之处。」[息23:27-28] 又在另一处:「因为主明了所有异象,并垂顾这时代的征兆,宣示已逝之事与未来之事,并揭示隐秘之迹。」[息42:18-19] 而若望在《启示录》中说:「我乃是那察验人心与肺腑的,并要照你们各人的行为报应你们。」[启示录 2:23] 至于天使与世人,如果他们有时得知那隐藏的未来,乃是借由上帝的启示而得知,正如圣经所证明:「上帝揭示深奥与隐秘之事。」[但以理书 2:22] 如此,上帝向厄里叟揭示,他的仆人革哈齐在路上向乃曼私下收取之物[列王纪下 5:26];又向宗徒伯多禄揭示亚拿尼亚与撒斐辣之事[宗5:11]。所有先知也都拥有这样的洞见。
问题 17:独一的上帝是否还有其他相称的属性?
答曰。上帝之德性,其数无量;然则,吾等至今所论述者,乃为有益于救赎,此已足显吾人当对上帝怀抱何种见解。是以,吾等暂置其余德性不谈,汝当坚定不移,毫无疑虑地相信,上帝乃是三位一体之独一者,祂全能、遍在、全知,其本体永恒不变,且亘古常存。
问题 18:在这一节中,安放着造物主的话语:上帝是否确然是一切万物的创造者?
答曰:毫无疑义,上帝乃是所有可见与不可见受造物的造主。首要地,祂以其心思,从虚无中造出所有天上的圣能,使其成为颂扬祂荣耀的绝佳歌咏者;并创设了那理性的世界,这世界因着所受的恩宠,得以认识上帝,且永远全然地顺服于祂的旨意。此后,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了这可见的、物质的世界。最终,上帝创造了人,人乃是由非物质且有理性的灵魂与物质的身体所构成,为要使人——这般由两者所合成的一者——显明祂乃是两个世界的造主,即非物质与物质世界的造主。正因如此,人被称为「小世界」;因为他身负着整个大世界的形象(大马士革,神学,卷二,第三、十二章)。
问题 19:既然上帝首先创造了众天使,那么我们对他们应当抱持何种理解呢?
答:天使乃是蒙上帝从虚无之中带入存在之中的灵体,为的是赞颂祂、侍奉祂,此外,亦在此世间侍奉世人,引导他们进入上帝的国度。他们亦被赐下,用以守护城池、国度、疆域、修道院、教会,以及属灵和属世之人。对此,我们在《使徒行传》中可见例证,其中写道:「有主的一个使者,夜间开了监门,领他们出来,说:你们去,站在殿里,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使徒行传 5:19-20)。又:「主的一个使者,忽然站在旁边……对彼得说:束上你的腰,穿上你的鞋……披上你的外衣,跟着我」(使徒行传 12:7-8)。此后不久:「彼得醒悟过来,说:我现在真知道,主差遣他的使者,救我脱离希律的手,和犹太百姓一切所期望的」(使徒行传 12:11)。他们也看护年幼的孩童,正如我们的救主所教导:「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马太福音 18:10)。他们将我们的祷告、施舍和其他善行呈到上帝的威严面前,并非因为上帝自己看不见我们的施舍,或听不见我们的祷告;而是因为他们为我们代求。在旧约时代,在摩西律法颁布之前,天使教导我们的列祖上帝的律法和旨意,并向他们显明救赎之路,正如圣狄奥尼修斯(教会圣阶 4)所见证的;而当律法颁布之后,他们便引导并带领他们走向美善。圣经本身也证明了这一点,它说天使曾向先知显现,并向他们预言未来。例如,天使曾建议约瑟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范希律的意图,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和祂的母亲,逃往埃及,住在那里,等我吩咐你;因为希律必寻找小孩子,要除灭祂」(马太福音 2:13)。同样,当约瑟担心作童贞女的守护者时,主的天使便鼓励并引导了他(马太福音 1:20)。他们也宣扬上帝的作为。例如,在基督诞生时,他们向牧羊人显明基督诞生在伯利恒(路加福音 2:8-11)。此外,他们奉上帝之命,无所不在地陪伴着每一个人,将我们从一切危险中解救出来,并驱逐我们灵魂的仇敌,当仇敌察觉到上帝允许其行动时,便会无情地折磨人。天使看顾我们,这一点可以从圣经论及信靠主之人所说的话中清晰地看到:「因祂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诗篇 90:11-12)。
问题 20:天使被划分成多少阶层?
答曰。 迪奥尼修斯(在《天阶圣职》第六章和第七章中)言道,天使们分为九个位格,此九个位格又分为三个等级。在第一等级中,是那些最接近上帝的,例如:座天使、基路伯和撒拉弗。在第二等级中:权柄、主权和能力。在第三等级中:天使、大天使、和众首。他们被安排在这样的秩序中:较低级的天使通过较高级的天使领受上帝的启迪和恩惠。这些天使永远坚固于上帝的恩典之中;因为他们没有同意晨星起来反抗上帝,所以他们领受了这份恩典,以致于他们再也不能犯罪了;然而,这并非出于他们的本性,而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对于认识天使而言,这些因本正教教义之简明而作出的简短注记已足够了。因此,我们既然知道天使们帮助我们并为我们代求,我们就在每一次祷告中呼求他们,好叫他们为我们向上帝祈求,而我们尤其呼求那位看守我们的守护天使。
问题 21:对恶天使应当持有何种观念?
答:邪恶的天使乃是上帝所造,本为良善;因为上帝所造的一切,祂都造得是良善的;但他们却因自己的意愿而变得邪恶。正如我们的主论及他们的首领时所作的见证:「他从起初就是杀人者,并且不站在真理之中,因为他心中没有真理。他说话撒谎,是出于他自己,因他本是撒谎者,也是撒谎之父。」(约翰福音 8:44)。他们是一切不虔敬的罪魁祸首,是亵渎神圣威严者,是败坏人类灵魂者,他们既是其自身,也是败坏的工具,正如《圣经》所言:「务要谨慎,警醒!因为你们的对头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 5:8)。然而,我们必须知道,若非上帝允许,邪魔不能对任何一个人,也不能对其他任何受造之物施加暴力或胁迫,正如《圣经》对此所作的见证:「众鬼就央求祂说:『祢若赶出我们,就打发我们进入猪群吧。』祂说:『去吧!』」(马太福音 8:31-32)。此外,每个人都当知晓,他们不能强迫人去犯罪,而只能以试探来诱惑人:因为人拥有自由的意志,就连上帝自己也不会对人的这种自由施加任何暴力或强迫。又因他们已被定罪至于永远,所以他们永远不能获得上帝的恩典,正如经上所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 25:41)。
问题 22:关于其他的受造物,我们当抱持什么样的观念?
回答。上帝凭藉祂的命令,从虚无中创造了万有;最后,祂造了人,并立他作天上以下一切受造物的主宰,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兽)、牲畜和全地」(创世记 1:26)。神圣的圣咏歌者也如此说道:「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就是一切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和那经过海中路径的」(诗篇 8:7-9)。再早前又说:「你使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又赐他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 8:6)。但是,由于人在乐园中时,未能谨守上帝的诫命,虽然当时他仍是纯洁无罪的,却取了那被禁止的果子并吃了:因此,他失去了他的尊严,也失去了他在纯真无罪时所拥有的那种境况。他被逐出乐园后,变成了先知所描述的那样,正如先知所说:「人在尊贵中却不醒悟,他与那不悟的牲畜一样,变得相似了」(诗篇 48:21);并听到了判决:「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 3:19)。
问题 23:人的无罪状态,或者说他的纯洁与无瑕疵,是一种怎样的状态呢?
答曰。纯洁或无罪之境(如圣瓦西里于《箴言篇》开篇讲道中所证)有二种。 其一,是自愿远离诸罪,即当人凭藉自身之决意,因着经验与长久习染而认知恶行,从而远离罪过。 其二,是对于邪恶之无知或缺乏经验,即当人不知恶,且完全未曾历经恶,或因年幼,或因其他缘由。 亚当在未曾犯罪之前所拥有的纯洁或无罪,即是这第二种,并与全然之完满、与天赋之正直相连结,无论就心智或意志而言皆然。在心智中,包涵着一切之知;在意志中,包涵着一切之正直与良善。因为亚当以最完满之方式认识上帝,正如当时所赐予他的,以及所需要的那样;正因他认识上帝,他亦借由上帝认识了一切事物。对于此,我们亦有如下佐证:当上帝将所有动物带到亚当面前,让他为它们命名时,他为每一种动物都取了其应有之名。这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他知晓它们的本性——并非借由任何学问,而仅仅是因为他思想并默念着上帝及其恩慈。 至于意志,它始终顺服于理性,尽管它始终是自由的,人有权柄选择犯罪或不犯罪,正如经上所言: 「不要说:『我因着主而离弃了:因为主所憎恶的,你不可行。』不要说:『他亲自迷惑了我:因为他不需罪人。』主憎恶一切可憎之事,凡是敬畏他的人,他都不喜爱。他从起初创造了人,将他置于自己选择的权柄之下:如果你愿意,你将遵守诫命,并以善意达成信仰。他将火与水摆在你面前,你可将手伸向你所愿之事。在人面前有生命与死亡,凡他所选择的,都将赐予他。」(德训篇 15:11-17) 紧接着,又有:「他未曾命令任何一个人行不义,也未曾给予任何一人犯罪的宽容。」(德训篇 15:20) 在这种纯洁与无罪之境中,人与天使相似。但当他立即因悖逆而堕入罪中时,他立即在伊甸园中进入了罪恶之境,并成为了必死者;因为圣经教导说:「罪的工价乃是死亡。」(罗马书 6:23)那时,他骤然失去了理智与知识的完满,他的意志也更倾向于邪恶,而非良善。如此一来,既然人行了恶,纯洁与无罪之境就转变为罪恶之境,这个完全的人竟如此地卑微,以至于他必须与大卫一同说:「我却是虫,不是人。」(诗篇 21:7)
问题 24:所有人都容易犯此罪吗?
答曰: 因在无罪之境时,所有人类皆居于亚当之中;故而,他一犯罪,所有人亦皆在他之中犯了罪,并堕入罪恶之境。因此,他们不仅承受罪恶,亦须承受罪恶之刑罚。此刑罚已在上帝如下之定谕中昭示:「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 2:17)。使徒亦言:「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 5:12)。因此,我们带着这罪孽在母腹中受孕,又带着它降生,正如圣诗篇作者所言:「看哪,我是在罪孽里受孕的,在我母亲怀胎时,我便在罪中」(诗篇 50:7)。 此罪被称为「原祖之罪」,首先,是因为在此之前,人类未曾被任何罪孽玷污:尽管魔鬼已因其自身的罪孽而败坏,并藉着它的煽动,这被称为「原罪」的罪孽亦在人心中滋生;亚当犯了此罪,他承受了它,所有我们这些源自他的人亦然。其次,是因为人受孕时,除却在罪中,别无他途。
问题 25:如果上帝知晓亚当将会犯罪,那么祂为何仍要创造他呢?
答曰。吾主上智圆满,不仅洞悉亚当之罪,亦知晓魔鬼(денница)创生之前所怀之恶念,以及他日后心中所起之一切微小思绪,并其所行之每一作为。然则,纵有此知,吾主并不愿人之罪愆或魔鬼之恶毒超越祂神圣之良善(大马士革。神学。2, 27)。故此,为彰显其超绝之仁慈,祂以良善造此天使,此天使却以己心之意愿与自由抉择而堕为邪恶。吾主亦以同理造人,此人则因受魔鬼之诱惑而犯罪。然则,关于人类,吾主如此安排:因其罪过,上帝之良善反而得以更盛大地光照。盖因祂定意差遣其独生圣子降临尘世,圣子藉圣神之力,从至圣童贞女领受肉身,救赎人类,并引其进入祂之天国,所获之荣耀远超伊甸园中所有,以此羞辱魔鬼。是故,此罪并未阻止吾主创造人类。
问题 26:倘若上帝在创造万物之先便已洞悉一切,那么祂是否预先规定了所有事情,以至于善与恶都不能以别样的方式存在,而只能如其所是呢?
答曰:上帝在创世以前已然知晓万事,但祂只预定良善之事,正如圣大马士革(《神学》,第二卷,第三十篇)所言:因为预定邪恶之事乃是违背上帝之美善的。 我们当视罪为唯一的恶;因为在世间,除了罪孽,实无任何其他的恶,罪孽乃是触犯了神圣的律法与上帝的旨意(大马士革,《论基督中的两种旨意》)。而所有其他,即上帝用以惩罚我们罪恶之事,例如瘟疫、战争、疾病等等,仅就我们而言,方被称为恶(大圣瓦西里,《第九篇讲道:论上帝并非邪恶之源》),因为这些灾祸带给我们忧伤与痛苦,是我们所厌恶的。然而,就上帝而言,它们并非恶;因为它们蕴含着良善的力量:既然上帝借此惩罚我们,便能以此激发我们向善。 因此,若经文说:「或城中有灾祸,非上主所降也」(阿摩司书 3:6),此处的「恶」指的乃是上帝公义的惩罚。 此外,上帝凭藉祂的至高智慧与公义,只预定那些其存有并非由我们掌控之事。反之,对于那些其存在由我们掌控的福祉,祂不仅预知,更以祂的圣善旨意襄助我们的愿望,但这绝不会消灭自由的本质。
问题 27:自由为何?
答曰:人的自由乃是一种任其自为、不依傍他者的愿望,它源自于理性或有理性的灵魂,使人能行善或作恶。因为有理性的受造物,其本性必是自主宰制,并在理性的引导下自由行事。此理性,当人处于无罪之境,即未曾犯罪之先,是完好无损的;然而罪恶败坏了它。意志虽然就其希求善恶的愿望而言,仍旧是完好的,但对某些人来说,它变得更倾向于邪恶,对另一些人则更倾向于良善。关于此事,瓦西里大帝如此说道:「凭藉着自身的愿望和选择,每个人都能成为圣洁的种籽,或与此相反。请听保禄所言:『我藉着福音在基督耶稣里生了你们』(哥林多前书 4:15)。请听另有言曰:『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翰福音 1:12)。」这位圣洁的导师表明,尽管人的意志因原罪而受到败坏,但直到如今,能否成为良善之人、上帝的儿女,或是邪恶之人、魔鬼的儿子,仍旧取决于每个人的意志。所有这些都系于人的选择与权能,然而,上帝的恩典引导人倾向于良善,并使人远离邪恶,但却绝不强迫他的自由。
问题 28:如果人们生而处于罪的状态中,那么唯有这身体源于亚当的种子,还是身体与灵魂一同源于此?
答: 人的身体源于亚当的精种;而灵魂则由上帝所赐予,正如《圣经》所言:「上主,铺张天空,建立地基,并造人在他里面之灵的」(撒迦利亚书 12:1)。在另一处经文中说:「尘土仍归于地,像从前一样;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传道书 12:7)。此外,如果灵魂是自人的精种获得其存在,那么它就将与身体一同死去,一同化为尘土。然而,我们在《圣经》中看到恰恰相反的情形,那时基督在十字架上对那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 23:43)。那强盗的身体仍留在十字架上,但他的灵魂,作为不朽的灵,已与基督一同进入乐园。但如果灵魂是自人的精种获得其存在,它就必会与身体一同死在十字架上。 除此之外,我们主所说的这些话又怎能是真实的呢:「上帝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祂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马太福音 22:31-32)。这话所指的,不应当是身体,而是灵魂。因为死人的身体早已化为尘土;然而,这话对于灵魂而言却是公正的,因灵魂永远活着,并常在上帝的面前。但如果灵魂也源于那产生身体的同一精种,那么它们就会一同死去。 灵魂由上帝所赐予,是在身体形成并能够接纳灵魂之时。当灵魂进入身体时,它就弥漫于整个身体之中,就像火在烧红的铁块中一样(大马士革的约翰,《正教精确阐述》1, 17)。但它主要还是居于头和心脏之中。
问题 29:既然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他岂不应当对一切都加以照管和眷顾吗?
答。此言甚是。从微小到宏大,祂精确地知晓万物,尤其对每一受造之物都施以眷顾,正如我们可从基督的话语中得见:「两只麻雀岂不卖一个铜钱?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马太福音 10:29-30)这种神圣的眷顾在旧约中也藉着达味之口清晰地启示出来,当祂说:「万民的眼睛都仰望你(上主),你按时赐给他们食物。你张开你的手,就满足了一切生物的愿望。」(诗篇 144:15-16)
问题 30:在上帝内,「预知」、「预定」与「普罗维登斯(промысл,神意)」是同一件事吗?
回应。在上帝之内,预知、预定和神恩(普罗米斯尔)借由祂们的行动而彼此区分。神恩关涉于受造之物。然而,预知与预定在一切受造物存在之先就已存于上帝之中,尽管祂们彼此不同。预知仅仅是对未来的知晓,并不特别地加以确定,也就是说,它并不决定某一事物的存在与否。然而,预定,作为依附于预知者,却是特别的确定,也就是说,它精确地决定了何事应当发生;但它只决定善事,而非恶事。因为倘若它也决定了恶事,那么这将与上帝的本性——良善——相悖。 是以,我们可以根据我们自身的理解方式,公正地说:在秩序上,预知先于上帝之中,其后是预定,而在受造之后,则是对受造物施以神恩。使徒清楚地教导我们此点,他说:「因为祂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了……祂预先定下的,又召了来;所召来的,又称祂们为义;所称祂们为义的,又叫祂们得荣耀」(罗马书八,二十九至三十)。然而,这些话语仅应关涉于人。因为其余的受造物(除了那些处于坚定而永不改变状态中的天使)并不服从于预定,因为它们没有自由;因此,在它们之中不可能有任何罪恶。它们所做的一切,皆是出于本性而行,因此既不受惩罚,亦不获赏赐。
问题 31:我们从这信德的一条中,对于上帝和受造物,还能学到些什么呢?
答:凡你心中所能想见的善,皆当归于至善之主、万善之源。反之,你要思忖,一切恶皆与祂相异,且远离祂,非因空间之距,乃因本性之殊。至于受造之物,你当如此忖度:因其由至善者所造,故其自身亦属良善。其不同之处在于:有理性、有自由之受造物,一旦偏离上帝,便会变为邪恶,并非因其本被如此创造。是以,其反理性之行为,乃有悖于上帝。至于无理性之受造物,因其不具自由,故其本性全然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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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之第二信条
问题 32:信德的第二项真理是什么?
回答:「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由父所生;祂是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神的真神,受生而非被造,与父同体,万物藉祂而有。」
问题 33:此信仰之条目教导正教徒何事?
答。本段阐述两项要旨。第一,论述上帝之子,亦即耶稣基督,是永恒的上帝,由父自身之性体而生,其尊荣与荣耀皆与父平等,正如祂亲自论及自己时所说:「现在,父啊,求祢使我在祢面前得荣耀,就是世界未有以前我与祢同有的荣耀。」(约翰福音 17:5)第二,此信条教导我们,耶稣基督不仅是万物的创造者,也是时间与世代本身的创造者,万物皆在其中获得其存在,正如使徒所言:「也曾借着祂创造诸世界。」(希伯来书 1:2)而关于已经存在的万物,传福音者约翰则说:「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约翰福音 1:10)
问题 34:这「耶稣基督」两个字,安置在那一信条之中,是何意旨?
答:耶稣(Іисус)之名意为「救主」,正如天使长向约瑟(Иосифу)解释时所言:「她将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马太福音 1:21) 因此,公义地来说,这个名字只配归于我们的主与救主,祂将整个人类从魔鬼的永恒奴役中解脱出来。 而「基督」(Христос)之名意为「受膏者」;因为在旧约中,受膏者被称为「基督」(Христы),例如祭司、君王和先知。基督正是在这三种职分上受膏的,但祂并非以一般的方式,而是优于所有其他的受膏者。正如诗篇作者论及祂时所言:「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诗篇 44:8) 此处当理解为圣灵的膏抹;因为祂是受圣灵膏抹的,正如先知以赛亚(Исаии)所说:「主上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上主膏了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 61:1)。基督将这些话语归于自己:「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 4:21) 基督以三重殊荣,尤其以其荣耀的威严,超越了祂的同伴。 首先,这是按照麦基洗德(Мелхиседекову)等次的祭司职分,使徒如此论及:「且蒙神称他为大祭司,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希伯来书 5:10) 在另一处,祂称基督为祭司,因为祂将自己献给上帝和父作为祭品:「祂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疵地献给神。」 紧接着又说:「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为要担当多人的罪」(希伯来书 9:14,28)。 其次,尤其荣耀的威严和殊荣是祂的王位,天使长加百列(Гавриил)在向至洁童贞女带来救赎喜讯时揭示了这一点:「主神要把祂祖大卫的位给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祂的国度也没有穷尽。」(路加福音 1:32-33) 同样地,那些在祂诞生时献上礼物的东方博士,也见证了祂的王权,他们问道:「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马太福音 2:2) 祂被钉十字架时,定罪的牌子上也肯定了这一点:「耶稣拿撒勒人,犹太人的王。」(约翰福音 19:19) 关于第三重殊荣,受神默示的摩西(Моисей)曾预言:「上主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申命记 18:15)。 祂的这一威严从祂圣洁的教导中得以认识,在其中祂启示了祂的神性,以及人类得救所需的一切,正如祂自己所言:「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 并在此之前:「你所赐给我的话,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约翰福音 17:26,8) 基督最为彰显祂先知职分(即第三重殊荣)之时,是祂预言未来并非依靠任何启示,而是凭藉祂自己的知识,如同真实的上帝与人。
问题 35:圣子为何被称为「独生」?
答曰。圣经清清楚楚地教导,上帝之子是独生子:「我们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又言:「那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 1:14,18)祂被称为独生子,乃因祂在本体上是上帝唯一的儿子。至于其他被称为上帝儿子的人,是因着恩典和领养而被赋予此名,而非出于本性,正如所有忠信和蒙上帝拣选的人。这领养的恩典是借着基督赐予的,正如圣经所言:「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上帝的儿女。」(约翰福音 1:12)
问题 36:此二词:「光自光」(Свет от Света)之意为何?
答曰:为要明了此事,须得知光有二种:一为受造之光,二为非受造之光。 论及受造之光,圣经言曰:「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创世记 1:3-4)。 论及非受造之光,先知言曰:「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的光也不再照耀你黑夜,上主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耀。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去,因为上主必作你永远的光」(以赛亚书 60:19-20)。 在此处,所指之光为非受造之光,此由该条信经之接续言语可得明证:「出自真神之真神,受生而非受造。」 受造之光乃自虚无而生,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皆不曾存在;而受生之光,即圣子,则由父之本体而有其存有。因此,使徒如此言说:「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希伯来书 1:3)。 同样,祂自己论及自己言曰:「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 8:12)。 祂被称为「出自光之光」,乃因祂拥有父的全部本体,正如同从另一光源点燃的一盏灯,获得彼光之全部本质。 此信经条文中的「万有藉祂而有」之语,应作此理解:圣子既与圣父同体,故亦是创造主。 「藉祂」一词并非指仆役或工具。因圣经言曰:「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一,10);即是说,世界从祂领受了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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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之第三条
问题 37:信纲之第三条是甚么?
答:「祂为了我们人类,为了我们的救赎,从天降下,藉圣灵与童贞女马利亚之功而道成肉身,成为人。」
问题 38:此信仰条款教授我们什么?
答。关于四项真理。首先,上帝之子为拯救我们,按照祂的应许,从天上降临到至洁童贞马利亚的腹中,正如祂自己论及自己所言:「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 3:13)。祂从天降下,然而并未改变祂的所在:因为作为上帝,祂无所不在,充满万有。但祂的威严乐意如此——谦卑自己,取了人性。其次,这一条教导我们,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取的人性是真实的,而非虚假或幻影。祂的身体是在至福童贞女的腹中成孕的,当时她回应天使说:「看哪,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路加福音 1:38)。那时,祂即刻成为一个完全的人,拥有人的一切肢体和有理性的灵魂,与神性结合(大马士革的约翰,《神学》,3:1):在同一个位格中,祂成为真神与真人。同样,那无玷的童贞女也成为了上帝之母,正如伊利沙白对她所说:「我主的母亲到我这里来,这是从哪里得来的呢?」(路加福音 1:43)。此外,也必须知道,在耶稣基督里,神性既没有变成人性,人性也没有变成神性,而是两者都在这同一位格中保持完全,拥有各自所有的属性,只是人性中不含罪恶。
问题 39:第三,此项信条教导了什么?
答:基督的道成肉身乃是藉着圣灵的协助而成就的,因此,圣童贞女在受孕之先是童贞女(以赛亚书 7:14),在受孕之中、在受孕之后,以及在诞生之时,也一直保持着童贞。因为耶稣基督由她所生,却完整无损地保守了她童贞的印记;因此,她在诞育之后,直到永无穷尽的世代,仍旧是童贞女。
问题 40:在这个教义条目中还包含着什么?
回答。关于至洁童贞圣母马利亚的教义。因为她被拣选成为如此奥秘事的中保;所以所有正教信徒都有义务以合适的方式来荣耀她并尊敬她,将她视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母亲,或更确切地说,视为上帝之母(即「诞神女」)。因此,教会根据天使长和圣伊丽莎白的话语,并加入了一些教会自身的言语,为她谱写了如下的赞颂: 「诞神女,童贞女,欢欣吧,蒙受恩宠的马利亚,主与你同在;你在妇女中是蒙福的,你腹中的果实也是蒙福的,因为你诞下了我们灵魂的救主。」
问题 41:关于此番问候,我们当如何思忖?
答复。首先,我们必须相信,这句「问安」源于、且发端于上帝本身,并由总领天使带到地上,传予世人。因为,若非上帝的命令,总领天使绝不敢宣说此言。同样地,圣伊利莎白所说出的话语,也是藉著圣灵的默示而说出,正如福音书作者所示:「伊利莎白即被圣灵充满,就高声喊著说:你在妇女中是有福的!你腹中的胎儿也是有福的!」(路加福音 1:41-42)。同样,教会所增添的话语,亦源自圣灵。这同一位教会以其权柄,命令人们在向圣童贞女献上敬意的祷告中,时常重复这个「问安」。
问题 42:在这问安中蕴含着何等教诲?
回答:在这句问安之中,我们忆念了上帝之子的道成肉身,以及祂借此所赐予我们的恩惠。其中还包含了这样的教义(大马士革的约安,《正信的精确阐述》第三卷,第一至二章):那无始的上帝圣言,自天降下,并未携带肉身而来,而是在至圣童贞女的腹中,借由圣灵的协助,从她至洁的血液中取得了肉身,并由她所生,她确实是祂的母亲。我们必须坚定且毫不疑惑地相信这一点。至于那些声称救主带着肉身自天而降,并穿过圣童贞女,如同穿过一条水道的人,教会已将他们定为异端并予以谴责(耶路撒冷的基里尔,《慕道讲论》第十三章)。 此外,这句问安教导我们,要因着耶稣基督的人性,称呼圣童贞女为「上帝之母」;并教导我们,由她所生的基督,是圆满的上帝,也是圆满的人。同样,在这句问安中,尤其是在「蒙恩的」这个称呼童贞女的词语里,还蕴含着这样的教义:她领受上帝恩典的程度,远超过任何其他的受造物;因为她是上帝的母亲。因此,教会尊崇她,将她置于基路宾和撒拉弗之上,如今她在一切的尊荣和荣耀中,立于她圣子右侧,超越了众天使的品级,正如圣咏作者所言:「王后佩带俄斐金饰,站立在你右边,身穿绣金的华服」(诗篇 44:10)。每一位正教基督徒都应怀着敬畏之心诵读这句问安,祈求童贞女的代祷:因为母亲的祈祷,对平息圣子的义怒大有助益。凡渴望向她献上虔诚祈祷的人,可诵读《赞美颂》(一种不坐着唱的赞歌,即在诵读时须站立,不可坐下),以及教会为尊崇她而撰写的祈祷文和其它圣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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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之第四条款
问题 43:第四条信纲是什么?
答:「为我等受难,在彭特斯·彼拉多手下被钉十字架,受苦,并被埋葬。」
问题 44:此成员教导了什么?
答。有六项真理。首先,圣言(即上帝的道)为我们真切实在地在十字架上受难,并真切地以祂从童贞女马利亚所取的真实人性而死亡。这清楚地显明于《圣经》的这些话语:「于是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加福音 23:46)。同样地,祂也为我们真实地流出了祂宝贵的血,并以此救赎了我们,正如使徒所说:「就按着祂的旨意预先定下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我们借着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都是照他丰盛的恩典」(以弗所书 1:5,7)。
问题 45:其次,这信条包含着什么?
答。这个真理是,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受难,而祂自己未曾沾染任何罪污,正如使徒彼得所言:「深知你们得赎,脱离祖宗所传流虚妄的生活,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书 1:18-19)。施洗者约翰也同样见证,耶稣基督,祂本身是无辜、无罪的,却为我们的罪受难。他的话是:「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 1:29)。祂受难是出于自愿,正如祂自己所说:「我有权柄舍去我的生命,也有权柄再取回它」(约翰福音 10:18)。
问题 46:其三,此项教理教导了什么?
答。基督是在肉身之中,而非在神性之中,于十字架上受难的:因为神性不曾受苦,不曾被钉于十字架,不曾承受唾沫与耳光,也不曾死亡。 祂只以肉身受苦,对此使徒言之凿凿:「但如今祂藉着肉身之体,以祂的死使你们和睦,为要叫你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没有瑕疵,无可指摘。」[歌罗西书 1:22]。 然而,神圣的本性,在接纳了属人的本性之后,便永不与之分离,无论是在受难之时,抑或在十字架上的死亡,以及死后亦然 [达玛斯古斯,《于圣周六的讲道》]。尽管灵魂与身体分离,但神性既未与身体分离,也未与灵魂分离。因此,在死亡之时,基督的面容仍是独一无二的。
问题 47:第四,此条教导了什么?
答曰: 耶稣基督的受死与所有其他人的死亡截然不同,原因如下: 第一, 是因为我们罪孽的沉重,正如先知论及祂时所言:「祂诚然担当了我们的痛苦,背负了我们的忧患。我们却以为祂受苦是因被上帝击打,被上帝创伤。哪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创,为我们的罪孽受压。」(以赛亚书 53:4-5)。另一位先知,仿佛以基督的口吻说:「所有经过此路的人,你们要回转,要观看,可有像我所受的这痛苦那样的痛苦?」(耶利米哀歌 1:12)。 第二, 是因为祂在十字架上尽了祭司的职分,将自己献为祭物给上帝和父,以赎回人类,正如使徒论及祂时所言:「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摩太前书 2:6)。又在另一处说:「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给上帝。」(以弗所书 5:2)。又说:「当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基督就为我们死了。」(罗马书 5:8)。 除此之外,祂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保,正如同一位使徒论及祂时所言:「既然借着祂在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祂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歌罗西书 1:20)。又在另一处说:「涂抹了那与我们作对、以规条拘束我们的字据」(这字据包含在诸多的定例之中),「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撤去它,不叫它存留。」(歌罗西书 2:14)。
问题 48:第五,这一肢节谈论了什么?
答复。论及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安葬:祂既是确然、真实地在十字架上受难,也真实地死了,并真实地被安葬在一个众所周知的地方。这并非没有缘由,而是为了让世人之后不会怀疑祂从死里复活的真实性。因为如果祂被安葬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如经上所说:在「隐秘的角落」中,这就会给犹太人机会来诽谤基督。 为了基督荣耀复活的更大可信度与荣耀,犹太人感到不安,便来到彼拉多面前,说:「所以请吩咐,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他回答他们说:「你们有卫兵,去吧,尽你们所能把守妥当。」于是他们去了,把守妥当坟墓,封了石头,又派了卫兵。(马太福音 27:64-66) 犹太人的这队卫兵成了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一个清晰见证,因为在此事件中,他们惊恐万状,正如经上所说:「看哪,地大震动,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上前把石头辊开,坐在上面……看守的人就因著他战栗,变得像死人一样。」(马太福音 28:2,4)他们事后进了城,把所发生的一切都禀告了祭司长(第 11 节),并被迫说出与主的天使对妇女们所说相同的话:「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被钉十字架的耶稣。祂不在此地,照祂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看安放主的地方。赶快去告诉祂的门徒,祂已经从死里复活了。」(马太福音 28:5-7) 因此,我们主的安葬之地是众所周知的,这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确信,门徒们并没有偷走祂,也没有将祂安葬在隐藏之处,正如那些堕落的犹太人收买兵丁散布的谣言。然而,以下这些都破除了此类猜疑:祂所躺卧的坟墓,封在石头上的印记,犹太人的卫兵;还有约瑟和尼哥德慕,他们是犹太人中有声望的人;除此之外,还有包裹著我们主尸体的细麻布;以及祂头上的汗巾,在祂复活后仍留在坟墓中,卷著放著。(约翰福音 20:7)所有这一切都清晰地表明,尸体并非被门徒偷走,而是复活了。 对于此教诲,还应当加上一点,就是根据先知的预言,主坟墓的地点应当是荣耀的,直到如今它依然如此。因为先知说:「祂安息之处将是荣耀的。」(以赛亚书 11:10)凡以信心和爱慕基督之心来拜访此坟墓的人,他的众多罪过将得蒙赦免;因为他借此亲近了基督。
问题 49:当我们谈论这些时,我心中生起了一个愿望,想要知道基督的灵魂在祂死后、复活之前,居于何处?
答曰:基督之魂,虽与圣体分离,然恒与神性联合,并偕神性同降阴府。纵然彼段文字未曾提及此事,吾等仍视此为确凿无疑,盖因一切教会颂歌皆述及此事,即基督携其圣魂与神性降入阴府。此义更详载于下列三行圣歌(Troparion)中: 「基督,尔以圣躯安卧坟墓,却以圣魂降临阴府,犹如真神;尔与悔罪之盗同在乐园,亦与父及圣灵同在宝座。尔圆满一切,不可言喻。」 祂自阴府中释放了圣祖之魂,引其进入乐园,并偕同那悬于十字架上、信靠祂的悔罪之盗(大马士革,论大圣周六之讲道)。
问题 50:第六,此条款包含何事,又教导何事?
答:由于这一条目中提到了基督的十字架,基督曾在其上受死并拯救了我们;因此,我们也在此有机会默想十字架。使徒保罗如此论述十字架:「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迦拉太书 6:14)。在另一处经文中说:「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哥林多前书 1:18)。因此,基于重要的原因,我们应当敬奉十字架。确切地说,它是基督的标记,正因为上帝的儿子在其上倾流了自己的宝血并受死,它便具有驱逐恶魔的力量。因此,圣者耶路撒冷的济利禄(第十三要理讲授)说:「当我们用手描画至尊十字架的标记时,魔鬼想到基督主曾被钉在其上,为的是拯救我们并毁灭魔鬼的权势,就不能再与我们同在,也不能承受十字架的力量;反而会逃离我们,不再试探,尤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习惯于呼求基督的名。」因此,我们应当尽可能经常地在自己身上描画十字架的标记;因为我们时常遭受魔鬼的试探,而我们只有借着赐予生命的十字架并呼求耶稣基督的圣名才能驱逐它们。借此,我们不仅能把它们从我们自身驱逐出去,也能从我们所有的事物上驱逐出去,例如:食物、饮品、器皿等等。因此,同一位济利禄(同上)教导说:「当你享用食物和饮品时,当你坐下、站立、交谈、行走时,要划至尊十字架的标记;无论在家中还是在路上,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无论在任何地方,都不要开始任何工作,除非你以至尊十字架为自己作了标记。」
问题 51:我们应当如何在自己身上描画那尊贵且赋予生命的十字圣号?
答:应当用右手画十字圣号。以三个大指并拢,置于额头,言:「奉父之名」;随后,将手以同一手形降至胸前,言:「及子之名」;由此将手移至右肩,再向左肩移动,言:「及圣神之名」。在身上完成了这神圣的十字圣号之后,以「阿们」一词作结。或者,当你画十字圣号时,你可以说:「主,耶稣基督,上帝之子,怜悯我罪人!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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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经的第五条信条
Boпрoc 52:第五条信德之义是甚么?
答:「并照经上所示,第三日复活。」
问题 53:此信仰条款教授我们什么?
回应: 关乎两项真理。第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凭祂神性的能力从死者中复活,正如众先知和《诗篇》中所记载关于祂的事(路加福音 二十四,七)。第二,祂复活时所用的,正是祂降生和受死时的那个身体。
问题 54:基督应当依循哪些《圣经》的记载而受难、受死、并于第三日复活?
回答。圣经有双重类型:一为旧约,二为新约。在旧约中预告了基督将要降临,以及祂将如何拯救人类,即祂将受难、死亡并从死者中复活。因此,基督必须按着这圣经所言去完成这一切。而新约的圣经则启示了祂已成就了这一切,并且祂的降临正如同圣经所记载的一样;因为祂亲自论及自己说:「人子去,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可 14, 21)。同样,在祂从死里复活之后,祂在路上对祂的两位门徒说:「基督受这些苦难,然后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祂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把一切经上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解释明白了」(路 24, 26–27)。至于旧约圣经也当在我们心中具有重要性和力量,使徒为此作证,当他论及旧约时说:「我们并有更确切的先知的话,你们留意这话,如同留意照耀在暗处的灯,这是你们做得好的,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彼后 1, 19)。并且,所有这一切都严格地按着这圣经得以成就,众福音书作者都向我们证实了这一点。使徒说:「基督照着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被埋葬了,又照着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次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大多数至今还在,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最后,也显给我看了,我如同一个不配的人」(林前 15, 3–8)。同样,先知约拿预表了基督的复活,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亲自将此形象引用到自己身上。祂对犹太人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神迹,除了约拿先知的神迹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因为约拿怎样在鱼腹中三日三夜,人子也要照样在地心深处三日三夜」(太 12, 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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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第六条
问题 55:第六条信纲为何?
答: 「及升天,坐于父之右者」
问题 56:这篇信经向我们揭示了什么?
答曰。此条教示吾等四重真理。 其一,吾主耶稣基督,曾真实受难,并自死者中复活,今则偕其受难之身体,荣耀尊贵地升入高天,坐于圣父之右。 其二,吾主升天,仅以其人身而然;盖其为神,则恒常居于天上,亦遍于万有之所。 其三,此条教示吾等,吾主自童贞玛利亚所领受之人性,从未脱卸,且将偕此人性再临施行审判,正如天使向宗徒们所宣示者:「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也要怎样回来。」(使徒行传 1:11) 其四,此条教示吾等,基督偕其于世时所负之肉身,仅存乎天上,而非于地上。然藉奥秘之方式临在乎神圣之圣体血礼中,此神人兼具之圣子,因着变质而亦临于地上。盖面包之本质,已转化为祂圣体之本质,而酒之本质,则转化为祂宝血之本质。是故,吾等当以敬奉吾主救主耶稣之程度,敬奉并尊崇此神圣之圣体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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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之第七信条
问题 57:第七条信德的内容是甚么?
回应:「祂将再次带着荣耀降临,审判生者与死者,祂的国度将永无止尽。」
问题 58:这信德之条教导我们什么?
答曰。关于三项真理。首先,基督将再次降临,以审判活人与死人,正如祂自己亲口所见证的言语:「当人子在祂的荣耀里,同着众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 25:31)。祂降临的速度将如此之快,正如「闪电从东方发出,直照到西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马太福音 24:27)。至于祂降临之日和之时辰,无人知晓,连天使也不知道(马太福音 24:36)。然而,在此之前必将发生以下之事:福音将传遍万邦(马太福音 24:14),敌基督将显现,将有大战乱、饥荒、瘟疫以及其他类似之事发生。简而言之,将有大患难,正如吾主所言:「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自从世界创始直到如今,以及将来,都没有这样的灾难」(马太福音 24:21)。关于此审判,使徒清晰地说道:「我在上帝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面前,凭着祂的显现和祂的国度,郑重地嘱咐你」(提摩太后书 4:1)。
问题 59:其次,此信条教人何事?
答曰:关于末日审判,人将为自己的思、言、行交账,正如圣经所言:「我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每一句闲话,在审判之日,都要供出因由。」(马太福音 12:36)。使徒亦言:「所以,时候未到,你们不要论断什么,直等到主来,祂要将暗中的隐情显露出来,也要将人心的密谋表明;那时,各人要从上帝那里得着称赞。」(哥林多前书 4:5)。
问题 60:其三,此项教理教导了什么?
答曰。在那日,每一个人都会依照其所行的事,获得全然与永恒的酬报。一部分人将听见此判词:「你们这蒙我父所赐福的人,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吧」(马太福音 25:34)。另一些人则会听见相反的宣判:「你们这受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马太福音 25:41)。「在那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可福音 8:44)。
问题 61:在这一末日,所有的人是否都会为自己的行为交账,抑或每个人,尤其是在逝世之后,都会为自己的生命交账,亦存在着私审判?
答曰:既然在末日审判之时,毋须向每一人个别追问其行止账目:因为上帝知晓一切;而且既然每个人在临终之时都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么每个人在死后也必将知晓其行为所对应的报偿。因为如果每个人都知晓其所行之事,那么上帝对他的判决也必是已知的,正如格里高利·神学家在致其兄弟凯撒里乌斯的讲道中所言:「我深信智者之言:任何良善且为上帝所喜悦的灵魂,当其脱离与自身结合的身体时,会立即预先感知并瞻望那等待着它的福祉(因为那曾带来晦暗之物已被洁净或被除去,我不知该如何称呼此一过程);它将享受某种奇妙的愉悦,被提升,并怀着喜乐奔向其主,挣脱了此生,如同逃离了一座幽暗的监牢,卸下了曾束缚其心智高飞的罗网。它想象着那为它所预备的福乐,便仿佛已然感受到它。稍后,它将再次从尘土中,从那被托付并被取出的土地中,接纳回其亲近的肉体,——此种结合的方式,唯有那使之结合又使之分解的上帝知晓——并与这肉体一同承受天上的荣耀。」 我们对于罪人之灵魂,也应当作如是观,只是方向相反;即是说,他们知晓并预见那等待他们的苦楚。虽然在末日审判之前,无论是义人还是罪人,都尚未获得对其行为的完全报偿;但尽管如此,并非所有的灵魂都处于同一状态,也并非被遣往同一处所。由此可见,既然在末日审判之前,若无私人审判,则不可能发生如此之区分;那么,私人审判必然存在。 当我们说上帝不要求我们呈报我们生命的账目时;这应当理解为:我们呈报此账目,并非依循人类账目之惯例。
问题 62:圣者的灵魂在逝世之后是否处于相同的阶位?
答曰:由于众灵离开此世时所领受的恩典并非等量,因此在离世之后,他们所居享的福乐品级亦非同一。正如基督所教导的:「在我父的家中,有许多住处。」(约翰福音 14:2)。又在另一处说:「她许多的罪都得了赦免,因为她爱得深;但那少得赦免的,爱得就少些。」(路加福音 7:47)。使徒亦相似地宣称,上帝「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 2:6)。
问题 63:人若死在上帝的震怒中,当如何思想?
答复:在最后的审判之后,他们将永远受苦,一些人受的苦多,另一些人受的苦少,正如《圣经》对此所言:「仆人知道他主人的旨意,却不预备,也不照着他的旨意行,必多受责打;但那不知道的,却做了该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路加福音 12:47-48)。
问题 64:在那些濒逝的人们之中,是否存在着这样一类人:他们仿佛是介于得救者与沉沦者之间的中介?
答曰。并无此类人等。然而,毋庸置疑的是,许多罪人并非因着悔改或认罪而得以从地狱的捆绑中释放,正如《圣经》所言:「在阴间谁能称谢祢?」(诗篇 6:6);又在另一处说:「死人不能赞美上主,凡下到阴间的也都不能。」(诗篇 113:25);而是因着仍在世之人的善行,因着教会为他们所献上的祷告,特别是因着那无血的祭献——教会每日为一切活人与逝者普遍献上此祭,正如基督为众人而死。 关于此类灵魂并非靠自身得以释放,提奥菲拉克托斯(在注释《路加福音》第六章时)对此有所阐述,他解释了基督所说的「祂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这句话:「看哪,」他说,「我们在地上时可以涂抹我们的罪愆。但当我们离开此地之后,就再也不能靠着自己,通过认罪来消除我们的罪恶了;因为那门已经关闭。」 他又解释了「捆起他的手脚」(马太福音 22:13)这句话,即灵魂的行动能力,他说道:「在今世,人可以有所作为并完成某些事;但在来世,灵魂一切的行动能力都被捆绑;不可能再做任何善事以赎罪。」在解释同一部《福音书》的第二十五章时,他又说:「离开此生之后,便不再是悔改和行动的时机了。」 这些话表明,灵魂在死后既不能自我释放,也不能悔改,更不能产生任何能将它从地狱中赎回的事物。唯有神圣的礼仪、祷告和活人代为献上的慈惠,能为它带来极大的益处,并将它从地狱的捆绑中解救出来。
问题 65:我们应当如何看待那些为已逝之人所做的施予与善行?
回答。关于此事,同一位忒奥菲拉克特(在注释路加福音 12:5时)也曾论述,他解释了基督的这些话:「当畏惧那在杀身之后,有权柄投于火坑之中的。」他如此写道:「看哪,基督没有说:『当畏惧那在杀身之后,会将人投入地狱的;』而是说『那有权柄投入的。』因为那些死去的罪人并非必然会被投入地狱;但这在于上帝的权柄,以至于上帝也可以赦免他们,即为了那些为死者所献上的奉献和施舍。这些对于犯有重罪而离世的人,也有不小的益处。因此,祂并非必然在杀身之后就将人投入地狱;而是有投入的权柄。故此,我们不当停止努力,要以我们的施舍和祷告来取悦那有权柄投入的人,他并非必然使用这权柄,而是或许会施予赦免。」 因此,根据圣经的教诲以及这位教父的注释,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必须为逝者祈祷,献上无血的祭献,并施予怜悯;因为他们自己无法为自己做这些事。
问题 66:吾人当如何看待炼狱之火?
答复:圣经中未曾提及此事,即:没有记载在人离世之后,会有某种暂时的、能洁净灵魂的惩罚。正因俄利根(Ориген)持有此独特观点,教会遂在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上定其罪。 此外,显而易见的是,灵魂在人离世之后,便无法领受教会的任何一项圣事。若灵魂能够为自己的罪愆做任何补赎,那么它也能在忏悔圣事中占有一份。但因这与正教的教义相悖,故教会行事正确:为离世之人献上不流血的祭祀,并向上帝献上祷告,祈求赦免他们的罪愆;他们自身却不承受任何惩罚,以借此得洁净。 至于那些人所说的寓言,声称灵魂若在未曾悔改的情况下离世,便会在尖刺、沼泽和湖泊中受罚——教会从未接纳这些说法。
问题 67:对于那些带着上帝的恩典离世的人们,为他们的灵魂指定了怎样的居所呢?
答曰:那些带著上帝的恩典与对罪孽的忏悔而离开此世的人之灵魂,其归处乃是上帝的双手之中。因圣经如此言说:「义人之灵在乎上帝之手,痛楚不得触及他们」(智慧篇 3:1)。此地亦被称为乐园,正如主基督在十字架上对那强盗所言:「我实言告汝,今日,汝将与我同在乐园矣」(路加福音 23:43)。此地又被称作亚伯拉罕的怀抱,如经上所载:「后此,穷人亡,天使遂将其抬至亚伯拉罕之怀抱」(路加福音 16:22),以及天国,依循主之言:「然我告汝,多有自东方与西方而来者,将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于天国中坐席」(马太福音 8:11)。因此,无论人以吾等所提及之名号中的任何一个称呼此地,皆不为错:只要知晓那些灵魂居于上帝的恩典之中,处于天国之内,正如教会圣歌所颂扬的,是在「天上」。
问题 68:那么,那些在上帝之怒中离开身体的灵魂,它们在哪里呢?
答。此地以不同的名号称呼。 首先,它被称为阴府,被逐出天庭的魔鬼被禁锢于其中,正如先知所言(此处为魔鬼所说):「我要与至高者同等。」「如今你却被摔到阴间,到地的深处」(以赛亚书 14:14-15)。 其次,它被称为永火;因为圣经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 25:41)。 再者,它被称为极暗的黑暗。又将「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 25:30)。 它还以其他的名号称呼,但所有这些名号都表达了这样一个意念:那些在此世带着上帝的震怒而离世、被弃绝之人的灵魂所降下的地方,是一个遭受定罪和承受上帝震怒之地。 每个人都应当知道,义人的灵魂虽然已在天上,但直到最后的审判,他们仍未获得完美的奖赏;同样地,被定罪的灵魂也未承受完全的惩罚,但唯有在最后的审判之后,灵魂与身体一同,才会明确地获得光荣的冠冕或遭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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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之第八条
问题 69:信纲之第八条为何?
答: 「并信圣灵,祂是主,是赐生命者,由父所发,与父和子同受敬拜,同享荣耀,曾藉著先知说话。」
问题 70:此信仰条款教授我们什么?
回应。关于三项真理。首先,圣灵是上帝,与父和子同质,这从使徒的话语中可以清楚看到,他说道:「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运作一切在一切之中」(哥林多前书 12:4-6)。在另一处经文:「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交通,常与你们众人同在」(哥林多后书 13:13)。如果在这几处经文中,有时将圣灵置于首位,有时将圣子置于首位,其原因在于这三个位格是同质且同等的。但这并非意味着圣子拥有与圣灵不同的本体,或圣灵拥有与圣子不同的本体。绝非如此,而是因为,正如我们所言,祂们同质且同等,并且圣子和圣灵都直接且平等地,一同源自于父:圣子是借由出生,而圣灵是借由发源2。使徒彼得在《使徒行传》中也表明了这一点;他对亚拿尼亚说:「你为什么让撒但充满你的心,欺哄圣灵」。在谈话的结尾,他补充道:「你不是欺哄人,而是欺哄上帝」(使徒行传 5:3-4)。因此,圣灵是上帝。
问题 71:其次,此条款教导了什么?
答:此教导圣灵由独一之父而出,乃是神性之源头与肇始。救主亲身以言语教导此理:「但当我差遣给你们、从父而来的那位保惠师,就是从父而出的真理之灵,祂来的时候」(约翰福音 15:26)。圣阿塔那修在其《信经》中如此阐释此教义:「圣灵非由父所造,非由父所成,非由父所生,乃是由父而出。上帝与父(圣阿塔那修,在《圣问》第四篇)乃是两圣位之独一肇始者,且未受生。圣子由独一之父而生,父为原因;圣灵由独一之父而出,父为原因,并藉圣子被差遣至世间。」圣格里高利神学家(《论神学》第三讲)亦云:「圣灵由父而出:因其由父而出,故非受造之物;因其未受生,故非圣子;因其居于未受生者与已受生者之间,故是上帝。」此理在第一条中已有详述。因此,我们当坚守并信奉基督所教导我们的,亦是东方大公正教会所信奉的,以及第二次大公会议所宣认的,这就足够了:教会确认《信经》时未添上「和子」一词;而那些增添「和子」一词者,不仅受到东方正教大公教会的谴责,亦受到西方罗马教会的谴责。其明证乃是两块银牌,其中一块以希腊文镌刻圣《信经》,另一块以拉丁文镌刻,皆未增添「和子」一词。据巴罗尼乌斯所载,此两块银牌于主降生后八零九年,奉罗马教宗利奥三世之命,悬挂于圣彼得堂内。因此,凡在此信仰中坚固不移者,无疑可望获得救恩,因其丝毫未偏离教会之共同见解。
问题 72:其三,此项教理教导了什么?
答:它教导我们,圣灵是圣经——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的创作者,祂借着许多中介者将圣经言说出来。因此,旧约和新约圣经都是圣灵的教导。 所以,我们应当相信,凡是圣教父们在所有的普世和地方正教大公会议中所确立的一切规条,无论它们在何处组成,皆源自圣灵,正如使徒们在他们的会议上所说的:「因为圣灵和我们,都认为这样好」(使徒行传 15:28)。效法他们的榜样,其他的正教大公会议也以类似的结论来确立他们的规条。
问题 73:圣灵的恩赐有多少种,它们是什么?
回答。恩赐有七。圣经在《启示录》中论及这些恩赐说:「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著,这七灯就是上帝的七灵」(启示录 4:5)。这些圣灵的恩赐,或者更确切地说,圣灵自己,在基督里比在任何其他人身上都更为丰盛和完全,正如先知所说:「上主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上主的灵。他必以敬畏上主为乐」(以赛亚书 11:2-3)。传福音者约翰证实了这一点,他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满了恩典与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约翰福音 1:14,18)。因为圣灵在基督里,作为与基督在神性上同本质者,使他充满了智慧与恩典。正如经文所言:「孩子渐渐长大,心灵强健,充满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典在他身上」(路加福音 2:40)。所有这一切,都应当理解为是关于基督的人性而言。
问题 74:圣灵的第一项恩赐是什么?
答。第一个恩赐是智慧,正是那自上而来的智慧,使徒论及它时说道:「唯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和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雅各书 3:17) 这智慧所对立的,便是肉体的智慧,正如使徒所言:「我们所行在世,不靠肉体的智慧,乃是靠着神的恩惠,向你们更是如此。」(哥林多后书 1:12) 针对这肉体的、属世的智慧,同一位使徒,引述了旧约中的见证(以赛亚书 29:14,33:18),说道:「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废弃聪明人的聪明。智慧人在哪里?文士在哪里?这世上的辩士在哪里?神岂不是使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拙了吗?」(哥林多前书 1:19-20)
问题 75:圣灵的第二份恩赐是什么?
回答。此乃理智之恩赐,即明了上帝奥秘与旨意之恩赐。圣经对此教导如下:「凡心中有智慧的人,就是那些赋有智慧与技巧的人,要明白并作成一切属乎圣所的工,照着上主所吩咐的一切」(出埃及记 36:1)。论及但以理和与他同在的少年人,经文说:「上帝赐给他们知识,又使他们在一切学问上和智慧上有聪明:但以理又明白各样的异象和梦兆」(但以理书 1:17)。在另一处又说:「于是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加福音 24:45)。使徒亦言:「愿主在凡事上赐你悟性」(提摩太后书 2:7)。与此等悟性相对立的,是不明事理与不信。主说:「无知的人哪,并且心里迟钝,相信先知所说的一切话!」(路加福音 24:25)。使徒在别处又说:「你们是如此地无知吗?既已藉着圣灵入门,如今却想藉着肉体成全吗?」(加拉太书 3:3)。
问题 76:圣灵的第三项恩赐是什么?
答曰:圣灵第三项恩赐是策勉,此恩赐襄助人荣耀吾主天父,拯救人之灵魂,并与真理相合。论及此恩赐,经文有云:「因为 神的全部旨意,我已经毫无保留地告诉你们了。」[使徒行传 20:27] 与之相对的,是邪恶之辈的计谋。咏歌圣者论及此言:「那不从恶人计谋的,便为有福。」[诗篇 1:1] 于另处又言:「上主破坏列国的计谋,废弃万民的思念,推翻王者的策划。」[诗篇 33:10]
问题 77:第四项圣灵的恩赐是什么?
回答。是「坚韧」,因为我们必须在信仰中保持全部的刚强和勇气,以抵抗各种试探。关于它,圣经说:「你们要警醒,在信仰中站稳,要勇敢,要刚强。」(哥林多前书 16:13)在另一处又说:「所以你们要站稳,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穿上公义的护心镜,把平安福音的预备当作鞋子穿在脚上。此外,要拿起信仰的盾牌,用它你们就能熄灭那恶者一切燃烧的箭;要戴上救恩的头盔,并拿起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道。」(以弗所书 6:14-17)与「坚韧」相对的是「恐惧」,对此,作诗者曾说:「他们在那里充满了恐惧,在没有恐惧的地方。」(《诗篇》13篇5节)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禁止我们拥有这样的恐惧,祂说:「不要惧怕那些杀害身体,之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人。」(路加福音 12:4)
问题 78:圣灵的第五项恩赐是什么?
答:第五项圣灵的恩赐是「明智」。圣洁的诗篇作者如此解释它:「那教训列国的,难道不惩罚人吗?那教导人知识的,难道自己没有知识吗?」(诗篇 93:10)。另一位先知说:「我也必将合我心意的牧者赐给你们,他们必以知识(或作「明智」)和智慧牧养你们」(耶利米书 3:15)。这「明智」或「知识」应当指向明白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律法。与此对立的是对上帝律法和旨意的无知——诗篇作者论及此说:「愿你将你的忿怒倾倒在那不认识你的列国,和那未曾求告你名下的国度」(诗篇 78:6)。
问题 79:第六个圣灵的恩赐是什么?
答:虔敬。它与真实的信仰一同,根植于勤恳的祷告和良善的行为。使徒如此论及它:「虔敬在凡事上都有益处,带着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摩太前书 4:8)因此,唯有那些向上帝献上不辍祷告,并远离一切不虔与罪愆的人,方可被恰当地称为虔敬之人。这里所指的虔敬,并非法利赛人所拥有的那种外表的虔敬,而是真实且发自内心的虔敬,以免主也论及它说:「这百姓用口和用嘴唇尊敬我,他们的心却远离我。」(马太福音 15:8)又说:「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洁净杯盘的里面,好使外面也洁净。」(马太福音 23:26)
问题 80:圣灵的第七项恩赐是什么?
答:对上帝的敬畏。这应当如同孩子对父母的敬畏,而不应如同奴仆对主人的恐惧。对于前者,圣咏的作者说:「你们敬畏上主的所有圣者,因为敬畏祂的人,一无所缺。」(诗篇 33:10)。对于后者,宗徒说:「在爱内没有恐惧,因为圆满的爱驱逐恐惧,因为恐惧带有惩罚;那心怀恐惧的人,在爱内尚未圆满。」(约翰一书 4:18)。圣经命令我们以这种方式,即出于爱来敬畏上帝,如经上所言:「敬畏上主的人,当赞美祂;雅各伯的一切后裔,当荣耀祂;以色列的一切后裔,当敬畏祂。」(诗篇 21:24)。怀有这样敬畏之心对待上主的人,必会谨守祂的诫命,正如经上所说:「人若爱我,必遵守我的话语。」(约翰福音 14:23)。
问题 81:圣灵所结的果子有多少种,以及它们各是什么?
答:圣灵的果子或称神圣恩典的标志,共有九种,这是按照使徒保罗的列举而来的,他如此说道:「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拉太书 5:22-23)。然而,我们必须相信,其他的德行也应被称为圣灵的果子,因为它们皆源于圣灵,并在祂的襄助之下由人所成就。因此,使徒保罗并未说:「只对这些没有律法」,而是说:「对这样的人」(第23节),因为尚有其他与这些德行相似的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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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之第九条
问题 82:信条的第九条是甚么?
答:「我信唯一圣、公、使徒所传之教会。」
问题 83:在这信条的一项中,圣教会教导了什么?
答复。关于四项真理:第一,教会是合一的、圣洁的、大公的(普世的、全体性的)和使徒性的,正如使徒所教导的:「我曾把你们许配给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哥林多后书 11:2)。正如基督是独一的,祂的新妇也是独一的,这从《以弗所书》第四章中清楚可见,其中说道:「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以弗所书 4:5-6)。
问题 84:第二,在此条目中阐述了何种教义?
回答。其二,此条信理教导我们:大公教会(即普世教会)之名并非取自任何一个知名的地点,无论该地如何显赫。因为地方教会乃是个别的教会,例如:以弗所教会、非拉铁非教会、老底嘉教会、安提阿教会、耶路撒冷教会、罗马教会、亚历山大教会等等。然而,在这些个别的教会中,那首先蒙受基督亲临、领受永恒救恩与罪得赦免的教会,被称为她们的母亲。福音的宣讲就是从这教会开始,传播到世上所有国度,正如圣经所见证:「基督必须受苦,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并且人要奉祂的名传讲悔改与罪得赦免的福音,从耶路撒冷开始,传遍万国: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人。」(路加福音 24:46-48)在另一处经文则说:「你们要在耶路撒冷、在全犹太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使徒行传 1:8) 此外,那尤其超越所有其他教会,以其教义和虔诚操行大放光芒的教会,可以被称为首位的教会。使徒们曾向她交代自己的行为,正如圣经所见证:「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受割礼的人便与他争辩,说:『你进入了未受割礼之人的家中,并与他们一同吃饭了。』」(使徒行传 11:2-3)彼得回答他们:「我既是谁,能拦阻上帝呢?他们听见这话,便都默然不语,归荣耀给上帝,说:『这样看来,上帝也将悔改的心赐给了外邦人,叫他们可以得生命。』」(使徒行传 11:17-18)在下文又说:「关于他们的事传到了在耶路撒冷的教会耳中,他们就差派巴拿巴前往,直到安提阿。」(使徒行传 11:22)在另一处经文则记载:「他们就指派保罗和巴拿巴以及他们中间的另外一些人,为这争论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们。」(使徒行传 15:2)「于是使徒和长老们以及全教会都同意,从他们中间选出人来,差派他们与保罗和巴拿巴一同往安提阿去,并且写信说:『因为圣灵和我们都同意,不必再加重担于你们,除了这些必需的事。』」(使徒行传 15:22-23,28)又在另一处经文说:「他们经过各城时,就将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们所判定的规条传给他们遵守。」(使徒行传 16:4) 因此,耶路撒冷教会是所有教会的母亲,也是首位的教会:因为福音的传播就是从她开始,传向地极(尽管后来皇帝们将首位权赋予了古老的罗马和新的罗马,因为皇帝的宝座设在那里,这乃是根据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的第三条法规),并且她已成为大公的教会;因为万民都从她领受了信仰与教义。
问题 85:第三,在此项教义中包含着何等教诲?
答曰:教会之基,除独一基督之外,别无他有,诚如使徒所言:「盖因无人能立别基,超乎已立之基,亦即耶稣基督也」(哥林多前书 3:11)。诚然,使徒与先知有时亦被称作信仰与教会之基础,譬如约翰所言,大城耶路撒冷之墙,立于十二根基之上,其上刻有羔羊十二使徒之名(启示录 21:14);保罗亦云:「盖尔等乃被建于使徒与先知之基上」(以弗所书 2:20)。然此须如此领悟:先知与使徒,并非真正且并非首要之信仰根基;盖因如此根基,唯有基督;而彼等乃是相对次要之基,以其最切近、最直接地立于我主耶稣基督之救世教诲之上,且以其最先开始在宇宙四极传播基督之信仰。盖因基督建立其教会,并非基于世人,而是基于祂自己与祂神圣之教诲。此外,吾辈亦从本条获悉,独一基督乃是教会之元首,正如使徒所教导:「盖因丈夫乃妻子之元首,正如基督乃教会之元首,祂亦是身体之救主」(以弗所书 5:23)。于另一处又云:「祂乃是身体、即教会之元首;祂是始源,是首生者,出于死者之中,为使祂在万事万物中居首位」(歌罗西书 1:18)。倘若治理教会之大祭司亦被称作其元首,则此须在以下意义上领受:彼等乃是基督之代职者,各在其领域之内,乃是局部之元首,正如经文所言:「尔等当谨慎自身,并顾及全群,圣灵已立尔等于其中作监督,牧养主与上帝之教会,此教会乃是祂以自己之血所购得者」(使徒行传 20:28)。而牧者之首,乃是耶稣基督自己,正如伯多禄所言:「及至牧者之首显现,尔等必将领受永不衰残之荣耀冠冕」(彼得前书 5:4)。
问题 86:第四,在此条目中蕴含着何种教诲?
回答。此段文字教导所有正教信徒,当顺服教会,正如基督所教导的:「若是他连教会也不听从,你就待他如同外邦人和税吏一般。」(马太福音 18:17)。 此外,教会有这样的权柄,能够借由普世大公会议来审查圣经,审判宗主教、教宗、主教。她可以根据罪行的轻重,对他们施以规范所定的惩罚和补赎(epitimia)。因为教会是真理的柱石与根基,正如宗徒所言:「叫你晓得在神的家中当如何行,这教会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书 3:15)。
问题 87:教会的诫命有哪些?
答。教会的诫命中最要紧的有九条。 第一条命定每一个人当以痛悔和柔和的心向上帝祈祷,并在所有的主日和庆节之日遵守教会的规制,即是说,听闻晨祷、事奉圣礼、晚祷和训示。因为圣经说:「应当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 18:1)又说:「要用诸般的祷告和祈求,随时在圣神里祈求,并为此切切警醒,在诸般的忍耐中为众圣徒祈祷。」(以弗所书 6:18)在另一处,这位保罗又说:「不住地祷告。」(帖撒罗尼迦前书 5:17)
问题 88:第二诫教会的诫命是哪一条?
答曰:第二条诫命规定,基督徒每年当守四项特定的斋戒:第一项是在基督圣诞节前的斋戒,从十一月十五日开始;第二项称为大斋期,是基督亲自树立榜样所确立的,正如圣经所言:「祂禁食了四十天四十夜,后来就饿了。」(马太福音 4:2)第三项是圣使徒斋戒,教会于五旬节后一周开始。此斋戒之所以称为使徒斋,乃因使徒们在被差遣宣扬福音之时曾禁食,这可见于他们的《行传》:「于是禁食……按手在他们头上,就差他们去了。」(使徒行传 13:3)第四项斋戒是在至圣上帝之母及永贞玛利亚的安息节前。它从八月一日持续到十五日。此外,在星期三和星期五也当守斋,但按照圣使徒第六十六条法规,星期六和主日则不必,唯独大周六除外。除此以外,教会还命我们于九月十四日,即举荣圣架节守斋;因在这一日我们记念我主耶稣基督的受难,并诵读祂受难的福音;八月二十九日也当守斋,以斋戒尊崇施洗者约翰被斩首之日。此外,教会也规定在某些特定日子不可禁食,例如:从基督圣诞节到圣显节,整个光明周,五旬节后的一周,以及浪子周,该周亦称为预告周和奶酪周。所有这些,每一位正教基督徒都有责任遵守。
问题 89:教会的第三条诫命规定了什么?
答:为使神职人员作为上帝的仆人和中保,在上帝面前为我们代求,能得到应有的尊重,特别是那些如同属灵之父般向我们听取忏悔的神父,我们应当就我们的救赎之事与他们商议。关于这条诫命,圣经如此说:「人应当把我们看作是基督的仆人,是上帝奥秘事的管家。」(哥林多前书 4:1)。在另一处经文又说:「弟兄们,我们请求你们,要敬重那些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人;又要因他们的工作,加倍地在爱中敬重他们。」(帖撒罗尼迦前书 5:12-13)。在另一处经文还说:「你们不知道,那些在圣殿里供职的,是靠圣殿的供献为生吗?那些侍奉祭坛的,是与祭坛一同分享供物的吗?照样,主也吩咐那些传福音的人,靠着福音为生。」(哥林多前书 9:13-14)。此外还有:「那些好好治理教会的长老,尤其是那些在讲道和教导上辛劳的,应当被视为配得双倍的敬重。」(提摩太前书 5:17)。世俗之人不应干预属灵之事,正如使徒所言:「弟兄们,即使有人不慎犯了某种过犯,你们属灵的人,也当以温柔的心灵去挽回他。」(加拉太书 6:1)。
问题 90:教会的第四条诫命规定了什么?
答曰。吾等当于每年四次,在合法且按正教规矩领受圣职之神父前,告解自身之罪;至于那些于虔敬和圣洁生活中有所精进者,则当每月告解。而平民百姓,则当至少每年一次,告解自身之罪,特别是在神圣四旬期内。患病之人,首先应当努力通过告解来洁净其良心,并领受圣奥秘,在此之前,须以一切敬畏之心领受圣油膏。
问题 91:教会的第五条诫命规定了什么?
答曰:为使对圣经与诸般学问缺乏认识之人,不阅读异端所撰之书,不听从其亵渎神明之教义,不与之交谈,不与之为伍,正如先知诗篇作者所言:「不从恶人计谋,不站罪人道路」(诗篇 1:1)。圣经又于他处训示:「异端之人,经过一次两次的劝戒,就要拒绝」(提多书 3:10)。
问题 92:教会的第六条诫命规定了什么?
回答。应当向至善至美的上帝祈祷,为各种身份的人们代求,而首要的是为神职人员:比如为至圣宗主教、为都主教、为教区主教,以及为全体神职人员祈祷;其次是为君王、为地方长官、为整个元老院和全体政府官员、为军队祈祷,特别要为那些恩待教会、热心传播公教和正教信仰的人祈祷——这是基于宗徒的话语,他说道:「所以,我劝你们,首先要为人人献上祷告、祈求、代求和感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人祷告,使我们能以完全的虔诚和庄重,过平静安稳的生活。这在我们的救主上帝面前是美好的,是蒙悦纳的」(提摩太前书 2:1-3)。除此之外,也要为在正教信仰中逝世的亡者祈祷;同样也要为异端和分裂分子祈祷,愿他们在生命终结之前归向正教信仰。
问题 93:第七条教会诫命要求什么?
答:主教或都主教在其教区内为某些特定需要而特别规定的斋戒和祷告,例如:为平息上帝降临其子民的公义怒火;为解救瘟疫、饥荒、战争或干旱;或为医治病人、安慰忧伤者——该教区所有居民都必须恪守。正如《宗徒行实》中所记载的:「彼得被看管在狱中,教会却为他殷勤地向上帝祷告。」(使徒行传 12:5)
问题 94:教会第八条诫命规定了什么?
答。免得世俗之人胆敢劫掠教会的产业与金钱,并将其用于自己的私需。但灵性的众圣者们应当以教会的产业预备圣器以及一切教会所需之物;同样,也当供养并服事教会的役事者、贫穷者与寄居者,这乃是依据圣经的教诲,经上说:「于是门徒,按着各人的力量,定意送捐项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手中。」(使徒行传 11:29-30)世俗之人,或是那些管理某一教会的主教们,将因遗嘱或捐献而归属教会的金钱及其他动产据为己有,并转作私用,这是不公义的,以免因此强暴并极度冒犯了奉献者虔诚的心意。
问题 95:第九条教会诫命规定了什么?
答:是为了避免婚事在教会禁止的日子举行,也为了使正教的基督徒不参与不被允许的游玩与观赏,并不再遵从异教的习俗,而是尽其所能地远离这些。
问题 96:为何我们说,我们信仰教会,而教会乃受造之物,但我们理应仅信仰独一之神?
答曰:这是因为,尽管教会乃是上帝的创造,由世人组成,但她拥有基督自己为元首,祂是真神,并有圣灵,祂不断地教导她,并使她成为基督的新妇——正如使徒所言——「没有污点或皱纹」[以弗所书 5:27];「永生上帝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书 3:15];并且因为她的教义和教训并非源于世人,而是源于上帝。因此,当我们说我们相信教会时,我们指的是相信上帝传授给她的圣经,以及她受上帝启示的教义。因为圣经说,「是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得后书 1:21]。保罗说:「你们领受了,不认为是人的话语,而是,诚如其真,上帝的话语」[帖撒罗尼迦前书 2:13]。正是这一点促使我们不仅要相信教会所接受的圣福音——这是基督所吩咐的,祂说:「你们要信福音」[马可福音 1:15]——也要相信所有其他的圣经和公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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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之第十条
问题 97:第十条信条是什么?
答曰:「我认独一洗礼,为赦罪之用。」
问题 98:此信仰条款教授我们什么?
答:因其提及洗礼,此为首一奥秘,故此赐予吾人机会,得以思忖圣教之七圣奥。此七者为:洗礼、傅圣膏、圣体血、忏悔礼、圣职授任、尊贵婚配,以及傅圣油。此七圣奥秘,正与圣灵之七恩相符应。盖因圣灵借由诸奥秘,将其恩赐与圣祐倾注于善加领受奥秘者之灵魂。关于此题,宗主教耶雷米亚在其为劝化路德宗信众所撰之书中,曾作详尽阐述。
问题 99:何谓奥秘?
答。奥秘(圣事)乃是神圣之行动,借着某种可见的形式,将上帝(上帝)不可见的恩典传达予信徒的灵魂,此乃由我主所建立,借此,每位信徒皆领受神圣的恩典。
问题 100:圣事需有多少事物?
答曰:有三者。其一,是合宜的物质,例如为施洗所用的水,为圣体血事所用的饼与酒,为傅圣膏所用的圣油,以及其他与各件圣事相称合之物。其二,是依照律法被祝圣之神父,或主教。其三,是呼求圣神降临,并咏诵既定的经文,神父藉着圣神之德能祝圣圣事,并表露其祝圣圣事之意向。
问题 101:圣事建立的终极目的何在?
回答。首先,为了使它们成为上帝真子民,或正教、大公并使徒教会的标记。因为凡按着本分来到这些奥秘(圣事)前的人,乃是上帝教会中真实的、自然的肢体,并因着恩典成为上帝的儿子。其次,为了使我们在对上帝的仰望中,拥有明显的保证:即我们若坚固于信德和善工之中,必在永恒的生命中获得救赎。第三,为了使我们拥有真实的良药,以治愈我们因罪而生的疾病。
问题 102:头一个圣事或圣洗是甚么?
回答。圣洗乃是借由在水中的三次浸礼,以涤除并消灭原罪,并由神父诵念此言:「奉父之名。阿门。奉子之名。阿门。奉圣灵之名。阿门」(阿门须由代父母诵念)。在此之后,人借由水与圣灵的重生,得以与上帝和好,并为他开启进入天国之门,正如我们的救主所言:「人若不藉水和圣灵而重生,就不能进入上帝的国」(约翰福音 3:5)。此圣事一旦领受,便不可重复,除非施洗者是以正统信仰,相信独一的三位一体之神,并且他精确且不变地,按至公与正教教会之理解,诵念了上文所述之言:「奉父、子、圣灵之名。阿门」。
问题 103:在这一圣奥秘中,我们应当留意什么?
回应。首先,孩童必须通过他的教父母(教父母必须是正教信徒)来「弃绝」魔鬼,即舍弃魔鬼,以及他一切的作为、他一切的侍奉、以及他一切的骄傲。若是受洗之人已达适龄,那么他自己必须亲口舍弃魔鬼,回应神父的提问,并唾弃魔鬼和他的一切作为。在此之后,他必须宣认《信经》;若是受洗的是孩童,则由他的教父母代替他宣认《信经》,并为他向基督许下诺言。在施洗之时,还需要留意水必须是洁净的,不与任何其他物质混合,不作人工合成,也不可以用其他任何液体代替。此外,所设定的洗礼,除合法之神父外,任何人都不得施予。然而,在某种急需的情况下,此项圣事亦可由世俗之人施行,无论男女,只要他们取来合宜的物质——即纯净天然之水,并在三次浸礼时念诵上述的言语:「奉父、子、圣灵之名。」如此之洗礼,具有极大的效力,即使不再重复,亦是永恒救赎的无可置疑之凭证。
此圣事有何果实,有何益处,人人皆可自见。 首先,此圣事除灭一切罪孽:于婴孩,则除原罪;于成人,则原罪与自愿之罪皆除。 其次,此圣事再造人类,使人重获在无辜与无罪状态中所拥有之公义,正如使徒所见证:「但你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已经成圣、已经称义了」(哥林多前书 6:11)。 最后,在领受洗礼之后,我们成为基督之身体的肢体,并披戴我主:因为使徒说:「你们凡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拉太书 3:27)。
问题 104:在基督的教会中,第二个圣奥秘是什么?
答:第二件圣事是傅圣膏(按:即坚振圣事)。它始于圣灵降临于使徒们之时(《使徒行传》第二章),以祂神圣的恩典印证了他们,使他们能够恒久不懈地宣扬基督的信仰。受洗之人也需要这样的帮助。正如那时圣灵以火焰的形象降于使徒们,倾注了祂的恩赐;今日,当神父以圣膏傅油于受洗者时,圣灵的恩赐也从上倾注于他,这可从神父在施行这件圣事时所当说的言语中看出:「圣灵恩赐的印记。阿门。」他仿佛是如此说:「借着这圣膏的傅油,圣灵的恩赐在你身上被印证和坚固,你领受这些恩赐是为了巩固你的基督信仰。」这与使徒的言语相符:「那坚固我们与你们在基督里,并膏立我们的,就是上帝;祂又印证了我们,并赐下圣灵作为凭据在我们的心里」(哥林多后书 1:21-22)。这圣膏的傅油,或者更确切地说,这傅油的行动,在使徒时代是借着按手来完成的;因为圣经说:「那时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使徒行传 8:17)。后来,它开始借着圣膏的傅油来施行,正如圣第奥尼修·阿雷奥帕吉特——蒙福的保罗的门徒——所见证的(《教会圣秩》第二章和第四章)。
问题 105:为施行此圣奥秘,需要哪些条件?
答曰: 第一,要求此圣膏油须由至高主教所祝圣。第二,要求此圣膏油须由合宜的物质所配制而成,例如:纯净的橄榄油、香膏以及其他香料。第三,要求神父在施洗后,立即用圣膏油涂抹受洗者身体上特定的部位,并念诵此言:「圣灵恩赐之印记。阿们。」 由此圣事产生如下果实: 第一,正如我们借着洗礼得以重生,我们亦借着涂抹圣膏油而成为圣灵的领受者,在主信仰中得以坚固,并在神圣恩宠中成长,正如宗徒所言:「祂照着自己的怜悯拯救了我们,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祂借着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丰丰富富地倾倒在我们身上的」(提多书 3:5-6)。 第二,借着圣灵的能力,我们变得如此坚固和强健,以致属灵的仇敌无法伤害我们的灵魂。 此圣事不可重复施行,除非对于那些曾弃绝基督之名,而后又重新归向的人。
问题 106:第三个圣奥秘是什么?
答。圣洁的感恩祭,或吾主耶稣基督之圣体与宝血,以饼与酒之形象临现,其中真实且确切地,即实实在在地,存有耶稣基督。此一圣奥秘超越所有其他圣奥秘,且比其他圣奥秘更能助益吾人获得救赎。因为在此圣奥秘中,吾主耶稣的一切恩典与良善,皆向信者敞开并彰显,此将于后文中阐明。
问题 107:在这圣奥秘中,应当留意些什么?
答曰。 首先,此圣事,无论遭遇何种急需,除合法之司祭外,无人可举行。 其次,司祭必须预备,在其有意举行圣事之处,需有祭台,或至少有圣布(Antimins),若无圣布,则绝不能献此无血之祭。 第三,司祭必须留意圣事所需之合宜物质,即:麦子面包,须是发酵、洁净,尽可能如此;与酒,不可与任何其他液体混杂,且其本身须是纯净。在献祭之时,亦须注水,以应验圣经之言,其云:「惟有一个兵丁,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 19:34) 第四,司祭在祝圣圣礼时,须如此思维:面包之本质与酒之本质,藉圣灵之大能,转变为基督真实之圣体与宝血之本质。司祭在此时,为成就此圣事,以祷告与言词呼求圣灵:「求尔降圣灵于我等及于此陈列之圣礼。并使此面包,成为尔基督之可敬圣体。而在此杯中之物,成为尔基督之可敬宝血。藉尔之圣灵而转变。」此言既毕,即刻发生实体转变:面包变为基督真实之圣体,而酒变为真实之宝血;仅余其外观,呈现在视线之中。此乃出于神圣之安排。 首先,为使我等不以肉眼见基督之圣体,而只凭信德,确信其为圣体,基于基督所言:「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亦即,使我等信赖祂之言词与能力,胜过我等自身之感官,此为信德之福乐。因「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二书 10:29) 其次,因人之本性厌恶食用未烹煮之肉,然人却必须藉领受基督之圣体与宝血,与基督联合:故为使厌恶此类食物之人不拒绝此等联合,上帝俯就,以面包与酒之外观,将祂自身之圣体与宝血赐予信者,作为饮食。格奥尔基·尼萨和圣约翰·大马士革对此皆有详尽论述。 领受此圣事者,无论神职人员或平信徒,皆须在面包与酒之两种形状下领受。因基督并未排除任何人,祂如此吩咐:「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之肉,不喝人子之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 6:53,56)因此,圣使徒们如何从基督领受此圣事,亦如何传授,供平信徒与神职人员在两种形状下领受,正如使徒保罗致书哥林多人所载:「我当日传给你们的,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 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擘开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都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哥林多前书 11:23-25) 对此可畏圣礼所应致之崇敬,应如对基督本身所致之崇敬(如前所述);正如伯多禄以众使徒之口所言:「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 16:16),我等每人亦应以敬畏之心言曰:「主啊,我信且承认,祢确是基督,永生神之子,降世拯救罪人,而我乃罪人中之魁首。」 此圣事亦作为祭献,为所有东正教基督徒,无论生者或逝者,为盼望永生复活而献上,此祭献将持续直至末日审判。 此圣事之果效如下: 首先,记念基督无辜之苦难与死亡,如经上所言:「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哥林多前书 11:26) 其次,此圣事所带来之益处,在于其为生者与逝者之罪,向上帝求得怜悯与和解。故无一场神圣礼仪,不为我等之罪而向上帝献上祷告与祈求。 第三,其益处在于:常参与此祭献并领受此圣事之基督徒,借此得以脱离魔鬼之一切试探与危险。因仇敌不敢伤害那见基督居于其内者。 领受可畏圣礼,须依照我等东正教教会之规矩预备。此预备包括诚心告解、禁食、痛悔、与所有人完全和解,以及其他类似之事。
问题 108:第四个圣奥秘是什么?
答:神职。它有双重:其一是属灵的神职,其二是奥秘的神职。所有正教基督徒都拥有属灵的神职,正如使徒彼得所教导的:「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1伯. 2, 9];以及约翰在《启示录》中所说:「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的中赎出人来,归于神,又使他们成为国民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启. 5, 9–10]。与这等神职相称的,便是献祭,即:祷告、感恩、克制肉体、为基督而将自己奉献于殉道,以及其他类似之事。使徒彼得劝勉此事时说:「你们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灵宫,作圣洁的祭司,藉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1伯. 2, 5];保罗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此乃所求的),乃是理所当然的」[罗. 12, 1]。
问题 109:神秘的圣职是如何产生的?
答曰。此一称为「圣事」之圣职,乃基督所命,授予宗徒。其祝圣乃藉宗徒覆手而行,且承袭至今,由承继宗徒之主教们,为分施上主之神圣奥秘,并照管世人之救赎而施予。正如宗徒所言:「人应当把我们看作基督的仆人,为上帝奥秘事的管家」(格林多前书4, 1)。此一职分包含两项特质。首先,乃赦免世人罪愆之权能与权柄,因此经上记着:「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玛窦福音18, 18)。其次,乃教诲之权柄与能力。此表达于以下话语中:「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玛窦福音28, 19)。是以,基督差遣宗徒宣讲;而宗徒们亦按立他人,差遣他们去行同样之事工,正如圣路加之言所显明:「于是宗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宗徒大事录8, 17)。又如:「他们事奉主(即向主献上无血祭)和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把巴尔纳巴和扫罗分别出来,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宗徒大事录13, 2–3)。保罗亦言:「给别人行按手之礼,不可急促」(提摩太前书5, 22)。因此,借此从不间断之按立与传承,唯有那些为此事工蒙受差遣之人,方有权教导救赎之教义;而那些未曾蒙召或被拣选之人,无论如何,皆不可擅自僭越,正如保罗所言:「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马书10, 15)。
问题 110:在这一圣奥秘中,我们应当留意什么?
答复。应当检验那些渴望领受此神圣奥秘的人士,务使他们具备三项特质。第一,他们应当拥有良善与清洁的良心,并远离那些会阻碍圣职的恶行。第二,他们应当具备经验与智慧,无论是在安排(管理)上帝的诸奥秘方面,还是在透过他们的教诲来造就普通民众方面。第三,他们应当拥有为此所需的健全肢体。
问题 111:在圣职授予之前,是否还有其他的等级?
答:圣品司职(Священство)涵括所有等级,然而,尽管如此,仍须依照次序逐步晋升。较低的等级如下:诵读者(Чтец)、歌咏者(Певец)、掌灯者(Свещеносец)、副辅祭(Иподиакон)、辅祭(Диакон)。有关这些等级的详细阐述可见于主教的祈祷书,该书名为《品级册》(Чиновник)。 在目前关于正教信仰告白(Православнаго Исповедания)的教义中,我们仅需说明以下一点:主教在按手祝圣任何等级的圣职时,必须向受祝圣者阐明所托付他的职责为何:是神圣的圣事(Божественное Священнодействие),抑或是诵读福音书(Евангелие)或宗徒书(Апостол),抑或是奉持圣器,抑或是负责看顾圣堂的洁净;因为每一个等级都有其自身的标记,使之彼此有别;主教必须对此加以解释。
问题 112:第五个圣奥秘是什么?
答。第五件圣事即是忏悔——是人对己所犯之罪的心中哀痛,他要在神父面前将这些罪敞开陈明,并下定坚定的决心,从此修正自己的生活,且甘愿遵行他的神父,即他的属灵导师,为惩戒所加予的一切。这件圣事何时才能显明其效用与力量呢?乃是当神父依照教会的规矩和传统,赦免那些罪时。因为,一旦有人领受赦免,在那一刻,借着神父的中介,上帝便会赦免他所有的罪,正如基督所言:「你们领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得赦免;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着」(约翰福音 20:22-23)。
问题 113:我们应当在这圣奥秘中留心观察什么?
答:首先,应当省察忏悔者是否为东正教及大公信仰的基督徒;因为没有真实信仰的悔改并非真悔改,也不能蒙受上帝的悦纳。
其次,必须留意,接纳忏悔基督徒告解的神父应当是正教信徒:因为异端者和背教者没有赦罪的权柄。 第三,忏悔者必须为自己的罪孽心怀痛悔与忧伤,因这些罪孽得罪了上帝,或使邻人伤心;关于这种痛悔,达味(大卫)说道:「忧伤痛悔的心,上帝必不轻看」 [诗篇 50:19]。在这心之痛悔之后,必须继之以口头一一承认所有的罪孽。因为神父若不知道该赦免什么,以及该施以何种惩罚,便不能给予赦免。关于这种告解,神圣经文清晰地说道:「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 [使徒行传 19:18]。在另一处:「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 [雅各书 5:16]。还有:「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他(约翰)那里,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承认他们的罪」 [马可福音 1:5]。 这种告解应当具备以下特质:必须是谦卑的、恭敬的、真实的、真诚的、带着深切忧伤的,并能指证忏悔者之罪。 第四,忏悔涉及神父所施加和决定的补赎,诸如:祷告、施舍、斋戒、前往圣地朝圣、跪拜等等,视乎神父酌情认为何者最为适宜。然而,离开告解席的人应当记住诗篇作者所言:「离恶行善」 [诗篇 33:15],以及我们的救主所言:「看哪,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 [约翰福音 5:14]。在另一处:「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约翰福音 8:11]。虽然人不可能完全彻底地避免犯罪,但尽管如此,每一位正教信徒,都当顺应自己的良心,有责任在一次告解到下一次告解之间,尽其所能地努力修正自己的生活。
问题 114:此圣奥有何裨益?
答。第一项益处是这样的:正如我们因着罪而失落了在圣洗礼中所获得的无罪状态,我们也藉着悔改而重新获得它;同样,正如我们因着罪而失去了上帝的恩典,我们也藉着悔改而再次求得它;再者,正如我们因着罪而沦为魔鬼的俘虏,我们也藉着悔改而从其中得到释放;最后,正如羞耻与恐惧因着罪而进入我们的良知,我们也藉着悔改而重获平安,并得着如同孩子面对父母那般的坦然无惧。
问题 115:第六个圣事是什么?
回答:诚实的婚姻,首要之务,乃是基于丈夫与妻子双方的相互同意,且不存在任何阻碍。然而,仅仅此种同意,对于步入真正的婚姻而言,尚且不足。若非他们亲身在神父面前,为他们相互的承诺作证,并立下盟约:即在他们一生之中,无论幸福如何变幻,都将彼此保持忠贞、敬重与婚姻之爱,并永不离弃对方。嗣后,此种同意与承诺便由神父加以确认与祝圣,如此方成就了经文中所载:「婚姻,在凡事上都当受敬重,『床榻不可玷污』」(希伯来书 13:4)。
问题 116:这圣事有何果实?
答曰:第一,借由婚配,人得免一切陷入淫乱与放荡之危险。盖因正直之婚配,乃为平息肉体之情欲而设立,正如保罗所言:「为免淫乱之事,故各人当有自己的妻子」(哥林多前书 7:2)。第二,唯有合法生育的子女方得尊崇。第三,在疾病或任何其他不幸临到之时,丈夫乃是妻子忠实的供养者,妻子亦然,因他们之间生发出极大的爱与亲密友谊,正如圣经所见证:「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 2:24)。
问题 117:教会的第七项圣事是什么?
答:傅油圣事(Елеосвящение)。此圣事由基督所立。因为当祂派遣祂的门徒两人一组出去时,他们「用油膏抹」许多患病之人,并使他们得医治(马可福音 6:13)。此后,全教会都接纳了用圣油膏抹的习俗,这在圣雅各布的书信中可见。他在那里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生病,他就当请教会的长老们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膏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使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各书 5:14-15)。
问题 118:在圣事之中,我们应当关注什么?
回应。第一,务须留意,此神圣奥秘与其一切礼仪当由司祭而非旁人举行。第二,圣油须纯净无杂质;且病人须持守正统与大公之信仰,并在其神父,即告解师面前忏悔己罪。第三,在傅油之时,须诵读那阐明此神圣奥秘权能的祷文。
问题 119:这圣事有何果实?
回答:圣雅各伯宗徒已然昭示此神圣奥秘所流溢的益处与果实,它们乃是:罪孽的赦免或灵魂的救赎,以及身体的康健。纵使肉身并非总能获致痊愈,然对于悔罪的灵魂,罪愆的赦免却永远赐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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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经之第十一信条
问题 120:第十一条信条是什么?
答曰:「我期待死者的复活。」
问题 121:此信仰条款教授我们什么?
答。此一信条教导我们,善人与恶人之躯体在死亡之后,必将无可置疑地复活,正如吾主之圣言所说:「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神子(子)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福音 5:28-29)。这些躯体,仍将是他们在世时所拥有的同一躯体,正如约伯所言:「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祂必使我这忍受苦难的皮肤,在地上复起。这些事乃是出于主,是我自己所知,是我亲眼所见,并非他人:这一切都成就在我心中。」(约伯记 19:25-27)。然而,我们所言之同一躯体,在复活之后,将变为不朽不坏,永恒不死,正如保罗所教导的:「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在末次的号筒吹响时:号筒必要吹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因为这必朽坏的,总要穿上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穿上不死的。」(哥林多前书 15:51-53)。此外,亦须明了,每一个灵魂都将返回其自身的躯体,届时将与其一同,根据其所行之事,领受完全且永恒的报偿。同样地,不敬虔者之躯体也将保持永生不死,因为他们将永远受苦。
问题 122:其次,此信条教人何事?
答曰:此教导每一位基督徒,务必时常在心中思忖四件要事:即死亡、末日审判、地狱中的苦刑,以及天国里永恒的圣境。
问题 123:人从记念这四件事物之中,能获得何种益处?
答:由此,在他心中滋生出虔诚、对罪的警惕、对上帝的敬畏、对阴间地狱的恐惧,以及对天国永恒之爱的向往。沉思这些,无疑他必须为死亡做好准备;思虑那最终之日,他必须谨慎,如何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交出交代;思虑地狱,他必须警惕,以免堕入其中;而思虑天国,他则必须努力,以求得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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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经第十二条教义
问题 124:吾信中之第十二信条为何?
答:「与来世之生命。」
问题 125:在这信条的一项中,圣教会教导了什么?
答。在未来的世代中,上帝的洪福将降于祂所拣选的人身上,永生将临到他们,充满着无尽的属灵的喜悦与欢欣。正如圣经所见证的:「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书 2:9);又如在另一处所言:「因为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马书 14:17)。
问题 126:究竟是灵魂单独,抑或与身体共同享受永恒的喜乐?
回答:既然灵魂与身体一同行善以求永恒的赏报,那么灵魂就将与身体一同,而非分离地,享有喜乐与欢愉。因为灵魂所享有的喜乐不会与身体的有所不同;身体将得荣耀,而人将由灵魂与这得荣耀的身体组成。那时,他将与天使相似,正如经文所言:「因为在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是像神在天上的使者一样」(马太福音 22:30)。身体将是得荣耀的、不朽的、不朽坏的;它将不再需要饮食;它将像灵一样,正如经文所见证的:「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因为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哥林多前书 15:52-53)。 这份喜乐与欢愉不会在于别的事物,而在于默观那至福的三一之神,并与天使一同发出灵性的颂赞,正如使徒所言:「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那时就全知道,如同我全被知道一样」(哥林多前书 13:12)。虽然主曾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 33:20);但这话应当理解为是在救赎之前,且是针对这必朽坏、尚未得荣耀的身体,以及现今的生命而言。然而,在救赎之后,在得荣耀的身体中,在最后的审判日之后的未来永恒的生命里,神将赐予我们一道光,借着这光我们将得以看见神的光,正如诗篇作者所言:「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篇 36:9)。这被默观的光将使一切对智慧和美善的渴望得到满足。因为在默观那至高的美善之中,包含着所有其他的福乐,而享受这美善,便是全然的喜乐,正如同一位诗篇作者所言:「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诗篇 17:15)。
Часть вторая. О надежде
第二部分:论盼望
问题 1:希望是什么?
回应。望德是人因受自上帝的启示与光照,蒙赐于心,对上帝所怀的真实勇毅;使人永不因上帝圣宠的襄助而绝望,无论是在罪愆得蒙赦免方面,抑或在所求任何善事——或属现世,或属永恒——获得成就方面。使徒论及望德如此说道:「你们不可丢弃你们的勇毅,因为它有大赏报。」(希伯来书 10:35)在另一处又说:「我们得救,本于望德。但若所见的望德,那就不是望德了;因为人所见的,还望什么呢?但我们若盼望那未见的,就以坚忍期待它。」(罗马书 8:24-25)
问题 2:是何使望德在人心中无可置疑、坚固不移?
答。我们所有的盼望都在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正如使徒所言:「奉我们救主神和我们的盼望,基督耶稣的命令」 (提摩太前书 1:1)。因为我们借着祂领受一切,正如基督亲自教导的:「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在子身上得荣耀」 (约翰福音 14:13)。由此可见神圣的慈爱,因为借着基督,恩典和真理都已赐予我们,正如《圣经》所说:「因为律法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约翰福音 1:17)。我们所有的盼望正是建立在这恩典之上。 同样,我们也将极大的盼望建立在遵守神的诫命之上;因为基督说过:「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 (约翰福音 14:21)。 此外,我们的盼望借着领受那可畏而至洁的奥秘,即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得以坚固,这使我们的主居于我们之内。因为祂亲自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约翰福音 6:56)。 最后,是借着不间断的祷告,正如使徒所教导的:「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 (雅各书 5:13)。另一位使徒也说:「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却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 (犹大书 1:20-21)。
问题 3:为要明了《正教信仰告白》的第二部分,我们需要思量什么呢?
答: 在此正教信仰告白的第二部分中,正宜思忖主祷文与九福。盖因我们若渴求从上帝领受什么,便当先以信心祈求于祂,继而以盼望确信祂必会赐予我们所求,正如使徒所言:「那召你们的本是信实的,祂必成就这事」(帖撒罗尼迦前书 5:24)。同样,我们亦是以盼望领受诸福,即当我们践行美德时,心怀获得诸福应许的盼望。
О молитве
论祷告
问题 4:何谓祷告?
回应。祷告乃是出于炙热的信德,怀着希望,依照上帝的旨意,能获得所求之事,而在上帝面前发出的祈求。或可如此言:祷告乃是将我们的心意与意志提升至上帝之处,在此之中,我们颂赞上帝,或有所祈求,或为祂所赐予我们的恩惠献上感恩。
问题5:人在开始他的祷告之前,需要具备什么呢?
回答。须知祷告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我们为着神所施的恩惠而感谢祂的祷告。如同古时的以色列人因着脱离埃及而感谢神一样,我们亦应当时常不住地感谢神对我们的一切恩惠,尤其要感谢祂使我们从灵魂的仇敌手中得蒙释放——当与使徒一同感谢,使徒说:「不住地祷告,凡事谢恩;因为这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帖撒罗尼迦前书 5:17-18)又在另一处说:「我常为你们感谢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你们的恩惠。」(哥林多前书 1:4)又说:「感谢神,和父,祂叫你们配与众圣徒在光明中同得基业。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歌罗西书 1:12-13) 第二种祷告,是我们恳求神赦免我们的罪孽,使我们脱离惩罚,并求祂将圣洁的恩典倾注于我们的灵魂和身体之上。这种祷告是为我们自身和我们的近人所献上的,正如使徒所言:「因此,我们自从听见的日子,也就为你们不住地祷告祈求,愿你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和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歌罗西书 1:9) 第三种祷告,是我们颂扬并荣耀我们主和神的不可接近的威严与永恒荣耀。正如圣洁的诗篇作者所言:「我要天天称颂祢,也要永永远远赞美祢的名。上主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伟大是无法测度的。这代要对那代颂赞祢的作为,也要传扬祢的大能。」(诗篇 144:2-4)这种祷告主要蕴含在我们每日在教会中诵读或咏唱的《大荣归颂》之中。
问题6:为着祷告,尚且需要什么?
回答。当我们渴望祈祷时,需要我们方面做出适当的准备。我们需要保持清醒和敬畏,正如使徒的教导:「叫我们弃绝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提多书 2:12),并需要心存痛悔,正如使徒在另一处教导:「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歌罗西书 3:16)。 此外,我们必须在毫无愤怒和恶意的情况下祈祷,如同经文所言:「你们若不赦免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赦免你们的过犯」(马太福音 6:15)。因此,如果有人对我们心存忿怒,我们首先应当按照圣经的吩咐,使他与我们和解:「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当在坛前放下礼物,先去与弟兄和好,然后前来献上你的礼物」(马太福音 5:23-24)。 同样,在祈祷时,我们必须将所有其他的忧虑都除去,使我们的祈祷纯洁而蒙神悦纳,以免祂也对我们说出祂对假冒为善者所说的话:「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马可福音 7:6),以免诗篇中的这节经文也针对我们:「愿他的祷告变为罪」(诗篇 108:7)。
О Молитве Господней
论主祷文
问题 7:主祷文是哪一篇?
答: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祢的名受显扬;愿祢的国来临;愿祢的旨意奉行,如同在天上,亦如同在地上。我们的日用粮,求祢今天赐给我们;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亏负我们的人;不要让我们陷于诱惑,但救我们免于凶恶。因为国度、权柄、和荣耀,永远都是祢的。阿们。
问题 8:此篇《主祷文》分作多少部分?
答复。分三部分:引言、恳求与结论。
问题 9:没有引言吗?
回答: 我们的天父,愿祢的名被尊为至圣!
问题 10:此序言所展示的为何?
答复。首先,它教导我们:凡是渴望向上帝祈求的人,不仅应当作为祂的受造物,更当作为祂藉恩典所得的儿子来亲近祂;因为如果他不是儿子,他就不能称祂为「父」。而这义子(即恩典上的儿子)的名分,是耶稣基督赐予那些信祂之人,正如圣经所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翰福音 1:12)在另一处又说:「你们既是儿子,上帝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心里,呼叫:阿爸,父!」(加拉太书 4:6)因此,我们称上帝为我们的父。 第二,他必须是正教和普世教会的儿子。因为那不承认教会为自己母亲的人,也不能称上帝为自己的父,正如经上所说:「告诉教会;如果连教会他也不听从,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 18:17) 第三,他在所求之事上不应存有丝毫疑虑。因为他所祈求的,是一位慈爱而怜悯的父亲,是众人的父,正如圣经所言:「你们要怜恤人,像你们的父怜恤人一样。」(路加福音 6:36)祂不仅不会拒绝我们所求的,反而亲自赐给我们向祂祈求的方法,并以慈悲接纳我们的祷告,只要这些祷告是洁净的,并且发自内心深处。因为祂知道我们每个人将向祂祈求什么,正如所记载的:「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马太福音 6:8)在另一处又说:「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马太福音 7:11) 第四,这引言教导我们:既然上帝是我们众人的父,那么我们这些信徒彼此之间就应当是弟兄,不仅要为自己祈求祂,也要为我们的弟兄、为彼此代祷,正如圣经所教导的:「你们要彼此代祷,使你们可以得医治。」(雅各书 5:16)即向我们共同的父祈求,正如基督亲自所说:「也不要称地上的人为你们的父,因为你们只有一位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 23:9)因为祂看见我们弟兄般的爱(这爱是祂在圣福音中不断吩咐的),便如同父亲一样为此欢喜,并如同随时准备垂听者,更快地应允我们。 第五,藉著「祢在天上的」这句话,祂教导我们,在祷告时,应当将我们的心思和全部意念从地上的、朽坏的事物,提升到天上的、不朽坏的事物。然而,我们的上帝和父不仅在天上,祂也无处不在,充满万有。但因为祂的良善和祂恩惠的丰盛,主要是在天国闪耀光芒,所以天国被称为祂的宝座,正如先知所说:「祂的宝座在天上」(诗篇 10:4,按七十士译本计数),在另一处又说:「上主在天上坚立祂的宝座,祂的国权统辖万有。」(诗篇 102:19,按七十士译本计数)
问题 11:在这主祷文的第二部分中,包含着多少项祈求?
回复。七个祈求。
О первом прошении
论首个祈求
问题 12:主祷文中的第一个祈求是什么?
回复。愿祢的名被尊为圣。
问题 13:此项祈求之中含蕴着什么?
答曰。首先,我们以此恳求主,我们的上帝,愿祂赐予我们敬虔的生命,以美德与善行作装饰,好叫世人因我们敬虔的生活而受感,颂赞上帝的圣名,如经上所言:「你们的光当如此照耀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便将荣耀归于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 5:16)。其次,我们以这些话语所求的,不仅是我们的生命能荣耀上帝,也愿所有不信真神、不认识祂的人,都能悔改并认识祂,好使上帝的圣名也能在他们之中、并藉着他们而得荣耀。除此之外,我们为那些身负真基督徒之名,却过着邪恶且不规矩生活的人,向主、我们的上帝祷告。因着这些人,信仰和我们的上帝受了亵渎。使徒论到他们如此说:「有敬虔的外貌,却弃绝了敬虔的实意」(提摩太后书 3:5)。在另一处又说:「上帝的圣名因你们在列邦中受了亵渎」(罗马书 2:24)。在这部分祷告中,我们为他们祈求,愿他们悔改,弃绝那放荡的生活,从今往后过着敬虔且节制的生活,好叫上帝的圣名能因此得以成圣。同时须知,上帝的圣名本身就是圣洁的:但我们说它在我们之中并藉着我们而得以成圣,乃是我们以敬虔且充满美德的生活来圣化自己,以荣耀上帝的圣名。
О втором прошении
论及第二个祈求
问题 14:第二个祈求是哪个?
答: 愿祢的国降临。
问题 15:在这第二个祈求之中,包含着什么?
答曰。我等祈求上主,愿祂以其恩典、公义与良善,亲自在我们的整个本性中,尤其是在我们的心中施行王权,而非让罪恶作王,正如经上所言:「所以,不要容罪恶在你们必死的身体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体的私欲」(罗马书 6:12)。其次,此项祈求包含着另一层深意:人既已领受上帝的恩典,并体验到天上的喜乐,便将世俗视为虚无,唯一渴望的是继承上帝的国度,正如使徒所言:「我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腓立比书 1:23)。第三,我们祈求上主,愿祂的第二次降临能够更快地到来。届时,人子将在祂的荣耀中显现,死者将复活,末日审判随之而来。在此之后,这世间的国度与我们灵魂的仇敌将归于废弃,天国将降临,「使上帝在万物中为万物之主」,正如使徒所言(哥林多前书 15:28)。
О третьем прошении
论及第三个祈愿
问题 16:第三个祷告是什么?
答: 愿祢的旨意成就,如同在天上,也在地上。
问题 17:此第三祈愿蕴含着什么?
回应。 第一,我们恳求上帝,不要容许我们随心所欲地安排自己在世上的生命,而愿祂亲自引导我们,按祂所愿和祂所喜悦的方式。第二,我们恳求,无论我们自己或其他人,都不要对祂的旨意表现出任何的不顺从或反对,并愿如同天上的天使毫无异议地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一样,地上所有的人也能怀着一切的感恩,毫无怨言地顺从上帝。第三,借着这个祈求,我们见证:我们这些上帝的选民,若没有上帝的允许和旨意,绝不会遭遇任何的灾祸,无论是关乎我们必须持守的虔敬生活,还是关乎仇敌的试探与攻击。因为上主不仅关心我们,甚至连我们头上的发丝祂都顾念,正如经上所言:「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算过了。」(路加福音 12:7)。在另一处又说:「就是你们的一根头发,也不会失落。」(路加福音 21:18)。
О четвертом прошении
第四祈求论
问题 18:第四个祈求是什么?
回复: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予我们。
问题 19:这祈求之中包含着什么?
答曰:首先,它蕴含着我们灵魂至为精妙的食粮,即是上帝圣言。正如圣经所言:「人生活,不是单靠食物,而是靠上帝口中说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 4:4)因此,我们祈求上帝不要任凭我们生活在祂圣言的饥荒之中,也就是在基督圣训的匮乏之中,因为缺乏了它,我们的内在之人就如同受饥饿和绝食所折磨一般,必然死亡。此处应当思念灵魂的死亡,这尤其会降临到那些不愿听从上帝圣言和教诲的人身上,他们也因此树立了恶劣的榜样。 其次,它蕴含着灵魂的另一种食粮,即领受基督的圣体与圣血。因为主如此论及此事:「我的肉实在可吃,我的血实在可饮。吃我的肉,喝我的血的人,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约翰福音 6:55-56)因此,为了能堪当领受这份食粮,我们在这部分祷词中祈求祂亲自按照祂的恩典与仁慈将它赐予我们。当我们成为了这双重食粮的领受者时,我们心中就拥有了上帝的属天国度(路加福音 17:21),而在此之后,一切我们本性所需、转瞬即逝且必朽坏之物,都会如额外添加一般由上帝赐予我们。因为经上记载:「你们先该寻求上帝的国和祂的义德,这一切自会加给你们。」(马太福音 6:33) 第三,在这祷词中,特别是在「食粮」(хлеб)一词中,包含了在此世维持我们生命所需的一切必要之物,无论是属于食物的,还是我们生活中所需的一切其他事物。此处要求每个人都需谨慎,只祈求必需之物,而非多余或涉及享乐之事,因为那是放纵生活所特有的,也是罪恶的温床。保禄论及此事说:「我们应端正地行为,如同在白昼一样,不可狂宴(不可在宴乐之中)和醉酒,不可淫乱和放荡。」(罗马书 13:13)在另一处又说:「只要有吃有穿,我们就该知足。」(提摩太前书 6:8) 「今日」(днесь)一词意指现世,即我们在世上生活的这段时间。因为在未来的世代,我们将享受到上帝亲身临在或显现的喜乐,以及由此而生的欢愉。
О пятом прошении
论第五求
问题 20:第五个祈求是什么?
答。又赦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也赦免了欠我们债的人。
问题 21:这祈求之中包含着什么?
答曰:首先,藉着此祷告,我们恳求上主宽恕我们的罪愆,特别是那些我们在领受圣洗之后所犯的,无论它们是致命的还是非致命的。这些罪愆是我们藉着意念、藉着向罪恶的滑跌、藉着言语或藉着行为,冒犯了上主或冒犯了我们的近人。其次,藉着此祷求,如我们所言:「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欠我们债的人」,我们约束自己去宽恕我们的仇敌。因此,凡不宽恕其近人所施加之冒犯的人,他诵念此祷告便是徒然的;因为他的罪愆不会得到赦免,更甚者,如经上所言:「愿他的祷告反成罪」(诗篇 108:7),他的祷告本身反会变为罪过。此乃公允之理。因为,倘若我们不愿宽恕弟兄们因冒犯我们而犯下的微小过失,那么,我们这些日日、时时、刻刻都在冒犯上主的人,上主又怎会宽恕我们针对祂所犯下的、无可比拟的更大的罪愆呢?
О шестом прошении
论第六祈求
问题 22:第六个祈求是什么?
回应。「不要让我们陷入试探。」
问题 23:第六个祈求包含了什么?
答。首先,我们祈求上帝,使我们能脱离一切的试探;但若此事不可避免,那么我们祈求上帝的恩典,至少能使我们脱离那些超越我们力量的试探。有些试探来自世界、来自魔鬼、来自肉体,它们诱使我们犯罪。另一些则来自那些与上帝教会为敌的仇敌,他们用虚假的教义、谄媚和欺骗的言辞、虚假的奇迹、财富与荣耀的承诺,以及最后的酷刑、压迫和强迫、贬损和财产的剥夺、嘲弄来攻击教会——所有这些我们在现今的时代都在经历。此外,在此请求中,我们还恳求上帝,若是我们恰巧为着祂圣名的见证、为着祂的圣洁新妇——教会、以及为着祂福音的真理而受苦,愿祂以祂的恩典坚固我们,使我们能坚忍、勇敢地忍受那些加诸于我们的苦难,直至我们最后的气息,并能在天国获得殉道的冠冕,也愿祂不容许任何超越我们力量的苦难临到我们。
О седьмом прошении
论及第七项祈求
问题 24:第七个祈求是什么?
回应。 但是,求祢救我们脱离那恶者。
问题 25:此请求中含有什么内容?
答复。首先,我们恳求上主,求祂保守我们脱离一切邪恶,特别是脱离罪恶和一切羞耻的行为,这些行为会激起上主的愤怒,招致祂的报应。其次,我们恳求祂以祂的恩典与我们同在,使我们得以避开祂烈怒的震怒,好使祂不至于在祂的怒中责备我们,也不在祂的烈怒中惩罚我们(诗篇 6:2),不因我们的罪过而如此。相反,我们求使我们能在祂面前呈上颂赞,并用歌声向祂欢呼(诗篇 94:2)。 在此应当明白,我们在此所求的,也是求祂解救我们脱离一切其他难以承受的苦难,例如:饥荒、瘟疫、战火、火灾及其他灾祸。我们恳求上主以祂的仁爱,将这一切从我们身上挪去。 此外,我们在此也恳求上主,在我们临终之时,求祂使我们脱离那与我们灵魂为敌者的种种诱惑,并赐予我们恩典——在祂恩典的庇护下,并在守护我们的天使的引导下,虔敬而平安地完成此生的功课。因为,以这样的方式逝去的人,是有福的。因此,我们所有人都应当热切恳求上主,在我们临终之时,使我们脱离那魔鬼的试探与攻击。 最后,我们恳求祂解救我们脱离地狱中永远的煎熬,并脱离那残暴的魔鬼。
О заключении Молитвы Господней
论主祷文之总结
问题 26:这主祷文的第三部分是哪一句?
回答。此乃结语:因国度、权柄、荣耀,全是祢的,直到永远。阿门。
问题 27:在这一结论中包含了什么?
答曰:此结语包含两部:首部与引言相仿。盖因引言使吾人确信,凡按正道向上帝所求者,皆必得之;盖吾人乃向吾父祈求也。而结语亦教导吾人,凡所求者,吾人皆必得之:盖因此父掌有此整个世界,祂统治之,且万物皆顺服于祂。权能与荣耀皆属乎祂,天上地下无有能抵挡者:是以,凡吾人以信德与望德向祂所求者,祂皆有能力成就;而所有这一切,无非是为著祂圣名之永恒荣耀,此义蕴含于此部之言词中:「与荣耀,直到永远。」结语之第二部则包含于「阿们」一词中。借此,吾人祈求所求之事皆能如愿以偿;盖吾人乃按祂之旨意,以信德与望德祈求也。盖宗徒言:「吾人向祂所有之确信即在此:吾人若按祂之旨意求甚么,祂就听吾人。吾人既知祂听吾人所求者,吾人便知必得吾人向祂所求之愿望。」(约翰一书 5:14-15)
问题 28:此一结论是否与主祷文相连?
答:这回复。主耶稣基督自己,在结束祂所教导我们的祷告时,说了这些话,正如《马太福音》(马太福音 6:13)中所载明的。而且,这言语本身的意义也显示,这些话语丝毫没有与主祷文相悖。甚至,主祷文因着它们而获得了更大的力量:因为我们所恳求的那一位,祂的威能彰显于整个世界,并且万有受造物都顺服于祂。虽然世俗信众不诵念这些话语,但也没有任何阻碍。因为,为了赋予这祷告更大的庄重,在公共祷告仪式中,圣职人员会诵念这些话语;同样,在私人祷告中,如果圣职人员在场,也会诵念。如果圣职人员不在场,世俗信众在私人祷告时诵念这些话语,也不会有错,就像诵念福音书中的其他话语一样。因此,绝不应将这些话语与主祷文分离。因为根据最简单的道理,可以看到在公共祷告中,圣职人员诵念这些话语,只是为了更大的庄重,这是教会所吩咐的。
О блаженствах
论真福(或:论福乐)
问题 29:既然诸福皆与「望」德相关,那么请问,其数几何?
回答。我们主基督在《福音书》中所指明的真福(即福份)有九个(马太福音 5:2)。对此,圣金口约安作了如下的解释:「摩西给予了十条诫命,而耶稣,作为摩西之主的祂,给予了九个真福。」 他又说:「律法给予了十条诫命,而耶稣给予了九个真福,祂是用三重圣三一编织成了一个冠冕。」(《哥林多前书讲道集》4:28)。
О перво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第一福乐之诫
问题 30:「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回应:「在心神贫乏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 5:3)
问题 31:「第一福」蕴含了何种教诲?
回应。论及财富与俗世之物:若有人因着上帝的恩典而丰足地获得这些,他使用它们的方式,不应如其全然的主人,而应如一位管家。他不可怀着心中过度的贪婪来渴求这些,正如神圣的圣咏之作者所言:「纵有财富盈溢,心亦不可依恋」(诗篇 61:11)。更有甚者,为效法古时基督徒的完满境界,我们不应拥有任何私产,而当使一切公共共有,如同那初期的基督徒,圣经如此为他们作证:「信众一心一意,无人声称自己的财产归己所有,乃是凡物公用。」接着又说:「凡拥有田地或房屋的人,都变卖了带来,将所卖之物的价银放在使徒的脚前:然后照各人的需要分配给他们。」又说:「凡信者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宗徒使徒行传 4:32,34-35,2:44)。此等美德称为神贫。然而,允许每人从公有之物中取用,其量须经判断足可用于适宜且与他人无异的衣食供养,同时摒弃一切过度与虚浮的装饰。 此种美德尤其应由修道者和修士们所持守,他们不但不应为自己所需的基本衣食操心,更应怀着在天国获得更大赏赐的盼望,忍受这些方面的匮乏,眼前常存使徒的这些话语:「直到此时,我们仍旧饥渴、赤身露体、受苦受难、居无定所,我们亲手劳作,辛苦做工。我们受人辱骂,就祝福;受人逼迫,就忍受;受人毁谤,就劝慰:我们成了世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直到如今」(哥林多前书 4:11-13)。基督为这样的忍耐应许了祂的天国。 然而,那些以正当方式获得财产和财富,并以正当方式使用的人,即,奉献于教会之需,施舍予穷人、客旅、病弱者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他们也不会丧失永生和救赎。他们效法撒该的榜样,他在基督面前说了以下的话:「主啊,看哪,我将我一半的财物分给穷人:我若勒索了谁,就还他四倍」(路加福音 19:8)。 但所有因挥霍和放荡而陷入极度贫困的人,不可指望因这贫困从上帝那里获得任何奖赏。相反地,他们应当为挥霍和不当使用自己的财产而悔改。尽管如此,正教徒不应将他们排斥于自己的慈悲之外。若他们能转向节制的道路,便也不会失去自己的赏赐。
О второ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第二福乐真谛诫命
问题 32:第二个真福是甚么?
答:「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马太福音 5, 4)
问题33:此福分教导我们什么?
回答。这福乐,首先教导我们,那些在他们一生中,心中为自己所犯的罪孽而忧伤、哭泣的正教徒们是有福的,因着这些罪,他们冒犯了上帝和他们的近人,正如先知所言:「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必一同前往,随走随哭,寻求上主他们的上帝。」(耶利米书 50:4) 那些因世俗和地上的不幸所迫而哭泣的人,与此福乐毫无关联。例如,那些被判刑的罪犯,如果他们的哭泣不是为了自己的罪孽,而是出于对将因其恶行而遭受惩罚的极度恐惧;或者那些为朽坏和转瞬即逝的事物而哀哭的人,以及与此相似的人。 其次,这福乐教导我们,那些藉着为近人罪孽而倾注的痛悔和眼泪,努力去安抚和和解上帝的人是有福的,他们恳求上帝赐予他们悔改,即把异端者引向教会,把生活不法的人引向正直的生活道路。 第三,这福乐教导我们,那些忍受来自世间伟大和权势之人压迫的人是有福的;例如,那些被不公正和无辜地剥夺了财产的人。处于这种境况时,他们不应该思念报复,而应以心头的悲伤和眼泪,献上祷告,祈求上帝的庇佑,将他们所有的希望和信靠都寄托在祂的慈悲之上,并从祂那里获得安慰,这使他们成为真正的正教徒,并得享神圣恩典的参与者。 此外,那些为正教信仰和圣教会忍受逼迫的人,例如所有的殉道者以及与他们相似的人,也分享这福乐。
О третье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福乐的第三诫命
问题 34:「第三个真福是什么?」
答:「温和者有福了,因为他们将承受大地。」(马太福音 5:5)
问题 35:此福分教导我们什么?
答:此福乐教导我们,首先,须以温柔谦卑,或言顺服之心,乐意且热切地,毫无延迟地,遵从上帝、基督的教会以及高于我们之人,效法我们主温柔的耶稣基督。当我们顺服高于我们之人时,应视同顺服基督自己;同样,我们给予诸位神父(Пресвитерам)的敬意与尊重,亦应归于基督自身。其次,此福乐教导我们:那些不伤害任何人,不夺人荣誉,不侮辱、不论断、不诽谤任何人的人是有福的;他们视自己为最卑微之人,不停地指责自己的生活,认为自己的善行微不足道,不配称道,甚至毫无意义。然而,那些负有教导他人之责的人,若因内心充溢的感受,对犯错者说出某些冒犯之语,但这并非出于侮辱或贬低,而是为着邻人的灵性造就;这样的人不仅没有远离此福乐,反而在履行他们的职责,正如使徒所教导的:「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要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拉太书 6:1)如果有人说人不可能抑制怒气,他当知道,他应当将怒气与愤慨倾泻的不是他的邻人,而是魔鬼,那煽动并引诱人的意志去行一切邪恶者。 那些获得此美德的人将承受所应许的土地为业。他们在此生享受上帝恩典的丰盛,并盼望在来世能盈溢于主永恒的喜乐与美善,正如经文所言:「我信,在活人之地,我必得见上主的恩惠。」(诗篇 27:13)
О четверто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第四福:饥渴慕义者有福了
问题 36:「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马太福音 5:6)
答:「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马太福音 5:6)
问题 37:此福分教导我们什么?
答:那些人是有福的:他们曾被不公地凌辱,却无法在任何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权利——或因他们本身的虔敬,或因他们的贫穷,或因他们的无能,或因他们身处远方,或因对手的强权,或因其他任何不公的缘由。因此,在审判席上主持事务、拥有裁决人世间争讼权柄的人,必须在他们的良心中全然关注一件事:勿使贫者、寡妇与孤儿遭受违背律法和不公义的压迫。圣经对他们说:「要学习行善,寻求公道,拯救受欺压的,为孤儿伸张正义,为寡妇辩护」(以赛亚书 1:17)。如果他们对这些事毫不关心,那么那些受欺压者——那些饥渴慕义的人——将获得福佑,而那些审判者则将遭遇上帝的愤怒;因为圣经说:「上主啊,谦卑人的心愿你已经听见;你必坚固他们的心,也必侧耳听他们的呼求,为要给孤儿和受欺压的人伸冤,使世上的人不再恐吓他们」(诗篇 9:38-39)。
О пято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福乐之第五诫
问题 38:第五福是什么?
回应:「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将蒙受怜恤」(马太福音 5:7)。
问题 39:此福乐所教导者为何?
答。祂教导,那行仁慈与博爱之举的人们是有福的。
问题 40:怜悯之工有哪些?
答:慈善之工有二种:一种关乎身体,另一种关乎灵魂(摘自格奥尔基・扎顿斯基对《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之释经)。
问题 41:关于肉身方面的人道之举(慈善行为),其数量几何?
答曰。七件。首要者,施食予饥者,如基督所言:「因我饥饿,尔们予我食」(马太福音 25:35),即予那些贫苦和体弱、无法以自身劳动糊口之人。此等怜恤应当出自那些诚实获得、透过自身正当劳动所得的财物,正如经上所言:「以尔正直之工、以尔一切初熟之果,尊荣上主」(箴言 3:9)。此外,施予怜恤不仅应予那些众多公开求乞的穷人,或那些居于济贫院者;亦应予那些因其羞涩而无法开口求助之人。然而,务须警惕,勿使此怜悯之举为人所知,以致获取赞扬与嘉许,正如基督所言:「故此,尔施舍之时,勿在尔前吹号,如那伪善者在会堂与街市所行,欲求世人之荣耀。吾实言告尔们,彼已得其报偿」(马太福音 6:2)。
问题 42:第二个慈悲之行是哪个?
答。使饥渴者得饱饮,即那因贫穷和自身软弱而无力止息其饥渴之人。这些话语意指在饥渴时所给予的任何一种饮品,若有人以一碗凉水止息饥渴者的渴望,他将获得福分,正如我们的救主所言,祂在圣书中说道:「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绝不会丧失他的赏赐。」(马可福音 9:41)所有以任何方式施予贫苦和软弱者——即那些无法通过自己的劳动或生计来获取所需之物的人——的帮助,都属于此类。
问题 43:第三项爱人的责任是什么?
答。给赤身者穿衣。那些因着对邻人的爱人如己之心而受感动,并在他们有所匮乏时伸出援手——为赤身者穿上衣服——的人,便能得到此项福乐。为此,耶稣基督将在审判之日给予他们赏赐,并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度」(马太福音 25:34)。此处所指的不仅是那些完全赤身的人,也包括那些虽然有衣裳,但其衣物无法御寒的人,或那些遭受某种不幸,因衣衫褴褛而难以维生的人。因此,一个心怀怜悯的人也应当向这些人展示一些仁慈之举,施予他们一些可以蔽体的衣物,使他们能够抵御寒冷。
问题 44:第四件慈悲善工是什么?
回答。探望被囚于监牢者。在行此善工之时,我们不应去探究谁是因何种罪愆而被下监,也不应去追问被关押在监牢中的人具体是谁。因为无论他是谁,无论他是因何种罪行而被投入枷锁之中,我们都有责任——为了吾主基督的缘故——前去探望、予以慰藉,使他不至于陷入绝望。
问题 45:第五件慈悲善工是什么?
答:探望病患。此等事乃人人皆当履行之责,不应分辨病者是亲属、是家人、是友人,抑或是同侪。总而言之,凡是病者,特别是卧于医院或市场之中,即使是全然不相识之人,亦当以此方式探望:首先,当以言语慰藉彼,发自内心同情其不幸;其次,当规劝病者,使其能忍耐承受此等不幸,并当无忧无怨地接受此乃上帝之眷顾;反之,当以口与心赞美那于其身上彰显自身圣意之上帝,并坚信祂必因其仁慈,而赐予其痊愈。此外,亦当劝谏彼以破碎与温柔之心,告解其为人所犯之罪,并按照教会之规矩,领受至圣奥迹(圣体圣事)与敷油(圣事):盖因此等圣事不仅于灵魂之救赎大有助益,亦有利于身体之康健。更当不辍为其向上帝祈祷,并将彼托付于整个教会的共同祷告之中。即使病者因贫困无法向教会陈明其病情,仁慈之人亦有责任为其召请神父,以施行适当之礼仪。最后,当规劝病者,使其勿陷于迷信,勿求助于教会所禁止之方术,即是说,勿试图借由巫术或与魔鬼交通来恢复健康,此举所得之益微乎其微,所受之害却甚于此;而当将其所有仰望与希望置于上帝之仁慈;且仅当服用经验丰富之医师所配制之药物。如此探望病弱者,能使探望者于今世与天国皆蒙受降福。然而,若病者所患乃传染性疾病,甚或被瘟疫所感染,在此等情形下,虔敬之人为免危及自身性命,当借由能胜任此职之人,施行慈悲之举,彼等能于应对此等疾病时不受损害。
问题 46:第六件慈悲善工是什么?
答曰。迎纳陌客入自家中——此乃当以喜乐之容颜与心怀而行之之事。尤当接纳那些为履行所许之愿,往圣地朝拜而旅途劳顿,于村庄歇息之陌客:此类皆为虔诚之朝圣者与贫困之人。凡愿继承此福乐者,当尽其所能,助其所需。更当殷勤款待那些虚弱无力,卧于市集与路口,乞求施舍之人。
问题 47:第七件怜悯的善工是什么?
答。安葬亡者。此行乃人人皆当乐意履行之事。尤当关顾那些在极度贫困中逝去之人——按照基督徒的习俗,为他们的安葬预备所需之物,正如托比亚斯(多俾亚传 2:1-7)所行。若有亲友或近邻离世,在此情形下,正教与虔敬之人为履行此责,当伴随亡者遗体直至墓地——向主献上为逝者灵魂的恳求与祷告。
问题48:有多少与灵魂相关的怜悯善功,以及它们是什么?
答曰:七件。第一件,是为使罪人转离罪恶,并引其向往更美好的生命,正如圣经所证:「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人失迷了真理之道,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那使一个罪人从他迷途转回的,是救了一个灵魂脱离死亡,并遮盖了众多的罪恶。」(雅各书 5:19-20)此项仁爱的义务是首要且主要的,它促使正教徒对自己的邻人心生怜悯:因为其目标所求并非暂时的福乐,而是永恒的福祉。然而,在履行此项义务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可因缺乏经验而使罪人陷入绝望,或使其对上帝的慈悲生出过度的期盼:因为这两种情况都会给罪人带来损害,而非益处。因此,必须审慎地持守中道。若有人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此项职责——就当选出另一位,他在此事上更有经验。同样地,当我们遇到异端者和分裂者时,也应如此行事。
问题 49:第二个属灵怜悯的事业是什么?
答曰。教导未受教化之人与愚昧无知者;此项事务,应由教导愚昧者如何正当地信仰独一之三位一体上帝者,妥善完成。前提是,他须能施教。否则,他当寻觅一位比自己更明智、更有经验之人,以免「盲人若引盲人,二人皆将坠入坑中」之言应验(马太福音 15:14,路加福音 6:39)。其次,他必须教导那不识者,如何向上帝呼求,以及以何种祷文向上帝呈献己之所求;亦须教导他上帝之诫命,并示以无需辛劳即可谨守此等诫命之方。最后,亦包括致力为孤弱之孩童提供学术与知识之教育,使其日后能有益于教会与社会,并为彼等之施恩者祈祷上帝。若吾人对此疏忽怠慢,则必当畏惧那对领受一他连得、却原封不动归还、毫无增益之仆人所宣判的可怖裁决(马太福音 25:24-30)。
问题 50:属灵慈悲的第三件善行是什么?
回应。向有所需求之人给予良善的建议。此项责任得以履行,乃在于有人借由虔敬的、合乎基督精神的劝诫与良善的建议,将那些生活败坏之人引领至更美好的生活方式。同样地,当人们遭受某些悲痛困窘的境况,而找不到摆脱之法时;此时应当欣然将建议如良药般带给他们,以便拯救他们的生命或名誉。此外,还包括告知邻人其生命或名誉所面临的、但为他所不知的危险;然而,必须以不在这两者之间引发争执,从而导致更大危险的方式进行。
问题 51:第四项灵性慈悲的义务是什么?
答曰。为己邻人向上主祈祷。此份仁爱之责,最初乃降于教会之神父与长老们,嗣后则及于俗世之人。关于此事,已在教会之第七诫中充分阐述。
问题 52:第五项精神怜悯的善行是什么?
答:安慰悲伤之人。 此项慈悲的责任要求我们,不使任何人因我们而陷入愤怒或抱怨的状态,也不要成为他们悲伤的缘由。正如使徒所言:「若是可能,尽你们所能,与众人和睦。亲爱的,不要为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马书 12:18-19)。 这项责任尤其应当在以下情况中履行:当有人被深重罪孽所压,或身患重病,或被巨大的忧愁和不幸所困扰时,我们应当安慰这些人。
问题 53:第六件属灵的慈悲善工是什么?
回答:即是怀著忍耐之心承受委屈与侮辱。我们履行此美德,是当我们为著基督的缘故而忍受苦楚时;在此境况下,我们应当以喜乐之心去忍耐:因为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为我们忍受了无可比拟的更大委屈,正如经上所言:「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祂的脚踪。」(彼得前书 2:21) 此外,我们不应对那些伤害和压迫我们的人心怀恶念,也不应以恶报恶,正如使徒所说:「不以恶报恶」(彼得前书 3:9)。 相反地,当我们蒙受不公的对待时,我们应当赞美上帝,并为我们的仇敌向祂祈求赦免。
问题 54:第七件属灵的慈悲作为是什么?
答:宽恕他人对我们所犯的过失。我们成就此项慈悲之工,乃在于我们宽恕那些冒犯我们之人——不论其冒犯是何种性质——甚至要如同前文所述,为冒犯我们的人祈求宽宥。我们不仅应当一日宽恕一次,而当每日宽恕七十个七次,正如我们的救主回答彼得的问题时所言:「我不是对你说,直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 18:22)
О шесто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第六福之诫
问题 55:第六福是甚么?
答曰:「心里洁净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玛特泰五章八节)
问题 56:此福分教导我们什么?
答曰。在此福中,所称扬者乃是贞洁。因此,凡愿瞻见上帝者,其身心与一切思念,皆须洁净。盖不洁之思念,玷污上帝之肖像,并驱逐圣神之恩宠出离灵魂也。
О седьмо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第七福的诫命
问题 57:第七个福气是什么?
答曰:「缔造和平者有福了,因为他们将被称为上帝的儿女。」(马太福音 5:9)
问题 58:此福分教导我们什么?
答曰:首先,那些人,每日为与上帝为敌之众献上无血之祭,常在祷告与禁食之中,借此平息祂公义之怒,为罪人求得祂的恩典,他们将获享此福。其次,那些人,以其明智而合宜的中介,根除人与人之间的纷争与争执,并以爱将他们彼此连结,化敌为友,他们将获享此福。第三,那些人,以其建言,消弭君王与统治者之间引发战争的因由,以避免流血与杀戮,他们将获享此福。
О восьмо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福乐之第八诫
问题 59:「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回应:「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 5:10)
问题 60:此福分教导我们什么?
答:这福气属于那些宣扬真理、斥责不敬虔之人的罪恶和不法之事的人;为此他们遭受巨大的仇恨,以至于常常失去性命,正如施洗者约翰从希律王那里所遭受的,以及其他(人所遭受的)。这福气属于教会所有的导师、福音的宣讲者、殉道者,他们常因其教导和救赎性的训诲,从其门徒和听众那里得到的酬报却是仇恨和忘恩负义。
О девятой заповеди блаженства
论福乐之第九诫
问题 61:「第九个福分是甚么?」
答曰:「人若因我的缘故,辱骂你们,迫害你们,捏造各样恶语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马太福音 5:11-12)
问题 62:在这福乐之中,蕴含了什么呢?
答曰。此等福乐,乃众使徒、诸殉道士,以及一切为正教公教之信而遭受迫害、忍受控告、经受磨难、失却产业、名誉与俸禄、被逐出故土、并最终为之洒下热血、承受暴力死亡之人所享有的。
问题 63:对于基督所应许的那些带来至福的善行,人应当持有何种见解?
回答。首先,这些善行彼此之间是如此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以至于若有人在真正而真实的意义上拥有一种美德,他便拥有所有其他的;同样地,一个全然没有获得任何一种美德的人,也就缺乏所有其他的。其次,我们应当如此思索这些善行,正如我们所说,实行这些善行的人,不仅在天国将享受到永恒的福乐;而且他们在此世,也会因着上帝的恩悦而享受到暂时的福祉,并因此而得享福乐,正如基督的话语所说:「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将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 19:29)。又在另一处说:「人没有为我,和为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妻子、儿女、田地的,不在今世得百倍: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马可福音 10:29-30)。
Часть третья. О любви
第三部:论爱
问题 1:东正教信纲的第三部分包含什么内容?
答。正教信纲的第三部分探讨了爱慕上帝与爱慕邻人。此爱包含在神圣的十诫之中。吾主耶稣基督在《新约》中亦确认了十诫的重要性,并以更臻全备的方式阐明了其中的教诲。祂说道:「故此,凡废弃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如此教导人的,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凡遵行并教导人的,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马太福音 5:19)
问题 2:要研读这些神圣的诫命,需要些什么呢?
答。须先知晓,上帝的诫命之中,有些命我们行善,另有些则禁我们作恶。因此,凡愿明了这些诫命者,首当知晓何为善,何为恶。善,本即是德行;而恶,本即是罪愆。故此,我们须先论德行与罪愆,后论我主我神之十诫。
О христианских добродетелях
论基督徒之德行
问题 3:对于基督徒的德行或善工,应当有怎样的理解?
回答。善功,或言基督徒的德行,是自那信德如同一棵良善的树木所结出的果实。因为经上记着说:「凭着他们的果子,你们就必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 7:16)。在另一处又说:「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 13:35)。在约翰的书信中说:「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此知道我们已认识他。」(约翰一书 2:3)。但是,为了使每个人都能更方便地理解什么是基督徒的德行,我们说,善功在于遵行上帝的诫命。人是凭借上帝的助佑,并借着自身的理智与意志的配合,出于对上帝和对近人的爱,甘心乐意地遵守这些诫命,并且没有来自任何地方,即所谓真正的障碍。
问题 4:在基督信仰的诸多美德之中,哪些是最为必需的呢?
答: 最为必需的、没有它们任何人都完全无法得救的德行有三:信、望、爱。使徒在这些话语中列举了它们:「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 13:1-5)关于头两项德行,亦即信与望,我们已经依照我们的初衷,在《正教信纲》的前两部分中作了足够的阐述。如今,在上帝圣神的光照下,我们将论述爱,同时省察上帝的诫命。
问题 5:从这三种首要的、起始的美德中,还会诞生出哪些其他的美德呢?
回答。以下是三样:祷告、禁食与施予。它们自信心发芽,藉着望德,并由爱火所鼓舞,成为蒙上帝悦纳的。
Молитва
祷词
问题 6:何谓祷告?
答:关于祷告之事,在《正教信仰宣认》的第二部分中已详尽述及。
Пост
斋戒
问题 7:何谓斋戒?
答。斋戒——这正是属于基督徒美德之一者——乃是戒绝一切食物,或因某些软弱而戒绝部分食物,以及戒绝饮品;同样,也戒绝一切世俗事物,以及一切邪恶欲念。其目的在于使基督徒能更方便地进行祷告,并能蒙受上帝的恩慈;同时,也为了使他能治死肉体的贪恋,并获得上帝的恩典。关于此类斋戒,圣经如此言说:「在一切事上,都显明自己是上帝的仆人:在极大的忍耐中,在患难中,在困苦中,在窘迫中,在鞭伤中,在监禁中,在纷乱中(在流放中),在劳碌中,在儆醒中,在斋戒中。」(格后 6:4-5)。在另一处经文:「要在锡安吹响号角,使斋戒成为圣洁,宣告医治,召集百姓。」接着又说:「上主啊,求你顾惜你的百姓,不要让你的产业遭受羞辱。」(约珥书 2:15-17)。这样的斋戒,当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时,对于为我们的罪愆求得上帝的恩慈大有助益,尼尼微城之事便是例证。此主题在教会法规中有更详尽的阐述。
问题 8:禁食有多少种?
答。斋戒有两类。 其一是依循已定习俗,在某些特定的时节所履行的,例如:每年之内的四次大斋期,以及逢周三和周五的斋戒。 其二是因应某一事由,临时起意的,是基于某些在特定城市和地区中显现的原因而履行的:它由教会的首牧所颁布。此类的斋戒必须遵守,以表明对教会的顺服。 再者,斋戒有普世和个别之分。普世的,是全教会所遵守的;个别的,则仅由某一特定地区、城市、村庄,或单独的一个人所持守。这种情况或出于某人发自内心的私下誓愿,或出于灵性之父的指派。
Милостыня
施予怜悯
问题 9:何为施恩济贫?
答。施予之恩乃怜悯之行,其在于人向所需者之灵魂或肉体施予善益,不拘此需要此施予之人之形貌。此德行对于基督徒而言最为紧要,正如《圣典》所教导的:「盖施予之恩能救人脱离死亡,且能洁净一切罪愆:行施予与公义者,将得享丰盛之生命」(多俾亚传 12:9)。于《新约》中,其赞许施予之恩,如此言说:「你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贫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马太福音 19:21)。基督许诺在末日审判时,将赐予施恩者大赏:「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时他要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 25:40,34)。施予之恩若与斋戒相合,则使祷告蒙主悦纳,以致于主垂听,正如天使对科尔内利乌所言:「你的祷告和你的施舍,已蒙上帝记念了」(使徒行传 10:4)。在此德行中,包含着所有怜悯之行,即我们在此《正教信仰告白》第二部中所述及的。
问题 10:从这些德行中还衍生出哪些其他的德行呢?
答。四项主要的德行是:智慧、公义、勇气与节制。
Мудрость
智慧
问题 11:何谓基督之智慧?
回答。基督的智慧是一种关怀与洞察,它悉心照料并审慎观察,使人不在任何行为或意念上冒犯上帝和邻人。关于这智慧,主如此教导:「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纯真像鸽子」(马太福音 10:16)。解释此言时,神圣的保罗说:「你们要仔细留意自己如何行事,不要像愚昧人,而要像有智慧的人。要把握时机,因为现在的日子邪恶。所以,不要做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是什么」(以弗所书 5:15-17)。基督的这种智慧,其根基在于心底的纯洁与质朴,在于一切的诚实与得体,以及一切的警醒谨慎,以免被我们灵魂的仇敌和那些图谋伤害我们的人所欺骗。
Справедливость
公义
问题 12:公义为何?
答: 公义乃是一种德行,它将应得之份归还予每一个人,并恪守其本分,不看情面地处理事务,不仅在涉及财富之事上如此,在关乎名誉与尊严之处亦然。 然而,基督徒的公义不仅是以善报恶,甚至不允许我们对那曾加害于我们的人心存丝毫的恶念。正如宗徒(使徒)所教导的:「不要以恶报恶于任何人,务要筹划在众人面前美好的事」(罗马书 12:17)。 关于这公义,同一位宗徒如此说道:「所以,你们要将应得之物归还于众人:应纳税的,便交税;应上贡的,便上贡;应畏惧的,便畏惧;应尊敬的,便尊敬。在任何事上都不要亏欠任何人,唯有彼此相爱。因为爱人者,就成全了律法」(罗马书 13:7-8)。
问题 13:长官和判官惩罚有罪者所犯之罪行时,是否违背了公义?
答。他们不犯罪。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正如保罗所说——「作官的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只管行善,就可以得着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佩剑不是徒然的;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 13:1,3-4)。
Воздержание
节制
问题 14:何谓禁欲?
答。节制乃是在饮食、衣着、言语和一切行为中持守的适度与谨慎。在此引导下,人当选择合宜之事,正如使徒所言:「我们行事为人,该当如在白昼,端庄合体,不应放纵于狂欢滥饮、不应沉溺于淫荡污秽、不应激起争竞嫉妒。」[罗马书 13:13] 他亦在另一处说:「凡事都要庄重合宜,按着次序进行。」[哥林多前书 14:40]
Мужество
勇毅
问题 15:何谓勇敢?
答:勇气,若视作一项基督徒美德,便是一种不可动摇的坚固心志。基督徒在为基督受苦时,无论面对可见或不可见的仇敌所发动的一切试探,他都保持着这种心志。保罗如此描述这种坚固:「谁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罗马书 8:35)。又在下方说:「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深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马书 8:38-39)。关于这些美德,我们已在探讨圣灵恩赐与其他美德之处有所阐述。
О грехе
论罪恶
问题 16:何为罪?
回答。罪恶本身并不存在;因为它并非由上帝所造。因此,我们不可能界定罪恶由何构成。尽管如此,我们可以说,罪恶是人与魔鬼放纵的意志,或如《圣经》所言:「罪恶即是违背律法」(约翰一书 3:4),意即罪恶是对上帝律法的逾越,而这逾越本质上是一种来自逾越者理性与意志的、对上帝旨意的抵触。由此抵触而生出死亡,并燃起上帝的一切怒火,正如经文所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亡」(雅各书 1:15)。
问题 17:罪过是如何被区分的呢?
答曰。按照圣典之见证,「有至于死亡之罪⋯⋯亦有不至于死亡之罪」(约翰一书 5:16-17)。故此,罪恶有归于死亡者,亦有不归于死亡者。
问题 18:何谓致死之罪?
回答。当人被失序的愿望所驱动,去行出任何为上主清楚的诫命所禁止的行为,或者当他自主自愿地不遵行上主的吩咐,从而使对上主与邻人的爱冷却时,他便犯下了致死之罪。此种愿望使人与上主的恩典疏远,并使那付诸实行之人死亡。因此,我们称此类罪为致死之罪——正如宗徒之言:「因为罪的工价是死亡」(罗马书 6:23)。然而,人仅仅有意图去犯罪,虽然会伤害灵魂,但并不会完全使其死亡。
问题 19:滔天大罪是如何划分的?
答曰:致死之罪,即是原罪,亦是自愿之罪。
问题 20:原罪为何?
答:原罪乃是悖逆上帝之律法,此律法曾于乐园之中颁予我等之始祖亚当,其时对彼言曰:「惟有知善恶之树,其果你不可食,因你食之日,必死无疑。」(创世记 2:17)。此始祖之罪由亚当传于全人类之本性,盖因彼时我等悉皆在亚当之中;故此,罪恶借由独一之亚当,播散至我等众人。因此,我等之始生与降世,皆带着此罪,诚如圣经所训:「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 5:12)。 原罪断不能以任何忏悔赎除,唯有借由上帝之恩宠,借由我主耶稣基督之降世为人,并倾流其宝贵之圣血,方得洗净。此项功业,乃于圣洗圣事之中成就。是故,凡未领受洗礼者,即未脱离此罪,反当承受震怒与永恒之刑罚,如经言所载:「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约翰福音 3:5)。
问题 21:何谓蓄意的致死之罪?
答。那故意的致死之罪,乃是我们在领受洗礼之后,在完全成年之时,出于自己的意愿和意图所犯下的。此罪违背了清晰的上帝诫命,是我们轻忽了对上帝和对邻人之爱而致。借由此等罪愆,我们便丧失了在圣洗礼中所领受的上帝恩典与天国,并成为永恒死亡的俘虏,正如使徒所言:「你们岂不晓得,你们献自己作奴仆,以听从谁,就作了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于义。」(罗马书 6:16)此罪借由悔改,依循上帝的慈悲,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以洁净;当神父在告解之时,赦免悔罪者之罪时,此罪即得洁净。
问题 22:如何区分此项提及的任意之罪?
答:分为三种。第一种,可归入的乃是致死的罪,最主要的罪,或者那些能生出其他罪的罪。第二种,是忤逆圣灵的罪。第三种,是那些比起其他罪更常在这世上向上帝呼号求报复的罪。
问题 23:致命之罪主要有哪些?
答复。其后七者是:骄傲,贪恋财物,淫欲,妒嫉,贪食,恶意记仇,以及懈怠疏忽。
Гордость
傲慢
问题 24:何为骄傲?
答:骄傲是不合乎中道且不公义地渴求自身的荣耀,为要超越其他与自己相似的人,无论是否应当如此。此罪乃是首个在晨星(指路西法)心中诞生的罪恶,并由此罪,如从有毒的泉源般,流溢出所有其他的罪。论及此罪,智慧言说:「敬畏上主,在于恨恶邪恶;骄傲、傲慢、邪道和乖僻的口,都为我所憎恨。」(箴言 8:13)圣经在另一处说:「上主和世人所憎恨的,是傲慢。」(德训篇 10:7)与此罪相对的美德是谦卑。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赞美此德并召唤我们去爱慕它,祂说:「你们当学我的样式,因为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的灵魂就必得享安息。」(马太福音 11:29)
问题 25:有哪些其他的、特别是哪些弊病由此罪孽而生?
答曰:此等行为有:对邻人抱持恶念;论断属灵与世俗之人;不顺从教会与教长;以及夸耀、伪善、好辩、固执、不和、不合宜的细琐事务与奔波劳碌、自恃、疏忽上帝的诫命、陷于罪中不可自拔并习惯成自然,以及其他类似之事。是以,凡渴望摆脱此等罪恶之人,必须不断忆念上帝对亚当所说之言:「因为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 3:19)亦当思量末日审判与永恒刑罚;并铭记宗徒之此等话语:「上帝阻挡骄傲的人,赐恩宠于谦卑的人。」(雅各书 4:6,彼得前书 5:5)
Любостяжание
好慕财物
问题 26:何谓贪爱钱财?
答曰:贪婪乃是对财富与资产的过度渴望。关于此罪,圣经有言:「恨不义之财者,必享长寿。」(箴言 28:16)使徒亦言:「他们的心惯于贪婪,是可咒诅的儿女。」(彼得后书 2:14)与此恶行相反之美德乃是慷慨,如经文所载:「他广施赒济,赒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诗篇一一一篇九节)
问题 27:贪爱生出哪些罪过?
答:因贪婪而滋生以下诸罪:强夺、杀戮、阴谋、欺诈、叛乱、暴力与残酷、无恻隐之心、泯灭人性、心硬如石、嫉妒、背信弃义、压迫贫者与他人、斤斤计较、盗窃,以及其他种种相似之罪。 是以,凡欲避此罪者,当忆念我主基督所受之自愿贫困,正如祂论及自己时所言:「狐狸有穴,天空的飞鸟有巢,人子却没有枕首之地」(马太福音 8:20)。 此外,他当思忖,他不过是财富的管家,而非主人;在审判之日,他必将为自己的管理向上帝交帐。
Блуд
淫欲
问题 28:何谓淫欲或肉欲?
回答。淫乱是肉体上毫无节制的欲望,它违背了上帝的诫命。正如使徒所说,这是人对自己身体所犯的罪:「人所犯的各样罪,都在身体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体。」(哥林多前书 6:18) 除此之外,因为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基督身体的肢体,所以与淫妇行淫的人是玷污了自己。至于每一个信徒都是基督身体的肢体,使徒用这些话教导我们:「岂不知你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变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又紧接着说:「你们要逃避淫行。」(哥林多前书 6:15,18)与此恶行相对的美德是贞洁。
问题 29:因这罪愆,又有何种罪愆随之而生?
答曰。此乃心智之昏蔽,离弃神圣之事物,不敬,妒羡,绝望,放荡,懒惰,与近邻相仇,以及其他类似之罪行。凡欲规避此罪者,必当不辍忆念:上帝唯居于洁净无瑕之圣心。是以,圣咏之作者亦恳求上帝,赐予其一颗纯净之心:「上帝乎,求尔在我中创造一颗洁净之心,并于我心深处重塑正直之精神」(《圣咏集》第五十篇,第十二节)。
Зависть
嫉妒
问题 30:何谓嫉妒?
答。妒忌是心中因邻人之昌隆而生的忧愁与悲苦,反之,则是因其不幸而生的喜悦与满足。它产生于邻人比我们富裕,或拥有与我们等同的财富之时;同样,荣誉、尊严、学术、艺术以及其他优势,都可成为它的食粮。关于此罪,圣经有言:「所以,你们既已除去一切恶毒、一切诡诈、假善、妒忌以及一切毁谤,就当像初生的婴孩爱慕那纯净的、属灵的奶,好叫你们借此成长。」(彼得前书 2:1-2)
问题 31:嫉妒会生出哪些罪?
答。憎恨、恶言、藐视、诡计、欺骗、谋杀以及诸如此类的事。凡是渴望摆脱此等罪恶的人,都当明了,人所领受的一切福益,皆源自上帝的恩典,正如经文所言:「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哥林多前书 4:7)。因此,凡是嫉妒上帝所赐福乐的人,就是在亵渎上帝,他就像那被言及的人:「因为我良善,你的眼睛就恶毒了吗?难道我不可随意用我的财物吗?」(马太福音 20:15)。嫉妒的反面是良善的倾向和美好的祝愿。
Чревоугодие
饕餮
问题 32:何为饕餮?
答:饕餮或暴食,指的是超过寻常分量的、过度的饮食与饮水。关于此罪,圣经如此说道:「你们要当心,免得你们的心被饕餮、醉酒和今生的忧虑所累,那日子就突然临到你们。」(路加福音 21:34)在另一处又说:「我们应当行事端庄,如同在白昼,不可沉溺于狂欢与醉酒。」(罗马书 13:13)
问题 33:暴食会生出哪些罪愆?
回答。无忧无虑,对敬虔缺乏热心,肉体的贪欲,不合宜的玩笑和嬉笑,自我满足,不尊重邻人,冒犯,纷争,粗暴的习性,重病,放荡的生活,以及诸如此类。与此罪恶对立的乃是节制与适度,正如经上所言:「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哥林多前书十四,四十)。
Злопамятство
怨恨
问题 34:何谓怀怨?
答。 怀怨是一种情欲,它驱使被激怒的人去报复冒犯他的人,无论此人是确乎冒犯了他,抑或是以虚妄的方式冒犯了他。 关于此罪,圣经如此说道:「愿每个人都快快地听,慢慢地说,慢慢地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能成就上帝的义。」(雅各书 1:19-20)在另一处:「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以及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以弗所书 4:31)
问题 35:由这根深蒂固的怒火或仇怨所滋生的是哪些罪愆呢?
答曰。由怀恶不忘,则纷争、仇恨、杀戮、狂暴、复仇之欲、加害之心等诸般罪恶,复又滋生。此罪恶当以忍耐相抗。使徒教导此美德时言:「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领受所应许的。」(希伯来书第十章第卅六节)
Леность
懒惰
问题 36:何为无忧无虑,或何为怠惰懒散?
回答。怠惰(безпечность)乃是对灵魂永恒救赎的冷漠,以及对它的疏忽。由于这种疏忽,当人面临行善之时,他便会忧愁和愤恨;因为他逃避那属于行善的劳苦。针对这种恶习,使徒如此写道:「你们不应懒惰,而要效法那些凭着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希伯来书 6:12)。我们的救主解释此意时,对那懒惰的仆人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知道我没有耕种的地方也要收割,没有撒播的地方也要聚敛。」又在下文说:「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到外面的黑暗里;在那里,他将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 25:26,30)
问题 37:由于不谨慎而滋生的罪孽有哪些?
答曰:随意的懈怠、引致罪过的缘由、使人跌倒的诱惑、放纵自身的娇惯、高傲自大的心性,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事物。与此种罪过相对立的,乃是警醒和审慎。基督在召唤人迈向此种德行时,如此说道:「所以,你们应当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人子是在哪一天、哪一个时辰降临。」(马太福音 25:13)。使徒亦言:「你们当自持清醒,保持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咆哮的狮子,四处游走,寻找可吞噬之人。你们当坚固于信仰之中,抵挡他。」(彼得前书 5:8-9)。
Грехи против Духа Святого
悖逆圣神的罪愆
问题 38:何谓忤逆圣灵之罪?
答曰:过度且鲁莽地倚仗上帝之恩典;在人对上帝之慈悲不抱希望时所生的绝望;亦有驳斥清晰且已被证实之真理,以及弃绝正教基督教之信仰。
问题 39:「过度信赖上帝神恩」是什么意思?
答:过度的仰赖,乃是对上主慈悲过分的寄望。当有人自己持续犯罪,却依然盼望上主不会收回祂的恩典、不会惩罚他;如此一来,他便视上主的神圣公义为虚无。 凡是陷入此种迷误的人,请听从宗徒的教诲,他教导他们说:「还是你轻视祂丰厚的仁慈、宽容与耐心,不知道上主的仁慈是要领你悔改吗?你却因著你的固执和你那不肯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了忿怒,直到那忿怒的日子,就是上主公义审判揭示的日子来到」(罗马书 2:4-5)。 那些敢于大胆说:「如果上主愿意,我就得救;如果祂不愿意,我就灭亡」的人,便是如此。因此,他们根本不关心自我修正,并将自己灵魂的救赎视为微不足道而予以蔑视。 圣经劝诫这样的人说:「在你们天上的父看来,不愿这些小子中,任何一个丧亡」(马太福音 18:14)。上主藉先知之口说:「我指著我的生命发誓,阿多奈上主说,我决不喜欢恶人死亡,只喜欢恶人离开他的道路而生活」(厄则克耳书三十三章十一节)。 宗徒在另一处说:「这在我们的救主上主看来是美好的,悦乐祂心,祂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并认识真理」(提摩太前书 2:3-4)。 同样地,那些仅凭信心、没有善功,就盼望继承永生的人,也是受了欺骗。
问题 40:何谓对上帝之慈悲的绝望?
回答。 绝望,是罪人对上帝慈悲的缺乏信心,当时他错误地认为,无论他所犯下的罪孽,上帝都不会赦免他,也无论他所行出的善功,上帝也不会接纳他进入祂的恩典之中。他被这样的念头所占据:人的不敬虔超越了上帝的慈悲,正如该隐所说:「我的罪孽过于我所能担当的。」(创世记 4:13) 如此巨大的亵渎,极大地冒犯了上帝的慈悲和良善。 因此,即使有人被最沉重的罪孽所压迫,也绝不应该对上帝那无限的仁爱绝望。他应回想那位浪子,在他悔改之后,父亲以最喜悦的容颜和心肠接纳了他。通过这个例子,主教导我们,不仅要饶恕那得罪我们、并前来悔改的弟兄七次,而是要到一天七十个七次。 并且,祂通过先知说:「你们要一心归向我,以禁食、哭泣和哀号;要撕裂你们的心肠,而不是你们的衣裳,归向上主你们的上帝,因为祂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后悔降下灾祸。」(约珥书 2:12-13)
问题 41:这逆反或固执,是人对抗那显明真理而奋起的情状,它究竟是何物?
答曰:固执或悖逆于已探明且确立之真理,此乃罪也。此罪在于,某人已透彻明了何为善,却仅为能更大胆地犯罪,而顽固地以言以行反抗此善,违背良心之督促。对于受此罪辖制者,圣经有言:「盖上帝之震怒,自天启示,以罚一切不敬与不义之人,此辈以不义抑遏真理也。」(罗马书 1:18) 凡恶言诋毁近邻之善行,谓其非源自上帝者,亦犯此类之罪。昔日法利赛人与犹太人对待基督,即是如此,彼时基督以言辞驱逐污灵,并施行奇迹。凡嫉妒近邻身受之上帝恩宠者,以及心怀恶意而不教导未受光照之人以信仰纲领者,亦皆分担此罪。 基督君王啊!愿祢将此恶根拔除于所有公教与正教基督徒之心!
我们对那些将源于圣灵的虔敬与其他美德归咎于虚伪的人,也应持相同的看法。还有一些人也犯了这种罪,他们否认基督的信仰,正如经文所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马太福音 10:32-33)。
问题 42:哪些罪过最常在这个世界上向上主高声呼求报复?
答曰:此即是:蓄意谋杀,对此圣典有言:「你兄弟的血声从地里向我哀告」(创世记 4:10);所多玛之罪,如主所言:「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呼冤甚多,他们的罪恶极其深重。我要下去,看看他们所行的,是否真如那达到我耳中的呼冤。若不是,我也就明白了」(创世记 18:20-21)。再者,欺压贫困之人、寡妇与孤儿,以及扣留工人的工资,正如玛拉基先知所预言:「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指证那些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工人薪资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冤枉寄居者的,以及不敬畏我的,这是万军之主说」(马太福音 3:5)。此外,尚可加上不尊重与不孝敬父母,如圣典所言:「那击打父亲或母亲的,必被处死。那咒骂父亲或母亲的,必被处死」(出埃及记 1:15-16)。
问题 43:何谓非致死之罪?
答复。一些人称之为可赦之罪(或称非致死之罪)者,乃是除了基督与童贞圣母玛利亚之外,无人能够避免的罪愆。然而,此罪并不会使我们失去上帝的恩典,亦不会使我们遭受永恒的死亡。关于此罪,圣经有言:「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 1:8)。此类罪愆不计其数;然则,此处特指那些不归入致死之罪者。无人应当轻忽此等罪愆,任其不加改正:但人人每日,在就寝之后,当于夜间默想之,并与其他的罪一同,在上帝面前痛哭悔罪,正如圣咏作者所言:「你们要在心里思想,在床上安静」(诗篇 4:5);又言:「我每夜流泪洗涤床榻,用泪水浸透我的褥子」(诗篇 6:7);并当藉着圣母与诸圣的祷告,祈求赦免。盖因即便此等罪愆,在上帝的威严面前,亦属可憎,正如圣经所载:「恶人的思念是上主所憎恶的」(箴言 15:26)。而若此等罪愆不藉着悔改得以涂抹,则会开启通往致死之罪的门径,并使人产生冷漠、疏忽,以及轻蔑遵行上帝诫命的态度。
问题 44:是否会有这样的情境,其中某些人可能会成为他人罪过的参与者?
答:我们与他人的罪孽有份,乃是在我们鼓励他人犯罪,特别是鼓励那些除我们之外无法寻获帮助,并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我们的人时。那些允许人过著放荡生活,违背神圣诫命与教会传统的灵性导师,即属此类。同样,那些怂恿奴仆行恶的主人,或怂恿妻子行恶的丈夫,或怂恿儿女行恶的父母,或怂恿学生行恶的教师,给予他们犯罪自由的人,亦属此类。所有这些人与类似的人,在审判之日都将为那些在他们管辖下的人向上帝交账。因此,保禄如此教导提摩斐:「给人行按手礼,不可草率;也不要分担别人的罪恶,务要保守自己纯洁。」(提摩太前书 5:22)
问题 45:我们还以何种方式,参与到他人的罪孽之中?
答。当我们将使他人犯罪的缘由,或任何引诱至罪的诱惑,或默许,或不合宜的言语,或夸耀恶行,或指摘善工之时。此外,凡有意激怒他人者,或未能尽力抵挡邪恶之趋向者,或未能按其本分施予教诲者,亦可归入此类:其中每一个人都成为了他人罪恶的同谋。
О Заповедях Божиих
关于上主的诫命
问题 46:既然关于德行与恶行已阐述得相当详尽,那么恳请教导我上帝的诫命?
答曰:上帝之诫命有十,然其他诸诫皆囊括于此十诫之中。
问题 47:但旧约的诫命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答曰。凡旧约中关于仪式与圣事,且预示基督之作为者,彼诸诫命皆已止息。正如阴影于真光现前之际消逝,彼等诫命亦复如是而逝,故基督徒无须遵行。然彼诸训令保持对上帝及邻人之爱者,基督徒不仅有义务遵守,且当以远胜于旧约以色列人所守之精确与圆满而行。盖吾人已从上帝领受更巨之恩泽,并藉我主耶稣基督领受了圣灵之恩典,此乃彼等无可比拟之殊荣:是故,吾人之德行理当超越犹太人之所行,如经文所言:「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 5:20)。又云:「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 5:21-22)。在此处亦论及其他某些诫命。是以,凡关乎爱上帝与爱邻人之诫命,皆当遵守;盖全部律法与先知,皆奠基于此双重之爱,正如主所言:「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 22:37-40)。
问题 48:十诫怎会成立,若吾主基督只确立了两条?
答:这两条诫命是普遍且至为重要的,所有其他的诫命都奠基于此。因此,那十条诫命被分为两块法版,其中第一块法版所列的是那些要求我们爱慕上帝的诫命,而第二块法版所列的则是那些教导我们当以何种方式爱慕近人的诫命。因此,基督既已确立了这两条诫命,也就确立并颁布了全部十条诫命。祂论及此律法时说:「天地消逝,也比律法中一个笔画失落来得容易。」(路加福音 16:17)
О перв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及首条诫命
问题 49:第一块法版的第一条诫命是什么?
回答。第一块法版,或者说石版上的第一条诫命,是这样说的:「我是你的主,你的上帝,曾把你从埃及地,从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上帝。」(出埃及记 20:2-3)
问题 50:当如何理解这一诫命呢?
答复。 在这第一条诫命中,主上帝将关于祂自身的知识告知予人,好使人得以认识祂:因为上帝创造有理性之人,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即让人承认祂是自己的主宰和造物主,并颂赞祂。然而,祂并非从创造世界开始,也未曾说:「我乃是那创造世界之神」;而是说:「我乃是你的主上帝,曾将你从埃及之地领出来。」因为对于犹太人而言,开始颁布律法时,以当时在他们眼前所发生的新近而奇迹的事件为始,更为合宜。如此,从此以后,他们便能更清楚、更美好地认识上帝的慈爱,从而更加热切地颂赞祂,并唯独事奉祂。在别处,祂如此为自己作见证:「我造地,又造人在地上,我亲手铺张诸天,我命定天上的万象。」稍前祂又说:「我是主上帝,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 45:12,5)。基督徒比犹太人更有义务遵守这条诫命:因为我们的上主和上帝所赐予基督徒的自由,远比赐予犹太人的要大,正如使徒所言:「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藉著祂的血,罪得赦免。」(歌罗西书 1:15-14)。在这条诫命的第二部分,禁止以色列人敬拜并事奉除这位独一上帝以外的别神。因此,这条诫命所言,是关于人藉著理性认识上帝而产生的内在心灵对上帝的颂赞。
问题 51:悖逆此诫命者为何人,又以何种方式悖逆?
答。违犯此诫命以致死罪者,首先是所有不承认任何神祇之人,正如圣咏作者所言:「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52:2] 其次,是那些为自己设立众多神祇,并将其荣耀与崇拜献给他们,如同献给真神一般的人,如同异教徒所行。第三,是那些将自己交给魔鬼之人,例如:行巫术者以及效法其行为之人,例如:那些佩戴坠饰以求避免伤害和厄运之人。第四,是那些依恋并相信迷信习俗的人;同样,那些在病痛中利用老妇人的耳语及秉持其他迷信之人。第五,是那些从各种事件中引出预兆之人。第六,是那些不相信正教教义,即神在本质上是独一的,却有三个位格之人。第七,是那些更信赖自己的行为,而非神的恩典与天眷,更信赖自己的智慧与天赋,或自己的力量,或自己朋友的众多与显赫之人。第八,是那些爱自己、爱暂时的福乐与其他事物,胜过爱神之人。简而言之:凡以任何方式,将真神以外的任何事物尊为自己的神,并将全部希望与信靠寄托于其上的人,都违犯了此诫命。
问题 52:我们当如何看待呼求圣者之事;因思忖此题,此处似乎最为适宜?
答曰。吾人恳请圣者为吾人与上帝间之中保,俾使彼等为吾人向上帝祈祷,然吾人呼求彼等,并非视其为神祇,乃视其为上帝之友,彼等侍奉、赞美、并朝拜上帝。吾人求助彼等,并非因其能以己力相助;乃因彼等以其代求,为吾人向上帝求得恩典。盖圣经亦教导吾人,当求尚在人世之圣者,接受为吾人与上帝间之中保,并为吾人祈祷,效法使徒保罗之例,彼言:「弟兄们,我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并借着圣灵的爱,恳求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向神祈祷」[罗 15, 30]。又于他处言:「吾人亦盼望祂将继续拯救吾人,有赖尔等以祷告协助吾人,俾使多人为吾人所得之恩赐,因众人而献上感谢」[林后 1, 10–11]。此外,彼亦曾为他人向上帝祈祷,彼亲口见证言:「每逢为你们众人祈祷之时,常是欢欢喜喜地恳求」[腓 1, 4]。由此等见证,可见两项真理:首先,圣者在其世间生命中,亲自恳请他人为己向上帝祈祷和代求;其次,彼等亦相互为他人祈祷和代求,不仅是私下和隐密地,亦是公开和显明地,如圣经所证实:「于是彼得被囚在监里:教会却为他切切地向神祈祷」[徒 12, 5]。然则,此等圣者离世之后,更当为吾人向上帝祈祷;盖彼时已无任何事物阻碍其行此事;若彼等尚求报复不义之人,如圣经所言:「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己所持守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宰啊,祢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之冤,要到几时呢」[启 6, 9–10],则彼等更将无可比拟地为其弟兄祈祷,特别是为那些需要在上帝面前得到其代祷之人,如圣经所教导:「那二十四位长老,在神面前坐在自己的宝座上,就面伏于地,敬拜神,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祢」,并于其后言:「并赐赏赐给祢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以及敬畏祢名的人,无论大小」[启 11, 16–18]。
但或许有人会说,圣者们并不能知晓或领悟我们的祷告。对此,我们答复道:虽然圣者们凭藉他们自身不能知晓或听见我们的祷告,但借由启示以及上帝丰沛赐予他们的神圣恩典,他们既能领悟也能听见,正如厄里叟(Елисей)知晓他的仆人在路上做了什么(列王纪下 5:20-27)。同样地,圣者们藉着上帝的启示,也知晓并听见所有呼求他们之人的一切需要;此外,我们亦请求天使们藉着他们的代祷,在上帝面前为我们代求:因为他们将人类的祷告、布施以及一切善行带到上帝的威严面前。而圣者们在他们离世之后,则与天使相似;因此,在那时他们就能知晓我们的需要,听见我们的祷告,并为我们代求。由此可见,当我们呼求圣者时,我们并未违背上帝的此项诫命,这些圣者作为忠信的仆人,侍立于上帝的威严之前,为我们在独一的真上帝那里代求。相反地,若我们藐视圣者的中保作用,我们将大大地冒犯上帝的威严,因为我们不尊重那些在祂面前圣洁侍奉的人。
总结这诫命的教义,我们训诫每一位东正教基督徒,要牢牢持守以下两个真理。 首先,藉着呼求圣者,我们并未违背,也未曾削弱这十诫命的效力与尊荣,丝毫也不与它的含义相悖。因为我们献给圣者的尊荣,是归于上帝的威严,圣者们在世上以信心和德行取悦了祂。因此,我们敬奉上帝的圣者是合乎情理的,正如经文所言:「上帝啊,你的朋友何等可敬」(诗篇 138:17);我们并透过他们向上帝祈求帮助,正如上帝吩咐约伯的朋友们去求告祂这位忠仆,让他为他们献祭,并为他们祷告,好因着他而赦免他们的罪孽(约伯记 42:8)。 其次,这诫命禁止人们将神圣的敬拜和侍奉归于受造物。我们并未将神圣的尊荣归于上帝的圣者们,而是向他们祈求,如同向我们的弟兄和上帝的朋友们祈求一般,愿他们为我们这些弟兄向上帝求得帮助,并在主面前为我们代求。这并不违背十诫命。因为正如以色列人呼求摩西在他们和上帝之间作中保并未犯罪一样,我们求圣者帮助和代祷也同样没有错失。
О втор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二诫
问题53:「爱人如己」(马太福音 22:39)。
答曰:「不可为你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万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出埃及记 20:4]
问题 54:当如何理解这一诫命呢?
答复。此诫命异于首条;盖因首诫论及独一真神,禁止并根除多神崇拜,而此诫则关乎某些外在的神圣仪式:即,我们不仅不应敬拜虚假的神祇,亦不应为其制作任何雕像,不应向其献上神圣的侍奉,亦不应献上敬拜之祭。是故,凡敬拜偶像如神祇,向其献祭,并将所有信赖与希望寄托于其上者,皆是违犯此诫命,正如圣咏作者所见证,云:「列邦之偶像,乃金银,是人手之作为: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亦无气息在其口中。愿制造者与一切信赖其上者,皆与之相似」(诗篇 4:15-18)。同样地,那些沉溺于贪婪者,亦是违犯此诫命,圣经对此等人士如是说:「故此,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是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是事奉偶像」(歌罗西书 3:5)。又如贪食者,经上论及他们说:「他们的上帝是肚腹,他们的荣耀在他们的羞辱之中,他们思念地上的事」(腓立比书 3:19)。此外,那些求助于巫术和妖术者,亦是违背此诫命,他们相信「幸运」和「命运」是不可改变且真实的,他们观察飞鸟之飞行,以手相算命,询问死人,以杯占卜等等;又或将人变成羊或其他动物;那些在颈项上佩戴符饰以避邪者;佩带小抄者;相信符咒之言词或其上所绘之记号者;当他们观看这些物件,或对其低语祷文,或以这些小抄环绕自身时,便以为自己不会被烧、不会溺水、不会受伤;那些使用符饰和其他某些(为医学所不认可的)药物者,无论是以魅惑之言词,或以记号,或以其他某种悬挂、穿戴、取下的物品组成,例如耳垂之耳环,或手腕之指环,以及诸如此类者。
问题 55:东正教会所敬拜与尊敬的圣像,应当如何看待?
答曰。偶像与圣像之间,其区别甚巨。偶像乃人所臆造、所发明,正如宗徒所见证:「我们晓得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哥林多前书 8:4)。然圣像却是图绘,展现世上真实存有之事物,例如我等救主基督之圣像、圣童贞玛利亚之圣像,以及诸位圣者之圣像。异教徒以偶像为神而敬拜,并向其献祭,视金银为神祇,例如尼布甲尼撒王。反之,我等敬奉圣像、向其叩拜,所拜者并非色彩或木材;而是对圣像上所描绘之诸位圣者,以恭敬之心叩拜,心中观想其临在,如同彼等亲临吾人眼前。 例如,当吾人叩拜受难像时,心中所想乃是基督为救赎吾人而悬于十字架上,吾人便向祂俯首屈膝,以示感恩;同样,当吾人叩拜童贞玛利亚之圣像时,心神便归向上帝至圣之母,向其俯首屈膝,并与大天使加百列一同,称颂其比众男众女更为有福。因此,正教教会所行之敬拜圣像,并未违犯此诫命:盖因其与吾人献予上帝之敬拜并非同一;且正教信徒所叩拜者,并非画作本身,而是圣像上所呈现之诸位圣者。 正如覆盖约柜之基路伯像,所表征者乃是天上侍立于上帝面前的真实基路伯;正如以色列人叩拜并敬重彼等,而丝毫未曾违犯此上帝之诫命;同样,当以色列子民叩拜约柜,并向其献上应有之尊崇时(《撒母耳记下》六章),亦未曾因此犯下任何罪愆,亦未违背十诫之此诫命,反而借此更加颂扬上帝:同样,吾人敬奉圣像,亦未曾逾越十诫之此诫命,反而更加赞美在祂圣者中显为奇妙之上帝(《诗篇》六十七篇三十六节)。 吾人唯一当尽心者,乃是务使每一圣像皆有其题记,以标示所描绘之圣者究竟为何人,如此方能更速地满足祈祷者之灵。而为更加坚固对圣像之敬奉,上帝之教会在第七次大公会议上,对所有破坏圣像者宣告咒诅,并制定对可敬圣像之敬奉,永世长存,正如该大公会议第九条规章所示。
问题 56:为何在《旧约圣经》(列王纪下 18:4)中,那位(希西家)因打碎了先前由摩西亲自举起的铜蛇而受称赞?
答。正因犹太人开始背离对真神的敬拜,转而将这条蛇当作真神来敬奉,并向其献上香火,正如经文所见证的。因此,希西家王为止息此恶,并阻止其进一步扩散,便将这条铜蛇打碎,以免以色列人再有机会行偶像崇拜之事。然而,在这之前,当他们尚未向这条蛇献上神圣的敬拜与事奉时,无人指责他们为偶像崇拜者,亦无人将这条蛇打碎。 但基督徒并非将圣像视为神祇,他们在向圣像跪拜时,亦不曾背弃对真神的服事。相反地,他们借由圣像更受引导归向神,因他们在圣像之中,以谦卑之心,如同仆人般,尊崇那些圣人——神的密友,并恳求他们在神面前为自己代求。 如果有人因其单纯而对圣像的敬拜方式与我们所言有所不同,那么更应当教导此人,而非将教会中敬拜尊贵圣像的仪式废除。
О третье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三诫
问题 57:「第三条诫命是哪一条?」
答曰:「不可妄称你上主,你上帝之名,因为凡妄称其名者,上主必不视之为无罪。」[出埃及记 20:7]
问题 58:此诫命教导了什么?
答:首先,它教导我们,要对主上帝的圣名抱持深沉而伟大的敬意,不可在戏谑、或不重要、不正当的事务中使用它。其次,它教导我们,不可为了证实我们的谎言而说出上帝的圣名,也不可虚假地起誓。再者,不可给予任何人机会,也不可强迫他人发出虚假的誓言。第四,那些在上帝面前许下誓愿的人,应当将其付诸实践,正如《圣经》所命令的,说:「你若向上主你的上帝许愿,就不可延迟偿还,因为上主你的上帝必向你追讨,这便是你的罪了。」(申命记 23:21)。在这种情况下,所有那些在受洗时立誓终生遵守正教信仰,但后来因某些自身原因而背弃信仰的人,皆犯了罪;无论是因为害怕失去自己的名誉或财产,或是害怕丧失性命;因此,他们明显地违背了誓言,否认了他们曾向上帝誓言承诺之事。使徒保罗,预见到他将很快从这类危险中解脱出来,他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摩太后书 4:7)。
О четверт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四诫
问题 59:第四条诫命是什么?
回应:「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上主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你的仆婢、你的牛、你的驴,并你一切的牲畜,都不可作任何的工,」等等(出埃及记 20:8-10)。
问题 60:当如何理解这一诫命呢?
答曰。吾人须知,上帝为使世人常念其于人类所施之恩惠,特立一日,并以之奉献于对其一切恩泽之追忆,使世人于此日追思上帝所赐之恩慈,而感谢赞美其之伟大。故,因其于六日之内,自无中创造整个世界,并于第七日息其工,遂将其日分别为圣,俾使世人亦于此日放下一切工作,颂扬赞美上帝,追念其藉创世所赐予吾人之恩惠。除此之外,当其使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之时,亦藉摩伊息斯设立逾越节之庆典;且在《旧约》其他篇章中,亦常追忆其他须庆祝之日子。然吾等基督徒,则以主日代替安息日而庆祝之,其因乃在于此日藉吾主耶稣基督之复活,完成了整个世界之更新,并使人类脱离魔鬼之奴役。于此整日之中,吾人皆当放下一切工作与劳苦,俾能于全日之内得享自由,为上帝所赐予吾人之恩惠,潜心于祈祷与神圣之事工;同样,一切仆婢、奴隶,亦不应于此日劳作,而当行蒙上帝悦纳之事,并以祈祷赞美上帝。依此诫命之力,吾人亦有义务遵守教会所规定分别为圣之所有其他日子,例如:隆重之庆节,基督圣诞、割礼、主显节、献主节、复活节、基督升天节等;以及,为尊荣永贞玛利亚、宗徒、殉道者及其他圣者而庆祝之日子。至于当如何庆祝主日,则《第六普世大公会议》于其《第九十一法规》中有所教导。安息日变为主日之因,乃在于基督乃安息日之主,如《圣经》所言:「盖人子亦是安息日之主」(玛特泰福音 12:8)。故此,若基督亦是安息日之主,则将安息日变为主日,乃是合宜之举,不仅因基督不从属于任何约束,亦因基督正是在此日,而非他日,自死者中复活,且因世界藉着在此日所赐予之永恒救赎而得以恢复与更新。
О пят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五诫
问题 61:第五条诫命是什么?
答曰:「当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好叫你在你主上帝赐予你的美好土地上得享福乐,并得享长寿。」(出埃及记 20:12)
问题 62:当如何理解这一诫命呢?
答:此诫命命我侪孝敬父母,向彼等尽诸般顺从与敬重,盖因彼等生育并养育我侪。即便是天然之理(纵然我侪并无此来自上主之命令),亦教导我侪,爱敬父母乃是必要之本分:盖因彼等予我侪之恩惠至深,我侪永不能回报,其缘由在于我侪不能如彼等生育我侪一般,再生育彼等。是以,除却上主,我侪自父母所受之恩惠最巨(属灵之恩赐除外),故应当较爱敬旁人更甚。此外,在此诫命之中,在「父」与「母」之名下,亦涵盖所有予我侪恩惠之人;如属灵之父、教师、主人、官长、君王、上司以及诸如此类者。使徒保罗于以下言辞中阐明此义:「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又云:「当得尊敬的,给他尊敬。」(罗马书 13:1、第七节)。凡不顺从父母者,使徒称之为「无知」(罗马书 1:31)。我侪仅须谨记,若遇事涉上主之荣耀,或圣洁之诫命,于此情形,当顺从上主,甚于父母,此乃依循基督之教诲:「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 10:37)。此处亦当默想所有更高之权柄。最终,我侪对高于我者所负之敬重与爱慕,当以善意之情、顺从之行、恭敬之言,以及诸如此类之方式表达。
О шест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六诫
问题 63:第六条诫命是什么?
回复:「不可杀戮。」(出埃及记 20:13)
问题 64:这条诫命有何意义?
答。此诫教导:凡敬畏上帝之人,不可行杀戮之事,不仅指肉身之杀,亦指灵魂之杀。凡杀害肉身者,夺其暂时之生命;然杀害灵魂者,则使其失去永恒之生命。此后一类杀手,更为可怖。此类人乃是:裂教者、谬误之教导者,以及不良之基督徒,他们以放荡之生活为榜样,即是说,他们引人跌倒;而关于此等人,圣经有言:「凡使这些信我的一个小辈跌倒的,倒不如把驴拉磨的石磨系在他的颈上,沉在海的深处。」(玛窦福音十八,六)。杀戮之行,不仅因实际之作为而成就,亦因谋划、协助、鼓动、赞同而成就。同样,凡导致杀戮之情欲,皆与此诫相悖,例如:骄傲、嫉妒、仇恨、贪婪等类。
О седьм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七诫
问题 65:你问的是哪一条第七诫?
答:「不可奸淫」(出谷纪 二十,十四)。
问题 66:这条诫命有何意义?
回答。我们的主基督曾命定要极其严格地遵守此诫命,祂说:「凡注视妇女以动淫念的,他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 13:28)。此种奸淫分为两种:一种是属灵的,另一种是属肉体的。属灵上犯奸淫的人,是指那些弃绝真实且正统的大公信仰,而陷入各种分裂教派的人;经文论及这样的人说:「凡离弃你的,你都除灭了」(诗篇 72:27)。属肉体的奸淫,则是指与他人之妻行淫的纵欲结合。此诫命亦禁止一切其他的淫乱与情欲之事;它谴责卖弄风情、拉皮条、靡靡之音、不合体统的舞蹈、轻佻的游戏,正如使徒所示,他说:「至于淫乱,和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这才合乎圣徒的体统;以及淫词、妄语,或戏笑的话,都不相宜」(以弗所书 5:3-4)。
О восьм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八诫
问题 67:第八条诫命是什么?
答复:「不可偷盗」(出埃及记 20:15)。
问题 68:应如何理解此诫命?
答:此诫命教导吾人,不可用任何不公义的方式,无论是抢夺、偷窃,还是扣留他人的财产,来侵占任何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此中亦包括下列情形:有人窃取他人的名誉;有人向其下属索取超出应有额度的贡赋或地租,或强加于他们难以承受的劳作。高利贷亦属此类。对于所有这些行径,使徒宣告了如下的裁决:「无论是贪婪的、偷窃的、醉酒的、毁谤人的、或勒索人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 6:10)在此处,也必须考虑到所有合法的契约,其中必须遵守信实,并排除相互的欺骗。
О девят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九诫
问题 69:第九条诫命是什么?
答曰:「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你的邻舍。」(出谷纪 二十卷 十六节)
问题 70:应如何理解此诫命?
答。此诫命禁止任何人向其邻人说出任何谎言,或出于恶意和报复而诋毁他人的名誉。简言之,它命令我们抑制一切情欲,以免成为魔鬼的儿女,如同那些主曾对他们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从事司法诉讼之人尤其应当遵守此诫命,以免基于虚假的证词或书面报告而做出违反正义之事;否则,他们将成为魔鬼和永恒地狱的儿女。
О десятой заповеди
论第十诫
问题 71:第十条诫命是甚么?
答曰:「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不可贪恋你邻舍的房屋、田地、奴仆、婢女、牛、驴,以及凡你邻舍所有的」(出埃及记 20:17)。
问题 72:此诫命当在何种意义上领受?
答。就其与爱邻人相关的方面而言,这条诫命是至为完善的:因为它所禁止的不只是人外在的行为,还包括其内在的:那些导向作恶的思念和欲望。要履行这条诫命,就需要基督徒的完善。凡是遵守这条诫命的人,就完全履行了对邻人的责任。因为你自己不愿遭受的事,你也不该施加于他人。所有基督徒的救恩,正是建立在这一点上:不愿有任何与爱上帝和爱邻人相悖的事物;相反,要爱上帝胜过爱自己,爱邻人如同爱自己。
在现世之中,借由我等主、我等上帝的恩典,依照大公且正统的信仰,勤勉不懈地履行这些敬虔之事,我们便可毫无疑虑地盼望,在未来的永世里,当我们达成了爱中的完全,将得以在天国中颂赞那唯一、在三位一体中受人咏颂的上帝:圣父、圣子与圣灵,直到永世之世。阿们。
О святых иконах
论圣像
出自圣父约安尼斯・达马斯基诺斯之第三篇讲道3
首先,我们将述说何谓圣像;其次,是制作圣像的目的;再次,圣像有多少种不同的类别;第四,圣像上可以描绘什么,而不可以描绘什么;第五,是谁最先开始制作圣像。随后,我们也将述说敬拜之事,首先是何谓敬拜;其次,敬拜有多少种形式;第三,根据《圣经》的记载,哪些事物值得敬拜;第四,关于一切敬拜都应当归于上帝,祂因其本性而配受敬拜;第五,是献给圣像的尊荣,乃是归于那描绘在圣像上者。
首先,何为圣像?
圣像乃是摹本、表象、画像,于其中可见所绘之物。然而,此画像并非在所有方面皆与原本,即与它所描绘之物相似。盖因形像是一回事,所描绘之物又是另一回事:我们不能不看到两者间的差异;因为形像与所描绘之物并非同一。例如,人的画像虽然表达了身体的轮廓,却不具有灵魂的力量:因为它没有生命,也不会思考、不会说话、不会感受,肢体中亦无运动。子乃是父的自然形像;然而,他仍与父有所区别:因为他是子,而非父。
第二,圣像乃是为何所造?
每幅圣像皆是隐秘之事的图画与表征。意即,由于人身披肉体,对于那无形之物缺乏纯粹的认知,对于身后之事亦是如此,对于那些在空间上远离他之物亦是如此,因他受限于时空之中,故此,为引导他进入认知,为展示和揭示那隐秘之事,才制作了图画(圣像)。因此,制作圣像乃是为了我们的益处与福祉,为了我们的救赎,使我们能透过那被描绘并可见呈现之物,得以认知那隐秘之事,使我们能爱慕德行并追随其后,同时憎恶并唾弃其反面,即是那罪恶。
第三,圣像有几种不同的类别?
圣像(икон)的种类如下:第一种是由「性体」(естества)组成的圣像。在万事万物中,必先有性体,然后才有形像。譬如,人必先在性体上存在,然后才能有他的描绘。因此,那不可见之天父上帝的首要、按性体而言、且完全肖似的形像是圣子,祂在自身之中显明圣父。因经上记着说:「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Ин. 1, 18];又说:「不是有人见过父」[Ин. 6, 46]。至于圣子是圣父的形像,使徒对此说:「爱子是那不可见之上帝的形像」[Кол. 1, 15];在致希伯来人书信中说:「祂是上帝荣耀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Евр. 1, 3]。而祂在自身中显明圣父,这可见于约翰福音:当斐利伯(Филиппа)说:「主啊,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时,主回答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斐利伯?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了」[Ин. 14, 8–9]。 因此,圣子是圣父的「自然性形像」(естественный образ),毫无差异,而是在各方面都与圣父相似,唯独没有「不被生」(нерождения)和「父性」(отчества)。因为圣父生,而不被生;圣子被生,而不是父;圣灵是圣子的形像。「若不是被圣灵感动,也没有人能称耶稣为主」[1Кор. 12, 3]。因此,我们藉着圣灵认识基督,上帝的圣子,并在圣子之中瞻仰圣父上帝:因为思想是藉着「言语」(слово)自然地表达出来的,而「言语」则藉着「气息」(дыхание)显明出来。因此,圣灵是圣子那完全肖似、毫无区别的形像,唯独在祂的「发出」(исхождения)上有所不同;因为圣子是被生的,而不是发出的。并且,圣子永远是圣父的自然性形像。所以,圣像的第一种类别,就是「性体之像」。
第二类圣像乃是关于那些将要由祂那里领受其存有的事物,在上帝中的理解,亦即祂那永恒不变的旨意。因为上帝是永不改变的,祂的旨意是无始的,并且祂从永恒中在其中所确立的,将在祂所预定的时刻和预先设定的方式中得以实现。因此,上帝关于每一样将要从祂那里领受其存有的事物的理解,便是它们的形象、蓝图,或者如圣狄奥尼修斯(Дионисий)所称的,预定。因为在祂的旨意中,所有那些被预定要存有、并且必然会存有的事物,在它们尚未存在之前,它们的形象就已经被勾勒出来了。
第三类的圣像,我们可以在那照着上帝的肖像所造之物中寻得,即在人身上;因为受造之物若非因着相肖,怎能与那未受造者全然相似呢?正如圣父是心智,圣子是圣言,圣神是气息,三者是独一的上帝;同样,心智、圣言与气息——三者构成了一个人,他亦因着自由和统治的权利而成为上帝的肖像。因为上帝说:「让我们照着我们的肖像,依照我们的模样造人,」[创世记 1:26] 紧接着又加上一句:「叫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创世记 1:26] 更进一步说:「你们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以及全地,...并支配它。」[创世记 1:28]
第四类圣像乃是《圣典》书卷,它们展现了不可见、无形之事的样式、形像和特征,以有形之态描绘它们,好使我们,即便是不完全,也能理解上帝和天使;因为,正如那充满神圣知识的迪奥尼西奥斯·阿雷奥帕吉特(Dionysios Areopagites)所言,若没有适应我们理解力的形像,我们便无法默观无形之事。至于那无形无像者被赋予了形像与样式,谁能否认其唯一的原因便是对我们的适应呢?因为我们无法直接升华至精神上的默观,亦不具备自身固有的、自然的方法去实现它。因此,如果上帝的圣言,为了适应我们的境况,从四面八方聚集了提升我们的手段,并赋予了那些简单无形之物以形像,那么祂为何不能为那些本质上自我表达、且为我们所爱,却因缺席而无法得见之物制作画像呢?格奥尔基乌斯·塞阿洛吉斯(Georgios Theologos,即圣格里戈里乌斯·纳齐安齐诺斯)说道,无论心智如何努力摆脱有形之物的圈囿,都绝无可能;「自从世界被造以来,上帝那不可见之物,藉着所造之物,通过心智的思量便可得见」(罗马书 1:20)。在受造之物中,我们看到了神性微弱的形像。例如,我们说,我们在太阳、光芒和光束中,或者在源头、从中流出的河流和水流的运动中,抑或在我们的心智、言语和气息中,或者在玫瑰、其花色和香气中,找到了神圣无始之三位一体的形像。
第五类的圣像被称为那些用作预示与预先描绘未来的事物,例如:燃烧的荆棘(出埃及记 3:2)和降在羊毛上的露水(士师记 6:40),它们预示了童贞女与上帝之母;同样,还有亚伦的杖(民数记 17:10)和盛吗哪的罐子(出埃及记 16:33)。如此,铜蛇(民数记 21:9)预先指示了世人将借着十字架,从那自古狡诈之蛇的毒牙中获得痊愈。又如,红海预示了洗礼之水,而云彩则预示了那降临在受洗者身上的圣灵。
第六类圣像乃是为追思而绘制的图像——描绘某种神迹或德行,以彰显和尊崇伟大而杰出之士的功德;或描绘罪恶,以羞辱和斥责那些行为不端之人。其目的在于使后世子孙能从这些图像中获得教益,亦即,使我们远离罪恶,并追随美德。这类图像可分为两类。
首先,文字是以字母书写于书卷之中;因为字母是话语的图像。因此,上帝将律法铭刻于石版之上(出埃及记 三十一:十八,三十二:十六),并吩咐人记述祂所钟爱之人的生平。
其次,他们留下某些感官上的图像作为纪念:例如,上帝吩咐将盛有吗哪的罐子和亚伦的杖放在约柜中,作为永久的提醒;祂也吩咐将众支派的名字刻在肩带的宝石上(出埃及记 28:21);同样地,祂吩咐取十二块石头从约旦河中上来,使它们象征着抬约柜的祭司(哦,这对于信徒而言,是何等伟大的奥秘!),并象征着水流的枯竭(约书亚记 4:3-9)。与此类似,现今我们也努力将那些因美德而受人景仰的圣贤描绘在圣像上,以纪念他们,并激励我们自己去效法他们。因此,要么你拒绝所有的圣像,并建立你自己的律法,如果你反对那位命令这一切存在的上帝的律法;要么你就接受每一个圣像,并依照其特定的意义和目的来领受它。
第三,可以描绘什么,如何描绘,以及不能描绘什么?
绘画身体是完全可以的,因为身体有形状、有具体的轮廓和颜色。天使、灵魂、邪魔虽然没有身体的粗重感,但也都有属于其本性的形状和界限;因为我们相信,它们作为属灵的存有,是在属灵的领域中以属灵的方式临在并运作的。因此,也可以用具体可见的方式来描绘它们,就像摩伊息斯描绘革鲁宾(Cherubim),以及它们向配得之人显现时的样子一样;只是我们需要在这具体的形象中看到那非肉身和属灵的本质。 唯独神圣的本性没有轮廓、没有形状、没有形象、也没有界限。虽然《圣经》表面上似乎也用具体的形象来描绘上帝,但其描绘方式是:虽然这些表象是可见的,但其真实的形象却是非肉身的。因为先知以及向他们启示的上帝,都不是用肉眼而是用理性的眼睛看见的;因为并非所有人都能看见祂们。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描绘我们所见到的一切,以及我们在心中所构想的、如同我们所见到的那一切。因为虽然我们是用理性来构成概念,但我们是从属于视觉的对象上升到这些概念的。同样地,对于我们透过嗅觉、味觉和触觉等感官所理解的事物,我们也可以透过理性形成概念。
如此,吾人深知,上帝、灵魂与圣神,就其本性而言,皆无法直视;然则,在其表象之中,则可得见。盖因上帝之神谕,常以形相与样貌,覆被此等无形体、无形相、无物质形貌之本体,俾能引导吾人,纵然仅得其微弱不全之认识,亦不至于对上帝及无形体受造之物全然无知。上帝,就其本质而言,乃是全然无形体者。天使、灵魂与魔鬼,若与上帝——此独一无二、无可比拟者——相比,则可视作形体;而若与有物质之形体相比,则又为无形体。是以,上帝不愿吾人对无形体之存有全然无知,故以契合吾人之本性——此即形体之样貌——之轮廓、形相与样貌覆被之,借此,彼等得以被吾人心中无形体之慧眼所观照。吾人即以如斯之方式来想像与描绘彼等。不然,又如何能想像并描绘革鲁宾(Cherubim,即基路伯)呢?而神圣之经文,亦以样貌与形相,展现了上帝自身。
谁是第一位制作圣像的人?
上帝亲自首先生出了祂的独生子、祂的「道」(逻各斯),祂活泼的形像,祂永恒本质自然且毫无二致的表达:祂也照着祂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了人(创世记 1:26)。亚当曾看见上帝,听见祂在午后行走的声音;他就藏在乐园的树林中(创世记 3:8)。同样地,雅各也曾看见上帝,并与祂角力(创世记 32:24-25)。显然,上帝是以人的形象向他显现的:摩西看见了祂的背影(出埃及记 33:23),如同人的背影;以赛亚看见了祂,如同一个人坐在宝座上(以赛亚书 6:1)。但以理看见了人子的样式,如同人子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但以理书 7:13)。没有人见过上帝的神圣本质,但他们见到的只是那位将要降临世间者的样式与形像。因为圣子,即那不可见的上帝之「道」,必须成为真实的人,以便与我们的本性联合,并在地上显现。所有人都敬拜了,看到的是那位将要降临者的样式和形像,正如使徒保罗在致希伯来人的书信中所说:「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希伯来书 11:13)。那么,我岂不能为那位为我而显现于血肉之躯者造像吗?我岂不能敬拜和尊崇祂,借着尊敬和敬拜祂的形像吗?亚伯拉罕所见的并非上帝的本质: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约翰福音 1:18),而是上帝的形像,「他就脸伏于地」(创世记 17:17)。约书亚所见的并非天使的本质,而是形像:因为天使的本质对肉眼来说是不可见的,「他就脸伏于地,向他下拜」(约书亚记 5:14)。但以理也做了同样的事(但以理书 8:18)。但天使并非上帝,而是受造物,是服事并侍立在上帝面前的;因此,他向天使下拜,并非将他当作上帝,而是当作侍立于上帝面前的仆役。那么,我为何不能在圣像上描绘基督的友伴,又为何不能敬拜他们,并非将他们视为神祇,而是将他们视为上帝友伴的形像呢?因为约书亚和但以理向向他们显现的天使下拜,并非将他们当作神祇;而我向圣像下拜,也并非将圣像当作上帝,而是借着对圣像以及圣像上所描绘的圣徒的敬拜,我将敬拜与尊崇献给上帝;为了上帝的缘故,我恭敬地尊崇祂的友伴。上帝并未与天使的本性联合,而是与人类的本性联合;上帝并未成为天使,而是按着本性成为了真实的人。「祂固然不取天使,而取亚伯拉罕的后裔」(希伯来书 2:16)。并非天使的本性在基督位格中成为了上帝的圣子,而是人类的本性;天使并未有份于神圣的本质,而是有份于能力和恩典,而人类则成为了神圣本质的共享者和有份者(彼得后书 1:4),所有领受基督圣体、饮祂宝血的人都是如此。因为在基督的位格中,这二者与神性联合,因此在我们所领受的基督身体中,两种本性在其位格上是不可分割地联合在一起的。因此,我们成为了两种本性的有份者:身体的方面有份于肉体,灵性的方面有份于神性,即根据各自的性质,我们有份于两者。我们与基督合一,并非在位格上合一(因为在我们联合之前,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位格),而是在身体和宝血的联合性领受中合一。那么,那些借着遵守诫命而坚定保持这种联合的人,岂不比天使更伟大吗?我们的本性,就其必死性和身体的粗糙而言,当然低于天使的本性;但由于上帝对它的眷爱并与它的联合,它已超越了天使。因为天使带着恐惧和颤栗侍立在坐在荣耀宝座上的基督里面的人类本性面前,并将带着恐惧侍立在审判之时。
圣经并未称呼他们为「同坐宝座者」,亦未称他们为「分享神圣荣耀者」;圣经只是称呼所有天使为「服役的灵」,是奉差遣为那些「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希伯来书 1:14)。圣经没有说他们将「与基督一同作王」(提摩太后书 2:12);没有说他们「将与祂一同得荣耀」(罗马书 8:17),也没有说他们「将坐在父的筵席上」(路加福音 22:30);然而,圣经却称呼圣者为「神的儿女」(约翰福音 1:12),为「天国之子」(马太福音 13:38),又为「神的后嗣,与基督同作后嗣」(罗马书 8:17)。因此,我敬奉圣者,乃是尊崇他们为基督的仆役、朋友和同为后嗣者:因本性而言,他们是仆役;因「预知」而言(罗马书 8:28),他们是朋友;因神圣的恩典而言,他们是儿女和后嗣,正如主对祂的父所说的(约翰福音 17:22)。
既已论及圣像,吾辈当言及其敬拜;首先,何谓敬拜?
敬拜乃是顺从的标记,亦即谦抑与谦卑。然敬拜之形式多不胜数。
敬拜有多少种?
第一种敬拜是侍奉性的敬拜,是我们献给那唯一一位、按其本性配受敬拜的上帝的。它也有不同之处。首先,这种敬拜是奴仆式的:所有受造物都这样敬拜上帝,如同奴仆敬拜主人一样。「万有皆服侍您,」圣经如此说(诗篇 118:91)。而有些人是自由地敬拜,有些人则是不情愿地;有些人认识了上帝,就甘心乐意地敬拜祂,如同虔诚之人;而另一些人,虽然认识祂,却是不情愿、违背心意地敬拜祂,如同魔鬼。那些不认识真上帝本质的人,也是违背心意地敬拜祂。
第二种敬拜是惊叹与热爱的表达:我们如此敬拜上帝,是因着那与祂本性密不可分之荣耀。盖因唯独祂是荣耀的,祂不从任何人那里借取这份荣耀,而是祂自己乃是一切荣耀与一切美善的根源。祂是不可领悟之光,无与伦比之甘甜,无价之美,良善之深渊,不可穷究之智慧,无限之能力,唯独祂自身配得惊叹、敬拜、颂扬与热爱。
第三种敬拜,是对所赐予我们的福祉献上感恩的敬拜。因为一切受造之物都应当感谢上帝,并向祂献上永恒的敬拜;盖因万有皆由祂而得其存有,「万物也在祂里面得以维系」[歌罗西书 1:17]。祂丰盛地倾注祂的恩赐于万有,即使我们没有祈求;祂「愿所有的人都得救」[提摩太前书 2:4],并能分享祂的良善。祂恒久忍耐我们这些罪人:「祂使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 5:45]。又因为上帝的圣子为了我们而与我们相似,使我们得以分享神圣的本性,因此我们也「将像祂一样」,正如圣徒约翰神学家在他的公函中(约翰一书 3:2)所言。
第四种敬拜,是我们承认自身的贫乏,并从上帝那里期盼恩惠;因为我们深知,没有祂,我们一无所能,也不能拥有任何良善的事物。我们敬拜祂,并向祂祈求,每个人都按照自己所感受到的需求和渴望来祈求:或愿脱离诸恶,或愿获得福祉。
第五种敬拜的方式在于忏悔与告解。因为我们既是罪人,就当像有良知的奴仆一般,向神敬拜与俯伏,恳求赦免自身的罪愆。此种敬拜有三:其一,因爱而忧伤;其二,出于顾虑,唯恐失去神的恩惠;其三,出于对刑罚的惧怕。第一种,源于对神本身的赤诚之爱,以及对祂的孺慕之情;第二种,是雇工式的;而第三种,则是奴仆式的。
按著圣经的教导,哪些事物堪受敬拜?受造之物又当如何分类敬拜? 首先,我们敬拜那些有独一至圣之上帝憩息其间者,上帝憩息于众圣者之中。例如,圣上帝之母以及一切圣者。因为他们已在各方面肖似上帝,这既是出于他们自身的自由意志,亦是因著上帝居于他们之内并施予襄助。他们被称为「神」是理所当然的,但这并非就著其本性而言,而是由于他们领受了那样的本性。正如被烧红的铁被称作火,并非出于它自身的本性,而是因为它接纳了火并与之相通;经上说:「你们应当圣洁,因为我,上主,你们的上帝,是圣洁的。」(利未记 19:2)为此,首先需要自由的意愿;其次,上帝必帮助每一个向往美善的人。此外,经上说:「我要居在他们中间,在他们中间来往。」(哥林多后书 6:16,利未记 26:12)又说:「你们是上帝的圣殿,上帝的神住在你们内。」(哥林多前书 3:16)又说:「赐给他们驱逐邪魔的权柄,并医治各种疾病和各种病症。」(马太福音 10:1)又说:「我所作的,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些更大的事。」(约翰福音 14:12)又说:「我指著我的生命发誓,这是上主说的:我只光荣那些光荣我的人。」(撒母耳记上 2:30)在另一处又说:「我们既与祂一同受苦,也将与祂一同受光荣。」(罗马书 8:17)最后:「上帝站在诸神的集会中,在众神之间施行审判。」(诗篇 81:1) 因此,既然他们确实是神,但并非就著其本性而言,而是因著分享了神圣的本性;那么他们堪受敬拜,同样地,也并非就著其本性而言,而是因为他们内有那位按其本性堪受敬拜者:正如被烧红的铁,其不可触摸和灼烧的特性并非源于其本性,而是因为它接纳了火,而火的自然属性就是灼烧。 所以,我们敬拜他们,是因为上帝光荣了他们,使他们令敌人惧怕,并成为信靠他们的人的施恩者;我们敬拜他们,并非将他们视为按其本性为神和施恩者,而是视为上帝的奴仆和仆役,他们因著对上帝的爱而有胆量亲近上帝;我们敬拜他们,正如君王见到他所爱的人受人尊敬时,他会将这份敬意归于自己,但人们尊敬的对象并非被视为君王,而是被视为顺服的仆人和他所喜悦的朋友。那些怀著信心来亲近他的人,都能得到所求的:无论是这位仆人向君王求情,抑或是求情者奉君王之名向他的仆人祈求,君王都接受这份尊荣与信赖。正如那些透过宗徒来到基督跟前的人得到了治愈。又如宗徒们的影子、手帕和围裙都发出了医治的能力(使徒行传 5:15,19:12)。 然而,那些心怀悖逆和谋反之念,企图让人们像敬拜神一样敬拜他们的人,不配受敬拜,而应受永远的火刑;那些心怀傲慢和骄矜之念,不肯敬拜上帝仆人的人,被定罪为虚荣和骄横,因他们实则侮辱了上帝自己。为此作证的是那些嘲笑厄里叟的儿童,他们因此成为了母熊的食物(列王纪下 2:23-24)。
第二种敬拜,是向那些事物献上敬拜,上帝藉着它们并在它们之中完成了我们的救赎,无论是主降临之前,还是祂道成肉身之后。这些事物包括:西奈山、拿撒勒、伯利恒的马槽与洞穴、神圣的各各他、十字架的木头、钉子、海绵、苇子、神圣而能救赎的枪矛、衣裳、内袍、襁褓与裹尸布、神圣的坟墓——我们复活的源头、坟墓的石头、神圣的锡安山,还有橄榄山、羊池、客西马尼园。对于这些以及类似的事物,我以敬拜来表达我的尊崇,我敬拜它们,如同敬拜上帝的任何一座圣殿,以及所有彰显上帝之名的事物一般,这并非因为这些物体本身就值得敬拜,而是因为它们是上帝大能的器皿,上帝乐意藉着它们并在它们之中完成我们的救赎。我也向天使和世人,以及任何可见到神圣力量并曾用于我的救赎的事物,献上尊崇与敬拜;我敬拜它们,是因着在那其中运作的神圣力量。我不敬拜犹太人:因为他们没有领受神圣的力量,他们却把荣耀的主、我的上帝钉上了十字架,他们的目的并非为了拯救我,而是出于对上帝和施恩者的嫉妒与仇恨。「上主啊,我喜爱祢的居所,——大卫说,——和祢荣耀所住的地方」(诗篇 25:8)。又说:「你们当敬拜祂的脚凳」(诗篇 98:5);还说:「你们当在祂的圣山敬拜」(诗篇 98:9)。上帝那有生命气息的圣山是神圣的上帝之母;上帝的理智之山是使徒们:「大山跳跃如公羊,小山跳跃如羊羔」(诗篇 113:4)。
第三种敬拜,是当我们敬拜献给上帝之物时,如神圣的《福音书》和为教导我们这些生于末世之人所写的其他书卷(哥林多前书 10:11,罗马书 15:4);又如圣盘、圣杯、香炉、蜡烛和祭台。很明显,所有这些事物都值得尊重。因为你看,当巴尔塔萨王命令将圣器用于宴饮之时,上帝如何倾覆了他的国度(但以理书 5:23-28)。
第四种敬拜的方式,是关于先知们所见的异象,他们在各种形象中默观上帝,以及对未来之事物的预表,例如:亚伦的杖,预表了童贞女的奥秘;盛吗哪的罐子和陈设饼的桌子。因此,雅各俯伏在杖头上敬拜,那杖是十字架的表象(希伯来书 11:21)。同样地,伟大事件的纪念物也受到尊崇,例如:会幕,它象征著整个世界。因为上帝对摩西说:「你要留心,照著我在山上指示你的一切样式去作」(出埃及记 25:40)。还有那些用金子铸造的基路伯,以及绣在幔子上的基路伯。同样地,我们敬拜可敬的十字架圣像,我们上帝的肖像和按肉身生下祂的母亲,以及祂所有圣徒的身体描绘。
第五种敬拜,在于我们彼此间的互相尊敬、互相顺服,以及成全爱的律法(以弗所书 5:21,彼得前书 2:17),因为我们都是神性的分享者,并且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
第六种崇敬是针对长官和权柄的。因为,「你们要向众人还清所欠的,」使徒训诫道,「当得敬重的,给予敬重」(罗马书十三:7)。雅各也曾如此向他的长兄以扫下拜(创世记三十三:3),并向那由上帝所立的法老下拜(创世记四十七:7)。
第七种敬拜,是当奴仆敬拜主人,或有所需求的人敬拜他们的施恩者,正如亚伯拉罕敬拜赫特人(赫特的儿子们),那时他向他们购买了「麦比拉洞」(创世记 23:9)。
一言以蔽之:敬拜乃是恐惧、爱慕、敬重、顺服与谦卑之情的表达。然而,除了独一的真神,任何人都不应受享神性的敬拜;虽然如此,所有人皆当为着主而领受应得的尊荣。
请看,那般怀着信心和纯净良知,亲近圣像之人所蒙受的何等坚固之力,以及何等神圣之能。弟兄们,吾人为何当立于信仰与教会圣传之磐石上,不逾越吾等圣父所立之界限,不容异端新说引入,而毁坏上帝圣洁、大公并使徒之教会基业?盖因若任凭心怀叵测之人胆敢行此,则教会整体将渐次崩塌。绝非如此,弟兄们!绝非如此,基督所爱之教会儿女们!勿令吾等之母蒙羞,勿剥夺其装饰;请以爱意接纳她,她正借吾之口恳求你们。请听上帝论及她之言:「我亲爱的,你全然美丽,在你毫无瑕疵」(歌罗西书 4:7)。吾人当敬拜事奉独一之造物主与创始者,如同其本质所然,乃是堪受敬拜之上帝;吾人当敬拜圣哉上帝之母,并非以其为上帝,乃因其按肉身而言为上帝之母;吾人亦当敬拜圣者们,因其乃蒙上帝拣选之友,且得以上帝面前坦然无惧。盖因若世人尚且敬拜属世之君王,彼等常为不敬虔且罪恶之人,并敬拜彼等所立之官长,甚至敬拜其肖像,正如神圣使徒所言:「要顺服作官的、掌权的」(提多书 3:1);又言:「凡你们所当得的,要清还给众人;当得敬畏的,要敬畏;当得尊荣的,要尊荣」(罗马书 13:7);并照主之言:「将凯撒的物归给凯撒,将上帝的物归给上帝」(马太福音 22:21),则吾人更当如何敬拜万王之王,视其为按其本质而言独一之主宰,并敬拜祂之仆役与朋友,此辈已胜过己身之情欲,并被立为全地之首领,正如达味所言:「你要立他们作全地的王侯」(诗篇 44:17),此辈已得权柄能制伏邪魔与疾病(路加福音 9:1),彼等将与基督同在永恒不朽之国度中为王,且其一缕阴影即能驱散疾病与邪魔。是以,吾人切勿视圣像为无效,或较其所确切描摹之本相之阴影更为微不足道。弟兄们!基督徒乃由信心所识。是故,凡怀信心而来者,必得丰厚之益处;「因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涛,被风吹动翻腾」(雅各书 1:6);他必一无所获:盖因所有圣者皆以忠信而蒙上帝之悦纳。
ИЗЛОЖЕНИЕ ВЕРЫ Святого отца нашего Григория Чудотворца[4], Епископа Неокесарийского, по данному ему откровению
我们的圣父奇迹行者格列高利[4],尼奥-凯撒里亚(Neocaesarea)的主教,蒙受启示所写的《信仰陈述》
独一之神,乃是活泼圣言、自存智慧与能力的父,亦是那永恒完善之像的完全生养者,乃是独生圣子的父。独一之主,乃是出自独一的那一位,是出自神的真神,是神性的肖像与表达,是具能的圣言,是包含万有本质的智慧,是建构一切受造物的能力;是出自真父的真子,是那不可见者的不可见者,是那不朽坏者的不朽坏者,是那不死者的不死者,是那永恒者的永恒者。亦有独一之圣灵,由神而出,藉着圣子而显现,即向着世人;是生命,是活泼圣者的本源;是圣洁,是赐予圣化的恩典。藉着祂,神圣之父得显,祂在万有之上,且在万有之中;神圣之子得显,祂穿越万有。此乃完全之三位一体,在荣耀、永恒与国度中不可分割,不可分离。因此,在此三位一体中,并无受造之物,并无服役者,亦无后加之物,即往昔所无,而后方有者。圣父从未无圣子而存,圣子亦未无圣灵而存;然此三位一体,乃是不可转移、不可改变、始终如一的。
圣格列高利如何获得这启示,他的生平传记作者,圣格列高利·尼萨,如此叙述道:
当圣格里高利完成了所有世俗学问的教育,并与菲尔米利安——一位高贵的卡帕多奇亚人——缔结了友谊的盟约时,这位菲尔米利安与他有著同样的性情,此点由他之后的生活所证明,他曾是凯撒利亚教会的荣耀;当他向这位朋友敞开心扉,表明他内心的愿望是渴慕上帝,并从他那里得知,他也有同样的倾向时:于是,他俩放下对世俗哲学的一切挂虑,一同前往一位当时被视为基督徒哲学家领袖的人物那里。这人便是俄利根,他凭借自己的著作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圣格里高利在此事上所展现的,不仅是他对知识与辛劳的热爱,同时也是他灵魂的温顺与谦卑。因为尽管他已博学多闻,他仍不认为向另一位教师学习神圣学问是一种屈辱。当他在俄利根那里停留了一段不短的时间,以求在这些学问上自我完善时,许多人挽留他,请求并说服他留在那个地方;但他更爱自己的故土胜过任何其他土地,于是带著多种多样的智慧与知识的财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些财富如同商人一般,是他在游历并与所有卓越的启蒙贤士交往时所收集的。 懂得公正评判事物的人,无疑会发现他的这一举动中有许多值得称赞之处,即他不听从整座城池诚挚的请求,尽管城中所有学者和品级较高的人士都竭力想挽留他;尽管甚至连那里的民政长官也如此渴望,所有人都一同努力,希望这位伟人——他们已将他视为未来的美德导师和生命引领者——能留在他们身边;但他却坚定不移。他深知,骄傲的激情总是为堕落的生活铺路,因此他将一切可能导致傲慢的事物从自己身边移除,选择了在自己的故乡过上宁静的生活,视之为港湾。
当全民众将注意力投向他,且众人皆以为他将在公共集会中展示其所获的知识,藉以收获长久辛劳的果实,以及因此而来的荣耀时;这位伟大的贤哲深知,真正获得启迪之人该如何展现真切的明悟,方不致使心灵染上沽名钓誉的病症(因为听者的赞誉,以骄傲和虚荣使心灵膨胀,削弱了它的力量),为要证明他的知识,他远离了人群的喧嚣,沉浸于静默之中,以行动而非言语,彰显了他内心所隐藏的宝藏。他彻底离开了城市生活,将自己封闭于独处之中,与自己独处,而在内心深处则与上帝同在,鲜少顾念世间及一切属世之事。国度、权柄、公共事务——所有这些对他而言,都是他全然不屑一顾的事物;他一心致力于在美德中完善自己的灵魂,这是他一生中最为追求的目标。他藐视一切世俗之事,在我们这个时代,他确实展现了自己是另一位摩西,并同样是一位荣耀的行奇迹者。摩西和格里高利两人都离开了骚动喧嚣的尘世;他们各自在自己的时代中居于独处,直到两人皆借由启示,以清晰可见的方式获得了纯净生命的果实。然而,摩西在智慧相伴的同时,也有一位妻子为伴;格里高利则选择美德独自作为他的伴侣。既然他们两人志向相同,因为两人都为了以纯净的灵魂之眼瞻仰神圣的奥秘而远离人群,那么,那位善于公正评价美德的人,就让他来断定,在无情欲的生活中,谁应居于首位:是那位降格到律法所允许的享乐程度的人,抑或是那位将自己置于此种享乐之上,且不为感官欲望所及的人?
于此时,治理亚马西亚教会者乃费迪姆,他拥有圣灵所赐的预见之力。他竭尽一切方法,欲使伟大的格里高利成为主教,以免这位罕有之人虚度光阴,毫无裨益。圣格里高利知晓主教之意图后,亦竭力隐藏,故从一座旷野迁徙至另一座。睿智的费迪姆试尽一切手段,倾注所有心力与智慧,然终不能使格里高利成为主教;盖因格里高利以千目注视,谨慎提防,以避免落入他之手中。两人皆付出同等努力——一人力求捕获,另一人则力图逃避捕获者。前者深信,他所献之祭必蒙上帝悦纳;后者则担忧,圣职这艰巨的责任一旦如重负般加诸于己身,恐会阻碍他继续其修道生活。最终,费迪姆被一种神圣的热忱所激励,决意完成此意图,尽管他与格里高利相隔甚远(相距三日路程),他仰望上帝,说道,此刻上帝平等地注视著他们两人,他遂以言语代替手,按立格里高利。如此,虽格里高利肉身不在,他亦将其奉献于上帝,并指派他管理一座城市,此城当时极度沉溺于偶像崇拜,以致于在城中及其周边无数居民之中,接受真理圣言者不过十七人。于是,圣格里高利被迫接受此轭。此后,在他身上完成了所有合乎律法的仪式后,他请求按立他的主教给予他一段时间,以便更精确地领悟信仰之奥秘。
在这时,他如同使徒一般,不认为有必要与血肉之躯商议(加拉太书 1:16),而是祈求上帝从高天降下隐藏事物的启示于他,并且他不敢贸然宣讲上帝的道,直到在某种显现中,真理向他开启。
他曾有一整夜都在思索信仰,思绪纷乱不定;因为即便在当时,也有人曲解正教教义,并以貌似可信的论证,常常让最是心存良善的人也对真理产生怀疑。就在这一夜,当他清醒着,忧心忡忡地思索着真正的信仰时,有一个人以人形显现于他。这人看上去年迈,衣着华美庄严,容貌高贵,举止非凡,展现出极大的美德。圣格里高利被这异象所惊吓,从卧榻上起身,请求对方告知他是谁,以及为何而来?然而,当此人以温柔的声音平静了他那不安的灵魂,说他是奉上帝之命显现于他,来解答他的困惑并启示真正的正教信仰时,他便因这些话而振奋起来,带着喜悦和敬畏注视着他。随后,这位长者伸出手,仿佛用手指着从侧面显现的某物。圣格里高利顺着他手的指向望去,看到了另一个与长者相对的异象——那是一个妇人的形象,其美超越了一切人间的容貌。他再次感到惊恐,垂下眼睛,惊叹于这异象,没有力量再直视它。而这异象的奇妙之处,尤其在于,在这深夜之中,显现者和圣人自身都被光芒照耀,那光芒仿佛是最明亮的灯火被点燃了一般。
当他的双眼无法承受所显现的景象时,他听到了显现者的对话:他们彼此谈论著他渴望获得确证的那些主题。因此,他不仅获得了对信仰的真实认识,而且还从名字上认出了显现者是谁:因为他们两人都以自己的名字称呼对方。他听到那位以妇人形象显现者恳请福音传道者约翰向那少年人揭示敬虔的奥秘,而福音传道者约翰则说,他乐意遵照主之母亲的意愿去完成此事。在给予了简洁而明确的必要教诲之后,他便从他的眼前隐去。而圣格里高利,立刻将这神圣的教诲记录下来,并依据它在教会中宣讲,将这份天赐的教导,如同某种遗产,以手稿的形式留给了他的继承者们。居住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民,不断地依循著这份教导学习,至今未曾受到任何异端的感染。谁若想对此确信不疑,就请去询问圣格里高利曾宣讲的那个教会吧。直到今日,那份由他蒙福之手写下的手稿仍保存于该教会之中。